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对彭泽县天街建国酒店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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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彭泽县天街建国酒店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彭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07号违法行为类型:《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违法事实: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处罚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给予彭泽县天街建国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5处罚机关: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数据来源单位: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数据来源单位代码:11360430MB1D5514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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