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看懂了吗:要相信法律 不要寻私仇

栏目:娱乐资讯  时间: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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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不谈时事,讲一个发生在东汉时期的故事:

  董黯,是汉朝思想家董仲舒的六世孙,从小家庭贫困,终年打柴换钱,侍奉母亲,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大孝子。

  王寄,董黯的邻居,是当地的地方土豪,秉性顽劣且为富不仁。

  有一天,王寄因琐事对董黯的母亲侮辱、殴打,导致其母卧病在床,随后去世。董黯悲痛不已,就此埋下了复仇的火种,在料理完母亲的后事,董黯隐忍多年,卧薪尝胆,等待机会为母复仇。终于时机成熟后(王寄母亲死后),董黯杀死了王寄,并且砍下王寄头颅来到坟前,慰藉母亲在天之灵。

  董黯是大孝子也是名人,虽然那是一个信息闭塞的年代,但董黯杀人一事在当时还是引发了轰动效应,引发了各界热议。有人认为杀人偿命,自古天理,尤其在汉朝开国法律雏形的第一条就是刘邦宣布的“杀人者死”,所以应该判董黯死刑。也有人认为,董黯多年以来是一个奉公守法的老好人,杀人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他虽然杀人但不具备危害社会的性质,所以应该得到宽恕。

  董黯在拜祭完母亲之后,去官府自首,准备一死。官府感其孝心左右为难,陷入了情与法两难抉择窘境,后来经过舆论的发酵此事越闹越大成为社会公共事件,传到了当朝皇帝汉和帝刘肇(没错,就是电视剧《班淑传奇》里陈晓扮演的刘肇皇帝)耳里。刘肇详闻事件后,不但赦免了董黯的罪行,还要给董黯官做,有史记载“和帝闻其异行,特舍专杀之罪,召拜郎中”。

  董黯母慈子孝的故事感天动地,当地人因此把附近的一条溪流改名慈溪,此后慈溪兴旺起来,成为了今天鼎鼎大名的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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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知章,浙江人,状元郎,盛唐知名的大诗人。贺知章一生好酒,张狂无比,但就董黯复仇一事,赋诗一首为董黯手工点赞,这首诗就是《董孝子黯复仇》:十年心事苦,惟为复恩仇。两意既已尽,碧山吾白头。

  “十年心事苦,惟为复恩仇。”短短十个字,贺知章描绘了董黯为复仇所做的努力和准备,十年来董黯独自一人卧薪尝胆,吃尽苦头只为报母恩、复母仇。

  “两意既已尽,碧山吾白头。”关于后两句的赏析,有人认为贺知章感慨董黯成孝成仁为两意(董黯复母仇是为孝,等王寄母亲死后才杀王寄是为仁),最终得以白头终老。而我以为贺知章读懂了董黯,正在和董黯跨越历史对话,也就是这两句诗写给了董黯,更是写给他自己。那么贺知章的“两意既已尽”是什么呢,我认为其中一意在于“老子一辈子做的事情,不管他人怎么看,对得起自己心内心”,另外一意在于“老子想干的事情都干成了,你看我请李隆基皇帝老儿给我儿子起名字,他也认真给起了”。

  贺知章在历史上很牛,李白见了他也应该要叫一声老大哥,贺知章牛不是因为皇帝捧过他,而是因为他能用最简单朴素的语言来让观者有感,后来者有启发,比如“少小离家老大回”和“二月春风似剪刀”这些极为简朴却又脍炙人口的诗句,再比如这首诗里的“十年心事苦,惟为复恩仇”,文笔简单但读来男默女泪。

  而相比之下历朝历代歌咏董黯的文章和诗词,虽然长篇大论,且不乏“白刃可蹈,仁鲜能存;黄金可炼,德无闲言。道丧于季,贤生复古。知礼近夷,变风于鲁。江水汤汤,东注穷越。夫子德音,与之不绝。”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词汇,但表达言志层面反而不及贺知章。

  另外,董黯死后不管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受到历朝历代的推崇,除了汉和帝之外,至少包括朱元璋在内的4位皇帝为董黯题词甚至加封号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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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溪仅仅仅宁波下属的一个县级市,但却成为全国综合经济实力排名前五的县市,并且诞生了诸如公牛插座在内的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可以说,和其千年以来倡导的以董黯为核心的孝文化密不可分。在孝文化的倡导下,慈溪人邻里团结、奉岗敬业、爱家孝长,尤其在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开展乡镇企业和轻工业,不仅仅在经济上排名中国百强县市前五,在口碑和人文建设等方面也备受各方赞誉。

  曾经的“杀人犯”董黯,早已经成为慈溪乃至宁波江浙地区的精神偶像和孝文化代名词,在慈溪一带董黯的雕像和事迹陈列等随处可见。甚至有媒体报道,这几年慈溪市率先尝试推出“慈孝贷款”,慈孝行为突出者,贷款可以获得利率优惠。如果家庭达到一定积分,被认定是“慈孝家庭”,或者家庭里有慈孝之星、道德模范,贷款能享受优惠。慈孝不仅是一种传统道德文化,更是全社会给予肯定和褒扬的行为准则。

  换句话说,“董黯式的孝顺可能引发的效仿悲剧”的担忧都是杞人忧天。同样在后来的一些朝代,经常发生为母报仇引发争议的事件,有专家担忧的“如果宽恕了某某某,会引发寻私仇的连锁效仿效应”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今时今日的慈溪案例已然能说明一切。

  在我看来,如果我们的社会上能多一些孝顺父母的董黯和某某某,就会少一些为富不仁仗势欺人的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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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法律尊严,是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经常被提及的一句话。

  周星驰有两部电影《审死官》和《九品芝麻官》,表面上是反派下场都很惨的喜剧,但喜剧的外壳背后其实是两部“维护法律尊严”的电影。

  这两部电影中的主人公被奸人所害,受了极大的冤屈,一次次的被毒打和冤枉。当好人被辱,而官官相护鱼肉百姓的官员和恶人丑恶笑容充斥屏幕时,少年时期的我看到这样的画面内心狂喊“戚秦氏,还等什么,趁着夜黑风高拿起来刀,上去干它丫的啊”。

  多年之后再来看,发现这两部电影真的很牛或者说很克制,主人公受尽冤屈和毒打之后,仍然“坚持通过司法渠道寻求正义”,不断的报官、找律师打官司,希望还自己清白。

  最后当然是好人找回了清白,坏人伏法,但电影真正要表现的意义在于:也为司法找回了清白和公正!周星驰用两部不那么主旋律的电影,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周星驰(包含导演编剧等人)真的很牛,和贺知章一样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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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董黯为母报仇一案发生后,董黯准备自首偿命。

  这个案子中,有个关键人物是汉和帝刘肇。刘肇当时赦免董黯的举动虽然赢得了百姓和各方的点赞,但从某种程度上无疑践踏了司法的公信力,于法何容? 要知道汉朝虽然首先提出了“废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就是“百善孝为先”,但汉朝更是一个沿袭秦律并在其基础上改良的法治国家,有相当成熟的司法体系。

  抱着必死决心杀人偿命的董黯,遇到了特立独行的刘肇,最终得以寿终。于是乎刘肇在成全董黯千古美名的同时,何尝不也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的争议。

  事实上,刘肇的确是一个争议极大的皇帝,从古至今都是。刘肇的争议在于他也经历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寻私仇”,而刘肇的“寻私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董黯“寻私仇”的升级版,或者说是家庭版和国家版的区别,二者都没有通过司法渠道而是自我手段解决,核心本质是一样的。

  当时事情是这样的:刘肇9岁当上皇帝(类似少年康熙皇帝)没有实权,当时窦宪因为抗击匈奴有功(类似鳌拜),同时因为他妹妹窦氏是太后,目中无人干预朝政、嚣张跋扈,根本不把刘肇放在眼里,从小担惊受怕的刘肇埋下了复仇的种子(你一个外戚掌了我的权这得多大的仇啊),刘肇长大后明白一个道理:按照现有法律,把窦宪一党抓起来枪毙10次都不够,但窦宪大于法。于是乎刘肇开启了寻私仇的计划,冒险暗中培养自己的亲信卫兵,联手宦官把窦宪好吃好喝好招待骗进宫中,实施诱捕,最终一举奏效,窦宪被逼自杀。

  后来清朝的康熙计除鳌拜,就是此事的翻版,所以说武夫啊要多读历史,看看历史总是有用的,因为历史就是未来!

  其实在某些层面,董黯和刘肇以及在河蟹社会的张某某是一种人,当司法无法保护他们权益时,选择了自己冒险动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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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者死是基本的法律规定,那么“杀人者可以不死或者不罚吗”?可以,在和平年代普通人恐怕只有正当防卫或者无违规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才可免除刑罚吧。

  董黯和刘肇在历史上影响力极大(很多人纳闷为什么到今天感觉这两个人存在感不强啊, 其实原因我不说大家都懂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此二人寻私仇的案子影响力太大,给后来的朝代立法带来了推动作用。汉朝之后,真的有很多朝代把“为父母报仇无罪或轻罪”写入了法律。

  比如《明史》对当时的法律规定就有明确记载: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

  在以酷法闻名的明朝,杖60简直和今天“处1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简直一样轻。

  与明朝类似的还有元朝和清朝的法律,比如元朝烧埋银规定“诸人杀死其父,子殴之死者,不坐,仍于杀父者之家征烧埋银五十两。”

  当然随着对西方司法体系的借鉴学习,我们今天的法律是绝对不允许寻私仇了,哪怕你比窦娥还冤。所以到了今天,我们的司法人遇到类似的案子,依然会陷入“情与法两难抉择”的困境,左右为难,就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这个矛盾会永远伴随着司法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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