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滑雪场上体验“速度与激情”不慎受伤,谁来担责?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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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冰雪运动掀起热潮,越来越多的人走进滑雪场,享受冰雪运动的乐趣。由于滑雪活动的高风险性、高技巧性,因滑雪摔倒或碰撞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常言道:雪道的尽头是骨折。如果在滑雪的时候不慎受伤,应该找谁要赔偿呢?滑雪场一定有责任吗?一起来看看,5月31日,巩义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闫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两张滑雪票。在该雪场滑雪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后,经该滑雪场医务处工作人员进行救治后返程。当天,闫某前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粉碎性骨折、肘关节半脱位。闫某出院后,要求该滑雪场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7000余元,协商无果,故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3年3月,经开庭审理,巩义法院判决驳回闫某的诉讼请求。承办法官马一龙在判决生效后,引导闫某向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减轻其意外受伤的损失。

  法官说法: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因此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下才承担侵权责任。

  滑雪活动系高危险性的体育项目,初学者在熟悉滑雪技巧的过程中摔倒系高概率事件。本案中,闫某在滑雪过程中摔倒时下意识地伸手支撑保护自己是致使其自身骨折的直接原因,闫某对滑雪场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以及该行为与其受伤结果之间存在原因力上的结合负有证明责任,但其均未提交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该滑雪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其滑雪时摔倒的风险增加或受伤的损害结果加重,故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巩义法院积极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关注企业动态,护航企业发展,为防范化解旅游纠纷,2022年8月,涉村人民法庭在夏季雪场维护、改造升级这一时期,联合夹津口司法所,来到本市一家滑雪场实地勘查并展开座谈交流,并首次向当地滑雪场的经营单位提供精准司法建议。

  滑雪活动系高危险性的体育项目,初学者在熟悉滑雪技巧的过程中摔倒系高概率事件。滑雪场仅投保公众责任险的方式应对经营过程中侵权责任赔偿风险,未考虑为游客投保意外险,不利于其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法院对此提出专项司法建议,促进辖区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

  崇法 尚德

  公廉 惟民

  有志气 有担当

  有荣辱 有廉洁

  原标题:《【以案释法】滑雪场上体验“速度与激情”不慎受伤,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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