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补领、首次申领……中考“双证”进场,身份证办理流程需知晓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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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异地补领、首次申领……中考“双证”进场,身份证办理流程需知晓

  近日,《权威发布!2023年贵阳中考考生须持“双证”参加考试》 (←点击查看)的消息 发布后, 后台不少家长留言求助“身份证快过期了,如何换领?”“小孩身份证如何申领?”

  相信有这些疑问的家长

  不在少数

  今天

  咱们 一起去了解了解

  关于身份证办理那些事儿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01

  申请条件

  

  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02

  受理机构

  

  申领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所属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03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为3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04

  受理时间

  工作日。

  05

  申请材料

  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

  06

  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大图)

  07

  办理方式

  当场办理。

  08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10元/证。

  

  首次申领

  一、居民身份证办理

  本地首次申领

  01

  申请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02

  受理机构

  申领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所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3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最长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04

  受理时间

  工作日。

  05

  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

  06

  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大图)

  07

  办理方式

  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08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规定,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 居民身份证办理

  省内异地首次申领

  01

  申请条件

  贵州省户籍且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02

  受理机构

  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3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最长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

  04

  受理时间

  工作日。

  05

  申请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件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06

  办理方式

  对符合规定的,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后受理。

  07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规定,免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08

  禁止性要求

  (1)贵州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无信息的;

  (2)户口疑似虚假、重复登记的;

  (3)申领人提供的所需材料中信息与贵州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不一致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换领及补领

  一、居民身份证办理

  本地换领

  01

  申请条件

  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02

  受理机构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3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最长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04

  受理时间

  工作日。

  05

  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大图)

  06

  办理方式

  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07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损坏换领40元/证,其他原因换领20元/证。

  二、居民身份证办理

  本地补领

  01

  申请条件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02

  受理机构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3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最长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04

  受理时间

  工作日。

  05

  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大图)

  06

  办理方式

  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07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丢失补领收取工本费40元。

  三、居民身份证办理

  省内异地换领、补领

  01

  申请条件

  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02

  受理机构

  全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03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最长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

  04

  受理时间

  工作日。

  05

  禁止性要求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06

  申请材料

  1.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

  2.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07

  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大图)

  08

  办理方式

  对符合规定的,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后受理。

  09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证,其他换领20元/证。

  四、居民身份证办理

  跨省异地换领、补领

  01

  申请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贵州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受理窗口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02

  受理机构

  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窗口。

  03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最长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04

  受理时间

  工作日。

  05

  禁止性要求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06

  申请材料

  (1)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

  (2)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07

  办理流程图

  (点击查看大图)

  08

  办理方式

  对符合规定的,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后受理。

  09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证,其他换领20元/证。

  五、居民身份证办理

  网上互联网端申请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01

  申请条件

  属于贵州省户籍,且两年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且采集过指纹的居民。

  02

  申请材料

  申请人正面照片。

  03

  受理机构

  户籍派出所。

  04

  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30个工作日内。

  05

  受理时间

  任何时间。

  06

  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的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区县公安机关签发时间超过2年的;

  (3)申请人现场拍摄相片相貌特征与已办理过的身份证样貌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身份证视读信息在户籍信息进行变更后未办证的。(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

  07

  办理方式

  在互联网上通过“贵州公安”APP或“贵州110”微信公众号办理。

  08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证。

  注:以上内容综合整理至贵州“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主。

  注意了

  根据官方发布的相关政策

  目前

  贵阳市并不支持

  跨省异地首次申领身份证

  所以户籍在外省的考生

  一定要提前回到户籍所在地

  申领身份证哦

  来源:贵阳市教育融媒体中心

  记者:袁 春 | 编辑:彭荐予

  审核:罗海兰 | 终审:杜 豪 崔林林| 签发: 李 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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