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男生被同学铁锥戳进小腿, 全部没入全麻取出, 家长学校没道歉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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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某知名博主发布消息,有网友投稿,称自己儿子被其同学用劳改课的铁锥戳进小腿。

  

  

  根据照片可见,小孩左小腿上插着铁锥,绑着纱布。

  该网友提供了医院的片子,从片子可知,整根铁锥几乎没入腿骨。

  

  根据妈妈同班级其他家长的聊天描述:

  被扎小孩叫陈某某,而伤人小孩叫韦某某,两人是同班同学。6月19日的时候韦某某用劳技课的铁锥戳进了陈某某的小腿,陈某某被送入医院后,全麻手术。目前家长已经报警。

  据悉,韦某某在学校一贯霸道嚣张,很多同学都被他欺负过。

  事情发生后,学校方面和韦某某家长一直没有向陈某某道歉,在陈某某手术前后也没有一句问询和关心。

  

  

  因为家长并没有透露事发学校和地区,所以具体在哪里的并不得知,不过该校是实行5+4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陈某某的家长希望其他同学家长能向警方如实反馈韦某某的情况,否则以后初中4年孩子们都将在恐慌中度过。

  孩子受罪家长心痛网友愤怒:这是人干的事吗?

  小学五年级的孩子,年龄在11岁左右,就敢拿铁锥刺伤同学,这铁锥如果是扎到头上或是眼睛上,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就算是男生之间打架,最多也就动手,拿书本砸一下对方,哪怕是两个孩子打得在地上打滚都有可能,但绝对不会用这种利器下狠手。因为都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

  每当有此类事件发生,不免让人会问:《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保护未成年人还是包庇未成年人?

  就因为一个未成年,不管干了什么事,都可以一笔带过,医疗费父母兜底,孩子丝毫没有影响。

  所以有网友建议孩子应该直接捅回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他没有感同身受他很难会改正的。

  近年来少年发生的暴力事件并不少,厦门女生泼同学开水,四川连续发生中学生伤亡暴力事件,更有网友呼吁恢复工读学校和少管所。

  根据查阅可知,工读学校并没有取消。只是数量在减少,且有学校多年无生源。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3条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根据查阅资料可知,2020年12月26日,针对未成年人的“收容教养”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收容教养”措施改为专门矫治教育。

  少管所全称是少年犯管教所,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改造的场所。少管所也并没有明文规定已经取消。

  保护孩子,就是造福社会。

  希望事发当地能够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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