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突发恶性事件已造成两死四伤,行凶者仅16岁,两名邻居被杀害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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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通州突发一起恶性,目前已经造成两死四伤,而行凶者是一名年仅16岁的在校学生,伤者包括行凶者的母亲!

  

  2023年5月15日8时许,通州公安分局接报一起学校内学生伤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6岁)当场控制,经过警方严密的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上课期间在教室内无故殴打自己的女同学张某。

  学校的两名老师在上前劝阻时,也被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打伤,所幸的是,三名伤者均及时就医,无生命危险。

  经过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张某涉嫌于5月14日晚在邻居家中将焦某某(男,60岁)、王某某(女,55岁)夫妻二人杀害,于5月15日早将其母亲曹某某(51岁)殴打致昏迷。目前,张某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整个案件的经过来看,犯罪嫌疑人完全已经失去了理智,先是杀害了年迈的邻居夫妻,而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又打伤自己的母亲,如果说杀害邻居的原因是以前有矛盾纠纷,那打伤自己的母亲就无法自圆其说了!

  在做下这两件伤天害理的事情之后,估计他自己也知道插翅难逃,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于是后面就破罐子破摔,在学校里无故殴打同学,然后又打伤两名劝阻的老师,这种种的一切都已经表明,他已经完全失去理智了!最终才犯下了滔天大罪,酿成两死四伤的惨剧!

  到底是什么样的矛盾让他对自己朝夕相处的邻居痛下杀手,又是因为什么样的事情又出重手,把自己的母亲殴打致昏迷,回到学校后,又无故殴打同学,打伤老师,这一桩桩一件件都表明,这次事件并非表面看的那么简单,具体原因要等待警方的相关通报了!

  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等待他的是什么结局可想而知,如果从正常逻辑上来讲,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基本上等待他的只能是死刑判决。

  

  但是,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才年仅16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原则上还在受《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

  如果是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法定的八种罪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咱们国家的刑法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那是慎之又慎,除了严格遵守以上规定之外,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判处死刑,不是说“不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这是个原则要求。

  因此,未成年人不会判死刑。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张某最终应该不会被判死刑。

  其实,对于这种规定,很多人都产生过质疑,大多数人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一分为二,保护那些应该保护的未成年人。

  对于那些形式偏激,所做的事情明显已经超出未成年范畴的未成年人,应该予以严惩,不能让那些人仗着《未成年人保护法》胡作非为。

  2004年,北京的法庭之上曾经审判过4名未成年人,这四名未成年人在法庭上对自己故意杀人一事供认不讳,四名少年依照犯罪程度依次被判决为两名无期徒刑,一名十五年,一名两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听到这样的结果以后,四名少年在法庭上公然大笑。

  四名少年还是初中生,被他们杀害的对象则是他们的同班一名女同学,四人常年混迹于网吧,钱花光了的时候,他们把目光瞄向了这名女生。

  这四名初中生绑架了自己的女同学,随后向他的家属勒索150万元,家属报警后想办法尽量拖着四人,然而,他们低估了这四名未成年人的凶残,在迟迟没有收到赎金后,这四名穷凶极恶的初中生用电线勒死了自己的女同学,而四人之所以如此嚣张,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肯定不会被判死刑。

  都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在对待未成年一事上,确实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毕竟,像这种仗着是自己未成年人身份犯案的,其行事方式和思维模式早已经达到了正常人的范畴,像这样的人理应受到成年人同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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