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肇事逃逸,淄博两名驾驶人终生禁驾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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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今天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突出交通违法车辆方面,淄博公安交警重点对淄博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淄博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3487辆,其中重型货运车1039辆、营运车2431辆、危化品运输车13辆、公路客运车2辆、旅游客运车2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54辆,其中重型货运车25辆、营运车27辆、危化品运输车1辆、旅游客运车1辆。

  此外,还曝光了58家高危风险企业和2名终生禁驾人员以及2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其中,韩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以下是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23年3月19日17时17分,高某驾驶鲁C3K212号二轮摩托车顺博山区颜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太阳山路口时,与顺太阳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向南左转弯的孙某驾驶的鲁CE6020号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使高某受伤,两车受损。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中,孙某驾驶机动车左转弯时观察情况不够、未确保安全及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过错行为与该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及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过错行为与该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孙某的违法行为相比高某的违法行为对发生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相当,过错严重程度相当。根据法律规定,拟认定孙某、高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023年3月12日20时55分许,孙某某驾驶鲁M802S7号小型轿车沿黄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齐东路口处右转弯时,与沿该路非机动车道同向行驶至此处的刘某某驾驶的鲁C6785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刘某某手机受损,两车受损。事故中,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观察情况不够、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相比孙某某驾驶机动车转弯不让直行的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所起的作用大,过错严重。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刘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白继农 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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