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目!从肢体冲突到相拥而泣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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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官,我不舍得放开儿子。”5月8日,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在祁门县法院法官与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协作下得以圆满了结。

  李某与刘某于2011年5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军(化名)由母亲李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李某与刘某已先后组建新的家庭。由于小军成长期间叛逆、不服管教,多次与母亲李某发生肢体冲突。李某心寒至极,遂于2023年5月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由小军的父亲刘某抚养。

  承办法官阅卷后,知晓了纠纷始末,考虑到这是一起因家庭子女教育而引发的变更抚养权纠纷,关键在于缓和母子关系,打开双方的心结。法院虽然可以径行判决,但“案结事未了”,若引入心灵花园工程,运用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母子之间的隔阂是否可以获得更好的化解。承办法官遂电话联系祁门县心理咨询协会,邀请他们共同参与纠纷的化解。考虑到小军今年15岁,正处于青春期,为避免孩子有抵触心理,法官与心理咨询师协商后将调解的地点确定在祁门县综治中心的心理咨询室,调解时由两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同时对母亲及儿子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

  通过心理咨询师的耐心分析与指导,小军已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对母亲动粗的行为是不对的,小军的母亲也认识到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的危害性。在法官及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努力下,这对母子含泪相拥,两人均诚恳相互道歉,场面十分感人。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小军的父母均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引导其父母注重家庭教育,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最后,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道谢后自愿撤回了起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希望,也是未来,在该起案件办理中,祁门县法院创新工作方法,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提升案件审理实效的同时,让未成年人感受到了独特的心灵关怀。下一步,祁门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标题:《泪目!从肢体冲突到相拥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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