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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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浅析利未人的妾的故事中的婚姻观

  一、        引言

  “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士19:17)这是利未人的妾的故事中接待利未人一行的老人对利未人的询问,问出的不仅是当时利未人的行踪,更是对人生许多终极意义的思索,其中也包括本文所要思索的关乎婚姻的问题。

  圣经中不乏关于婚姻的故事,有令人称赞的一见钟情,如以撒和利百加(创24:);有令人惋惜的被迫分开,如米甲和帕铁(撒下3:);也有令人心痛的骇人听闻的惨剧,如利未人和他的妾(士19:)。士19:-20:以Phyllis Trible为代表的神学家将其焦点主要放在妾的悲惨遭遇上,对其所遭遇的强暴、肢解等事件发声,从图书(经文)到窗户(思考古实发生的背景,分辨故事与背景文化之间的关联性)再到镜子(显露出我们本身,那真实且复杂的自我)[1],人皆要转回归向神。本文尝试将利未人的妾的遭遇放在大时代中的一个婚姻关系中进行思索,从经文本身再到神学反思进而对当下的婚姻观做出分析。

  二、        经文分析

  (一)、文本背景

  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记载在士师记19: -20:,所谓士师,对内管理以色列百姓,对外带兵打仗,根据圣经的记载,将各位士师做工的时间等累加起来越有400年的时间,但根据考古学和历史记载的文献,一般认为士师年代约150年-200年,即公元前13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

  士师时代的特点在整卷书中反复强调,“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21:25)。因着“任意而行”,《士师记》陷入到一种恶性循环中:(1)以色列离弃耶和华;(2)某种敌人压迫以色列;(3)以色列呼求帮助;(4)耶和华兴起一位士师拯救以色列[2]。根据圣经记载,每一位士师出场时,都有类似的描述“以色列人犯了罪遭到了来自于神的厌恶和审判,神就兴起某某国家或民族来攻打他们,以色列人在绝望中开始想起了神就开口呼求神的帮助,神听了他们的呼求就兴起一位士师来拯救他们带给他们多少年的平安”,但是平安不久,以色列人会再次犯罪继续遭到惩罚再次呼求再次拯救,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一直在罪中打转。

  值得注意的是,从《士师记》的开始到末了,恶性循环随着时间的推移,恶越来越大,人对神话语的敏感性越来越小,被拯救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连神所使用的士师的影响力也是越来越小,从最早的俄陀聂到最后的参孙,一开始的士师形象非常好且有号召力,一声令下众人跟随,到最后一位士师参孙是一个连情欲关都难过的士师而且自始至终都是孤军奋战,几乎没有人跟随他出生入死。《士师记》共计21章,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记载在整卷书的最后,在最后一位士师参孙的后面,更是凸显出这故事的悲剧性,人性的黑暗在这最后的故事中将体现的淋漓尽致。

  令人深思的是,《士师记》中的恶性循环正是属神子民背约的结果。西奈山脚下神人立约,因着约的缘故神赐下诸多律例典章让以色列人遵守。以色列人不是因为遵守律法而成为神的子民,是因为成为神的子民而甘心乐意的遵守神的律法。而且在以色列民族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当是建立在共同的信仰对神话语的遵守之上,但是背约的以色列人透过接待利未人的老人可以看出是建立在共同的地域的基础上——以法莲山地。与神有约之民却背弃了从神而来的约。

  (二)、编辑背景

  《士师记》所记载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200年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但这段故事起初仅是在口头传统中得以流传,能够用文字的形式编辑成书得以保存则在几百年之后。

  希伯来正典的形成一个漫长的过程,最终是在公元90年确定。公元前722年北国以色列亡于亚述帝国,以色列人开始思索民族的苦难产生的原因,公元前586年南国犹大亡于巴比伦帝国,以色列人对民族苦难的思索进一步深入,得出的结论是他们之所以遭难,是因为他们没有完成契约义务。旧约学者Martin North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按照新教的划分原则,提出了“申命派史书”的说法[3],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记上下》,认为都在遵循“遵命有福,违命有祸”的原则进行编辑,比如对王国时期列王的评价,列王的好坏与否不在乎政绩、军事等,仅从是否遵守耶和华的话语来评判。

  《士师记》的编辑背景中重要的神学导向是“遵命有福,违命有祸”,200年间以色列人的遭遇与此紧密相连,向神呼求神就拯救,沉迷罪中神便兴起他国来审判,如参孙,虽然一生荒诞,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到神,神依然会与他同在,杀敌无数。但仅论利未人和他的妾,在这个故事中,妾最后被剁成12块,妾的人生是起悲剧,她做错了什么?有学者在研究这段经文中会倾向于将《士师记》结尾的这个故事连同原本涵括在其中的《路得记》的故事结尾,进而解释扫罗和大卫的结局已经隐含在《士师记》的结尾中,因其一个是属于便雅悯支派,一个是属于犹大支派,但还是将妾的遭遇还原到一段婚姻中来看其悲剧的形成。

  (三)、利未人和妾的婚姻分析

  从圣经诸多的婚姻教导和婚姻故事中选择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来解读,因为这段婚姻虽然是失败的,但是可以给读者带来很多和现实相关的思考。

  1、一夫多妻制婚姻的不可取性

  故事中的男主角是无名无姓的利未人,女主角是无名无姓的妾,单看这简单的介绍流露许多的信息。利未人,根据摩西五经中的记载,这本是神所特殊拣选的一个支派,曾经在关键时刻守住了信仰底线,是神所爱的,散居在十二支派中,为的是从信仰的角度引导以色列人,可以说,利未人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整个以色列民族信仰底线,道德底线。令人遗憾的是,这本当是底线的利未人在婚姻制度上娶了妾,何为妾,妻之外的女子为妾,换言之,利未人所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而且,倘若经文中没有交待这无名无姓的男性角色是利未人,从经文中对他的描述中看不出这是神所特别呼召肩负神圣使命之人。“遵命有福,违命有祸”,作为信仰底线的利未人是否清楚在婚姻中神的诫命或要求呢?

  各人任意而行的年代,利未人受外邦人或整个时代的影响一夫多妻看似不稀奇,但是作为一个侍奉神的人来说,虽然《创世记》的故事还停留在口传阶段,但也是广为人知的,在《创世记》的开篇介绍各样的起源,世界的起源,人类的起源,罪的起源等,同样也介绍了婚姻的起源,而且重点是婚姻制度是人没有犯罪堕落的时候神就赐下来,在这制度中明确说到神所喜悦的是一夫一妻制,虽然在以色列的历史中神许可过亚伯拉罕多妻,但这不是神所喜悦的旨意,神所教导的是一夫一妻制,很遗憾利未人作为侍奉神的人轻忽了神的话语和教导,利未人有了不当有的妾,违背神的教导。

  而另一方面,妾在这个故事中又扮演怎样的角色,中文和合本“妾行淫离开丈夫”(士19:2),有古抄本作“妾和丈夫不悦而离去”,Trible更倾向于认为妾不是淫乱,而是丈夫惹了她的怒气,因为在当时男尊女卑的时代,并以色列的风俗,如妇人行淫,须用石头打死,利未人怎么会去接她回家[4]。无力抗争的命运,《士师记》从开始到末了,女性的身份变的越发尴尬,起初在整个大环境尚好的时候,俄陀聂的妻子有名有姓押撒能够发声且主动为丈夫谋取权益,中间环境开始变的恶劣,耶弗他的女儿被献为祭物,最后环境恶劣,利未人的妾无名无姓冤死,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在一个世代中被人遗忘的人。

  利未人所实行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可以说是受到了周边大环境的外因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更是内因他自身对神话语的轻忽所导致的。

  2、不平等的婚姻关系

  在神的心意中,神造男造女,将二人配合在一起,虽然在体力、分工等是有不同等,但是男女的地位是平等的,二人成为一体本当互相尊重、体谅、扶持、信任等,但是因着人犯罪堕落的缘故,罪侵蚀到婚姻中,婚姻的经营充满挑战,在利未人和他的妾的故事中,将一段不平等的婚姻状况呈现在读者面前。

  话语权上的不平等。妾在这个故事中,脚踪看似从夫家到父家再到返回夫家的途中所经历的那个便雅悯人的境内,走了很多的地方,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是她自己能定的脚踪。故事看似围绕这位女性展开,故事的起因是因着这位女性和丈夫之间的矛盾回了娘家,随后丈夫带着仆人来接她回家,最后丈夫为了维护自己将其推出去,还利用她的尸块激发全民族对便雅悯支派的围剿(这是整卷《士师记》最大的讽刺之一,以往的先知出于神的心意呼召以色列对抗外敌越来越少的人会响应,但是出于人的血气的呼召却有诸多的跟随者),但是在这所有的事件中妾的存在与否事实上并不重要。

  在父家,丈夫虽然是来接她回家,但何时返程的主动权在父亲和丈夫的意念中,没有任何人征求她的意见,她如同一件财物一样任由人来带领;在回夫家的途中,利未人为了在哪里住宿有过思索,但是宁可更多咨询家中仆人的意见也不会去聆听妾的声音,妾依然是漠然无声;在利未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当地的便雅悯人如同当年围困天使的所多玛蛾摩拉人一般要求老人将利未人交出来的时候,老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利未人顺势就将妾推了出去,受人凌辱,妾依然无言无语,也无人在乎她的言语征求她的意见;最后,一夜的黑暗,天亮了,当妾趴在门槛上时,无人知那时的她是死是活,但是被她的丈夫切成了十二个块子。

  从开始到末了,在这段婚姻中呈现出来的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双方关系,夫妻双方没有交流,只有一味的使唤和被服从。婚姻从神而来,本是爱的体现,但是在利未人和妾的相处中,没有看到爱,比如当妾被凌辱一夜之后趴在门槛上的时候,利未人没有顾及她的身体的实际情况没有为她进行一丝的抢救治疗措施,而是非常冷漠的带着妾离开。悲剧性的婚姻,而这悲剧性的婚姻也带给读者更多关乎现实的思考。

   

  三、        神学反思

  (一)、婚姻设立的目的

  婚姻设立的目的是二人要离开父母成为一体,经济上、精神上等都要从原生家庭中独立出来,二人组建新的家庭能够一起携手度过人生中的风浪。利未人和妾没有享受到从神而来的美好关系,而在当下处境中,时代的改变,婚姻又遇到新的冲击,比如不婚族、混乱的男女关系等,都在考验这个世代中基督徒对神话语的持守。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的数据,2018年全国结婚率为7.2‰,为2013年以来的最低[5]。在调研的过程中不乏发现这样的原因:身份不对等,在士师年代以及更长久的岁月中,绝大多数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身份和地位,在家从父,出嫁从父,老了从子,没有基本的生存能力,必须依靠男性才能在社会和家庭中得以立足,但是现在的世代中,女性的地位得到很大的提升,女性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才华不仅可以在社会中拥有体面的工作和待遇,赢得社会的尊重,还能为自己积累下不少的财富可以用来养老,这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已经达到了婚姻所能带给自己的满足感,不需要接受婚姻的束缚。而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中男强女弱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女性不论优秀与否都希望另一半比自己要更优秀,而这种“优秀”的界定往往不是从信仰出发就是从社会的评价出发,这就导致有更多优秀的“剩女”。

  基督徒的婚姻强调“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是对圣经的解读有问题,但是基督徒在思索婚姻时应该能多回到神设立婚姻的出发点来考虑,而不是在世人所要求的的标准上再加上神圣的要求。利未人和他的妾受到时代的影响,今日基督徒的婚姻如何能跳出世俗的圈子荣耀神值得深思。

  (二)、婚姻中的家暴问题

  利未人在遇到事情时忽略妾的感受,这是一种家庭冷暴力,话语权本身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利未人在遇到危险时果断推出自己的妾承担风险,最后在妾生死未明的情况下,将原本受训切割祭物的技术用在妾的身上将妾剁成十二块,这是家庭热暴力。在这位无名无姓的女性的短暂的婚姻历程中,一直默默承受着家庭暴力,而这样的问题在当今的世代中也不少见,包括基督徒的婚姻。

  在教会侍奉的过程中,不乏有姐妹前来咨询如何处理家暴的问题,从施暴的类型上来看,更多的是热暴力,有性虐待,也有拳打脚踢,鼻青脸肿,甚至严重到要送到医院抢救的地步;从施暴的动机上来看,有无缘无故的施暴只因为心情不好,有为了家庭琐事引发争吵的施暴,有因本身有不良嗜好如酗酒导致的施暴,也有因着原生家庭影响而有的施暴……严格意义上,在教会里因着原则性的错误如淫乱等导致的施暴行为不多见或者说不会在外讲论;从施暴的主体来看,男性动手的多,女性也有,但一旦动起手来因天生体力的悬殊吃亏的多为姐妹,而这些施暴的主体不乏基督徒,甚至是教会的侍奉人员,仿佛当年的利未人;从施暴的结果来看,有忍气吞声的,有火速逃离在外寻求避难的,有报警处理的,有将两个原生家庭都牵扯进来争吵的天翻地覆,也有来到教会寻求帮助的。

  教会如何面对或者说解决婚姻中的家暴问题,一句轻描淡写的“回去吧,为你们祷告”肯定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一句不痛不痒的“你要有爱心要包容你的丈夫(妻子)”是没有深入了解受暴方的苦楚,一句心不在焉的“他(她)为什么打你,你肯定也有错啊”更是在肢体的伤口上撒盐……教会在处理家暴问题时不当草率的下任何的决定,比如“离婚”,比如“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伦理性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坚决不可离婚,利未人的妾的结局摆在眼前,活生生的打死;随意的离婚,是对圣经教导的轻忽草率,教会应该组织有家庭侍奉恩赐的肢体做好深入牧养工作,通过问题的表象深挖内在的原因,力求将家庭中的双方都能带领到神的面前来按着神的心意经营婚姻和家庭。

   

  四、        结语

  婚姻关系对家庭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但每一段婚姻也都在面临着不一样的挑战。在士师年代,以色列人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容易随从那个世代一夫多妻,今天基督徒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会受到所处世代的影响,但不论这个世代如何改变,安定在天的都是神的话语,《士师记》的神学原则是“遵命有福,违命有祸”,对神话语的遵守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基督徒的婚姻也当牢记婚姻本身从哪里来,又要往哪里去,当更加渴慕神的话语,在任何一个世代中都能践行主道,为神作见证。

  同时,在当下处境中,针对本文所提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一夫多妻,或多夫一妻的行为本身不仅在信仰上受人质疑,在社会道德层面也会遭到谴责;2016年3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更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的法律[6]。总而言之,当今中国是一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的“平等”、“民主”、“法治”等都在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基督徒在此大环境中当更有信心有能力经营好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更加投入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实现中国梦。

  [1] 崔菲莉 著(Phyllis Trible),朱丽娟 译(Julie Chu),《骇人经文的救赎挑战——从文学批判和女性主义探讨圣经叙述文》,台湾:校园出版社,2008年,第10页。

  [2] 【美】巴瑞?班德斯塔 著,林艳、刘洪一 译,《今日如何读旧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4页。

  [3] 黎新农,《旧约神学纲要》(内部分享版),第107页。

  [4] 陈美麟,《试介绍Phyllis Trible对一位利未人的妾的故事的解读》,《金陵神学志》(2004年第2期),南京,第148页。

  [5]http://www.360kuai.com/pc/937dc7167881146fd?cota=4&tj_url=so_rec&sign=360_57c3bbd1&refer_scene=so_1“2018年中国结婚率创新低,离婚率却连续16年上升”

  [6] https://baike.so.com/doc/7918123-8192274.html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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