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痛苦是人生常态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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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时候,借了同学一本《在细雨中呼喊》,认识了余华;高中时候,在书店里再次遇见了他的书,《许三观卖血记》。之后几年,断断续续地看过他的《活着》,《现实一种》等等,但是时间久远,都已经忘记了内容,只是觉得这些写得很真实,也是苦难。

  印象深刻的,是一篇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这是他的成名作,短短几千字的小说里,基本可以看见后来他的写作风格,关于苦难与暴力和无奈的人生。

  简洁干练又不缺幽默的语言特色

  余华的叙述语言很有特色,刻画人物入木三分,但是从不拖沓,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基本拿到他的书,只要你读了一句,就忍不住接着读下去。高尔基说过"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小说作为文学的一大分类,语言是很重要的。只要你的语言足够吸引人,那么就算是成功了一半,还有一半就是对剧情节奏的把握,内心活动的描写。《十八岁出门远行》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小伙背着红色的背包出门远行,在途中见证了一帮村民抢劫苹果的故事。其中一句"现在我真想搭车,因为黄昏就要来了,可旅店还在它妈肚子里。"明明只需要很简单的一句话可以表达清楚,但是余华将旅店拟人化之后,让读者读到这里总是会破功。走了很久,眼看着黄昏快到了,但是对旅店还没有着落。抱怨的话语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即是一种自嘲,也是一种有趣的态度。

  利用各种事物,表现自己的内心世界

  一般在短篇小说中,作者喜欢用各种的事物,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和现实的社会。比如这篇《十八岁出门远行》中,就喜欢利用胡须,烟,车,苹果等等的东西来表达社会的复杂性。

  十八岁是一段很特殊的时间,从幼稚朝成熟过渡。比如说遇到第一批来定居的胡须格外的珍惜,这是自我的觉醒,也使一个人明白自己在渐渐走进成年人的世界。包括路上遇到汽车司机,害怕他不搭自己,先点着烟递过去。这个行为是在开始尝试成年人的方式解决问题。于是我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得让我坐他的车。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用着成年人的方式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努力之后还被现实暴打,这才是大多数人的真相。还有起起伏伏的公路,被抢的苹果和汽车,都是在不同程度表达自己和这个社会的真相。而人生就是一条复杂的公路,往前走着的时候不一定有结果,倒回来或许又有另一番的风景。

  痛苦是人生常态

  余华特别擅长写痛苦,暴力,这是贯穿他整个写作的一个基石。评论家谢有顺先生就曾经说过:暴力是余华对这个世界之本质的基本指证。当"我"高兴的在外玩了半天回家,拿着父亲收拾好的背包出门,这个时候的情绪是喜悦和新奇的,但是在汽车座椅上再次回忆起出门的境况时,就不得不面对社会的残酷和暴力。当看着那些老乡动手抢苹果,自己护着苹果却被打得遍体鳞伤,汽车司机的冷漠和嘲笑,代表着每一个都是社会现实。这就像是一种告诫,无声地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心里的汽车和苹果,只是有时并不是你不想去保护,而是因为敌人太强大。

  这就出现了生活中痛苦和无能为力,而且它会时常伴我们左右。

  写在最后

  第一遍看完,并不是很理解这个故事,直到看了第二遍内心许久不能平静,也懂得了余华用了这么一件小事来展现真实的社会现状。

  可以说余华是个写小说的高手,用几千个字就道尽了一生,把一个人从起点出发,到经历一圈的挫折与残酷,最后又沿着原来的路回去描写得淋漓尽致。

  也许这真的就是人生,不是余华悲观和笔调冷酷,他大概只是尽可能地还原这个世界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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