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石景山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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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值此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石景山区烟花办向您致以节日问候!

  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五环路(含)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石景山区政府决定:在广宁街道爱玛裕家居购物广场西侧六环外拆迁空地设置1处销售点供群众购买烟花爆竹,在五环以外远离十六类禁放点以外的其它区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讲政治、顾大局、重礼仪、守法纪是首都市民优良传统,区政府烟花办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真诚地希望您与我们一道努力:

  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请自觉遵守新法规。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请带头遵守新法规。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主动遵守新法规。

  区烟花办鼓励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及时奖励。

  举报电话:88788539。

  石景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2019年12月

  

  十六类禁放点禁放范围

  一、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机场周边范围继续按照《关于加强首都机场周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烟花办字〔2006〕8号)执行。

  三、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四、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在重点时段,对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加强巡逻防护,以确保安全。

  五、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其余的门诊所、药店等不属于禁放点;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七、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八、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九、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十、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十一、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十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十三、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十四、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五、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十六、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另行确定。

  

  石景山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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