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刃出鞘》有点阿加莎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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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阿加莎

  开场10分钟,满满的“暴风雪山庄”元素:独立的庄园、心怀各异的家人、咯吱咯吱响的楼梯……

  然后,弹钢琴的布兰克探长出现。除了长相和口头禅,处处都很像波罗嘛。阿加莎笔下的小个子侦探。

  电影的前半部分,我一直在拿起手机看时间,太沉闷了,冲突不够激烈。美国人居然拍了一部这么英式的电影。因为英国推理小说的套路就是:整本书300页,尸体 / 真凶要到250页才出现。前半段闷得要死,后半段高潮迭起。

  对于一个推理迷来说,这部电影过于简单了。

  首先马塔是女主,体质特异且善良,庄园的狗见了她不会叫。其次,凶案发生当晚有狗叫声,电影中有提到狗只会凶坏人。这两点让我开始怀疑,凶手应该是引起狗叫的那个人。

  最后,在遗嘱公布后,家族人员提出的“杀人犯条款”,即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将失去继承资格,让我怀疑应该是有人想嫁祸给马塔。那么马塔如何无罪呢?只能是当时歪打正着,把贴错标签的药物输成了正确的。

  有没有可能是真的这么幸运呢?没有,一定是有人故意把标签贴错了,并且拿走了唯一一瓶救命药。否则不可能在输错药的那一天,那么巧合地没有救命药了。

  所以,凶手应该是对护士包动手脚的人。

  兰森来听遗嘱时,狗围住他狂吠,引起我的注意。遗嘱公布后,兰森是整个家族唯一和马塔有密切接触的人,加深了我的怀疑。

  假设此时马塔无罪,那么凶手一定是家族内部人员。除了兰森,电影对其他人的侧写太少了。

  马塔准备去化验室时,化验室刚好被烧了。是谁烧的呢?凶手呗。

  马塔去拿血液化验单时,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头,给弗兰做心肺复苏。谁把弗兰搞成那样子?凶手呗。

  哎呀那肯定是兰森了没跑了。

  之所以说这部电影“有点阿加莎”,是因为电影基本延续了本格推理的模式,非常传统的杀人动机(争遗产),非常依赖于纯推理而非物证(整部电影唯二的力证就是化验报告和老奶奶的证词。那些泥巴脚印之类的,最后也没说到底是谁的。只是证明有人经过,但身份不明)。

  换句话说,整部电影是侦探、马塔、兰森三个人的头脑风暴。谁脑子转得快,转得清楚,谁就能笑到最后。

  但是这部电影“不够阿加莎”,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更隐蔽一点,混淆视听。阿加莎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在于,波罗经常到处走来走去问来问去,跟很多人说话,又悄悄做许多事。每个嫌疑人的行为都值得推敲,最后才能推理出凶手。

  在电影中,比如狗可以多冲几个人吠叫,比如马塔可以和更多人爆发合作与冲突,比如布兰克可以挖点小坑等着凶手跳(我觉得这部电影对布兰克的塑造不够成功,太脸谱化了,不够立体),而不是只会举甜甜圈的例子,让人不由得怀念波罗的灰色小细胞(嘿嘿,读过阿加莎的人才懂呀)。

  或许因为电影时间有限,无法一一交代。而且作为一部面向大众而不是纯推理迷的电影,已经很不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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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富是诅咒

  争遗产这种戏码,戏里戏外,都是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

  对于千亿土豪,大家乐呵呵地吃瓜,什么赌王娶了几房太太,谁分的遗产多啊;什么楼王不念发妻恩情,用风水局困住发妻灵魂啊;什么豪门千亿儿媳连续剖腹产4次,只为生下儿子稳固地位啊……大家乐此不疲地看着他们表演一出又一出,比电视剧还精彩。毕竟他们随随便便一栋房子,普通人奋斗一辈子也不一定买得起。

  有人说,豪门婚姻是最丑恶的利益交换,男人用金钱,交换女人的青春美貌。为了让这种交换不那么露骨,人们给它披上“爱情”和婚姻的外衣。

  这种事,平民老百姓也不必妄加评论。每个人的追求不同,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况且,平民过得就幸福吗?

  社会新闻里,十几口人为了遗产大打出手的,屡见不鲜。老人尸骨未寒,却没人再为他的恩情悲伤,只有许多人为他的财产争吵、推搡。

  老爷爷在《利刃出鞘》里,淡淡地跟马塔说:“财富是被诅咒的。”

  难道不是吗?有钱不快乐,没有钱也不快乐。

  我时常感到,人们陷入了资本主义的深渊,把金钱看得太重。在资本主义的浪潮中,钱是排第一位的,剩下的所谓礼义、廉耻,要靠边站,更遑论什么英雄主义,理想主义。

  人们陷入了消费主义的狂欢,急于在这世界展现自己的“资本”,豪车名表,锦衣玉食,或是年轻美好的肉体。有的人沉醉于一夜暴富、飞上枝头的春秋大梦,有的人在大都市中做好一个本本分分的社畜,大家共同拿起手机,为每一个屏幕上的“资本”点赞,“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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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三个我比较欣赏的人

  第一个是姜思达,义无反顾离开《奇葩说》,素颜出境,关注小人物的生活。在北京夜晚的街头,和他的粉丝们一起跑步。很喜欢他的生活,自然,坦诚。用心营业,不是急着刷流量、做爆款。

  第二个是詹青云,最近她终于火了!她刚出场时,我就被她的“年轻人社会燃料论”震惊了。后来知道她在哈佛法学院,以为她是又一个精英教育的产物,没有过多了解。

  最近她火了,我才了解她的家庭,她的成长,她的理想。我也很开心,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喜欢她(顺便讨厌许吉如,她是我最讨厌的精英教育下输不起就要踩别人的女人),也证明大家不仅关心颜值,关心流量,更关心有真才实学的人,关心想要为这世界作贡献的人。

  第三个,尘封已久的名字:七堇年。

  年岁渐长,才明白她文字中的许多厚重,是“永远少女心”的落落写不到的。当然啦,这两个人我都很喜欢,各有各的好。

  提到七堇年,只是因为她书中的一番话,十六岁时令我费解的语言,我到二十六岁才终于体会。

  原文已经找不到了,因为我也忘记是哪本书里的了,大意是,总有人在问,读那么多书做什么?想那么多事做什么?成年人难道不该想着怎么赚钱养家,怎么带孩子,怎么跟伴侣、同事搞好关系吗?你看你,读了那么多书,有什么用?还不是和其他人一样,洗衣服做饭,接送孩子上下学。

  七堇年说,到了四十岁,当然可以洗衣服做饭,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是因为读过书,所以眼中的世界,不只一地鸡毛。对待每个问题、每件事,都有独立的想法。

  作为一个凡人,或许无法抵抗被现实湮灭,但却可以选择自己的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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