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什么情况下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算工伤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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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7日凌晨,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因感染新型肺炎,经抢救无效不幸被夺去了生命。2月7日上午,武汉人社局认定李文亮作为医护人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去世,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认定为工伤。

  2月10日,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陆续复工了,很多人对复工进退两难,一方面公司催着按时复工;另一方面,疫情当前,复工之后万一被感染了怎么办?毕竟在上班的途中,或者在办公室里,很多人集中在一起,会加剧职工间交叉感染的风险。

  那么,员工被感染算不算工伤?员工在什么情况下被感染才算工伤的问题提到了劳动者的面前。

  针对这些问题,我依据法律规定,结合疫情爆发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发表自己的管见,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就是说,在上述单位工作的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的雇工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上述三条基本上涵盖了所有可以认定工伤、视同工伤和不能认定工伤的全部内容。

  二、疫情当下,工伤如何界定?

  2020年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确定的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文件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从三部委文件规定,可以得出两个重要信息:适用对象(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和条件(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据此判断,得出两个结论:1、凡不属于上述适用对象的,均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即使是属于上述适用对象的医护人员或相关人员,如果不是在预防或救治过程中,感染上病毒的,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疫情当前,仅医护人员和在医院一线的的护工等人员,如果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上了新型冠状病毒,才算得上是“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员工在复工期间的哪些情况下可能会感染病毒呢?哪些情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呢?

  (1)、上下班途中。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疫情当前,员工如果感染新冠病毒,显然不属于上列内容,因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前述已经明确,只有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被感染的才能算得上工伤。其他人员在其他工作中被感染均不属于工伤,所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加班时间内。与(2)的道理同样,也不能算工伤。

  (4)在家办公期间。有的公司允许员工在家办公,因为疫情还没完全得到控制,病毒的潜伏期又比较长,对于员工何时何地感染病毒很难确定。万一员工在家办公期间不幸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其因果关系无法确定。所以,也不能算工伤。

  (5)、根据国家新规,即使是医护人员,也需要在救治工作中被感染才可以认定工伤。所以,在家办公如果感染上病毒也肯定不属于工伤。

  (6)、外出出差期间。比如员工去武汉等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出差,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五)的规定,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外出参加防疫志愿服务。这种情况完全是有可能的,因为在复工期间,员工申请外出参加防疫志愿服务,属于医护人员外的相关人员,并且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工作中感染病毒的,所以算是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提前复工被传染。如果因为公司让你提前复工,那性质又变得不一样。员工在提前复工期间,如果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则应属于工伤,所有费用由企业自身来承担。

  四、员工在复工期间如果被感染病毒,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医疗费用由政府来兜底,所以无论如何,患者都不要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关于医疗费用主要有以下几条:

  (1)、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也就是说,如果被感染病毒,其治疗费用是由政府来承担的,个人免费治疗;

  (2)、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也就是说,凡是从事相关工作被感染的人员,都明确“计入工伤”,其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护理费等费用都可以申请报销。

  (3)、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4)、另外,因新冠肺炎导致隔离、住院等不能上班的情况,单位不能克扣工资。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确诊肺炎,如果被强制隔离导致无法上班的人,企业要给员工照发工资,不得克扣。

  总结:疫情当前,做好个人防护才是第一要务。无论上下班途中,还是上班过程中,都要防患于未然,保护好自己。一旦不幸被感染了,应该及时隔离,到当地指定医院就诊。

  最后,再说一句,宁可防护好自己,也不要感染成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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