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文明城市】城乡接合部的文明标准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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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接合部作为城市与乡村的过渡地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每个细节无不体现着一座城市在推进城乡文明互补交融上的成效。

  下面让我们与小澄君一起来看看这份文明指南吧!

  1.①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②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③无乱搭乱建现象;

  ④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①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③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

  ④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3.①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③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④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⑤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⑥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遛狗者不牵狗绳现象,地上无动物粪便);

  ⑦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⑧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4.①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②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5.①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②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6.公共卫生间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且能够正常使用,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详见公共卫生间篇第139页)

  澄迈新闻由澄迈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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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澄迈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澄迈县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

  原标题:《【共创文明城市】城乡接合部的文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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