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后一星期!宁波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方案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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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机构何时复工复课有了最新消息!2月17日,宁波市教育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课的实施方案。

  其中明确提到:在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培训机构完成材料报备并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方可稳妥复课。

  复工复课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的教职工不复工(聚集办公),提倡电话、网络在线等形式办公;学员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后一星期。具体复工复课时间将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在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培训机构完成材料报备并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方可稳妥复课。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网络线上授课内容不得早于学校进度。

  复工复课准备

  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信息,建立“一人一表”档案。对返回宁波前14天内离开湖北、温州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市或有与湖北、温州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市人员接触史的教职员工在医学观察期满前,或教职员工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返岗。教职员工需申报“宁波全域一码通”,并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

  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消毒纪录,以备检查。

  注重宣传引导,在场所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学校、家长、社会的疫情防控意识。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流程:备案+抽查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发布开学时间后,由机构自愿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等,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核准备案,并进行抽查。

  责任如何落实落细?

  按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措施到位。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下培训行为,线上教学超标超前、应试导向、虚假宣传、制造焦虑等行为,以及对于未经核准备案或不符合复工复课条件擅自复工复课的培训机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列入“黑名单”,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地区,宁波市教育局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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