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被室友群殴致抑郁:如此学校能培养出合格老师吗?丨快评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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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一名16岁女生被同宿舍室友多次殴打,导致抑郁症发作,引发舆论关注。此类女生之间的霸凌事件并不少见,尤其是在中专、中职学校中。

  2023年5月5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通报,3月7日至4月6日间,该市一高等专科学校内,学生任某被佟某、郭某、王某等多次殴打。打人及被打者都只有16岁。警方已对佟某、郭某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的治安处罚,并在进行进一步调查。

  而据红星新闻报道,警方通报中的学校,是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被打的学生是女生萍萍(化名),就读于该校中专部一年级。打人的也都是女生,是萍萍的同宿舍同学。这个以佟某为首的小团体,已经不止一次殴打萍萍,也不止是在警方通报的一个月时间内。据其他同学说,佟某一伙儿殴打萍萍往往没有原因。最近的一次,是因为佟某叫萍萍周末去酒吧喝酒,萍萍拒绝,就遭到了殴打。而且,她们也殴打过其他的同学。

  在人们的印象中,校园霸凌一般是男学生欺凌男生或女生。实际上,女生霸凌者也不少。尤其是在留守儿童比较多的初中或者中专、中职学校中,存在不少由女生组成的“小团体”。这些小团体,在校内拉帮结派,排挤、欺辱不跟她们同流合污的女同学,而且这种凌辱往往非常恶劣。3月初,河南郏县城关镇某中学4名初中女生在厕所殴打另一位同学,短短3分钟内,扇了这个同学89个耳光,还把厕所的垃圾桶扣到她头上,强迫她吸烟;江苏连云港几名初中女生竟然到同学家里,在书房威胁恐吓女同学,甚至连她年幼的弟弟也不放过。

  在校外,这些女生往往与不良社会青年交往。佟某小小年纪,就出入酒吧。她叫萍萍一起去喝酒,恐怕不只是请喝酒那么单纯。按照规定,酒吧等场所应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警方也应该调查一下这个酒吧:为什么未成年人可以去喝酒?除了向未成年人卖酒,这家酒吧里还有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警方有必要进一步调查。

  这些十几岁的女生之所以如此猖狂,与现行法律很难对她们进行严厉处罚有关。在现行法律中,未成年人受到特别保护: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除了情节恶劣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大犯罪,一般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8种罪才需要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也有特殊保护:不满14周岁,被处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实际执行拘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不执行拘留。内蒙古此次校园霸凌事件中,佟某、郭某虽然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警方以她们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不实际执行。这对佟某、郭某来说,等于没有处罚,罚款是父母交的,不用她们自己出钱,被处拘留但实际上一天也不需要去拘留所。

  好在,在萍萍家长不断申诉之下,鄂尔多斯警方在4月28日宣布对此事以“寻衅滋事”刑事立案。因为几名施暴女生都已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罪名成立,她们就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学校也决定开除佟某、郭某等4人学籍。她们终于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了。

  除了这些作恶的学生,疏于管理的老师与学校也难辞其咎。进入中专读书的都是初中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还没有成年,学校和老师对他们不仅负有教育责任,还有管理责任,要确保其人身安全。但很多中专、中职学校,不仅教学质量差,对学生更是放任自流,校园里拉帮结派、乱象丛生,甚至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也经常到校园滋事。2023年2月,浙江仙居县职业中专,多名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与学生殴斗,造成2死2伤。中职教育如此混乱,学校和老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样的环境中,即使有部分上进的学生,也无法好好读书。职业教育,又何谈能受到重视?

  让人细思极恐的是,鄂尔多斯市这次发生校园霸凌事件的,竟是幼儿师范学校。佟某、郭某等几名学生,很有可能就是幼师专业的。虽然佟某等4人可能被开除学籍,甚至会背上犯罪前科,不能从事幼教行业了,但是,这样管理混乱的学校又如何培养出合格的教师?这是另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了。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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