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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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内蒙古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王雨锋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农畜产品市场保供、动物疫病防控、春耕备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安全十分重要,既涉及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又涉及农民增收。请问,在这些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雨锋: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菜篮子”稳产保供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千方百计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目前,我区“菜篮子”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加强市场供求监测调度。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日调度,目前,全区蔬菜日需求量在1万吨左右,现有30万亩设施大棚蔬菜,近2个月产量预计达46万吨,还有20万吨马铃薯可做蔬菜供应市场。除赤峰市日调出2000吨左右外,其他盟市主要靠外地调入,各地进货渠道畅通,市场供应充足。据监测,2月12日,全区蔬菜市场需求量继续小幅回落,日需求量回落至1万吨以下,产品种类丰富、供应充足。

  二是加强蔬菜生产指导服务。指导各地全力抓好越冬生产的30万亩设施大棚蔬菜生产,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加快成熟上市,保障蔬菜稳定供应。鼓励各地政府对冬春淡季生产蔬菜的农户给予奖励补贴;安排各级农技人员线上线下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错峰采收;鼓励暂时不能返城复工的农民工就地参与农牧业生产,解决蔬菜生产基地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三是统筹抓好肉蛋奶产品生产供应。全力抓好春季畜牧业生产,抓好接羔保育,及时做好畜禽补栏,全区大小畜产仔1563.9万头只,同比增长11.9%;牛羊猪存栏达到7781.5万头只,同比增长1.8%;一季度全区肉、蛋、奶产量预计分别超过60万吨、12万吨、100万吨,自给有余、供给充足。2月12日全区已有27家屠宰企业复工,将有助于保障肉禽产品供应。持续加强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是畅通运输通道。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落实农业农村部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畜产品、关闭屠宰场、封村断路“5不得”措施,保障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调运畅通;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印发了《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货物运输的紧急通知》,将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产品、水果、食糖、食盐、奶类、方便面、瓶装水13类生活必需品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优先快速通行,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是稳定产品价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各地“菜篮子”产品价格进行日监测,有序组织市场投放,科学合理供应。目前,蔬菜价格趋于平稳,肉类、乳、蛋价格基本稳定。2月12日,10种监测蔬菜同比上涨0.15%,白条鸡下降1.21%,鸡蛋下降2.75%;牛肉、羊肉、生鲜乳价格持平,猪肉上涨3.1%。同时,近25%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复产,延长休假的农贸商超也将陆续营业,市场供应将逐步增加,有利于稳定市场价格。

  六是保障质量安全。进一步压实盟市、旗县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重点解决“菜篮子”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禽蛋禁用药物检出等突出问题。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启用农畜产品合格证,有效加强防控手段。各盟市全面加强农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严打假劣农资,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记者:春季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时期,今年又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请问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村牧区动物疫病防控?

  王雨锋: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自治区农牧厅于2019年底开展了全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春节前夕组织召开了全区动物疫情分析座谈会,提前研判并安排部署冬春季动物防疫各项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农牧厅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动物疫病防控组,强化联防联控,做好信息调度,全面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防控,重点强化了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关闭活禽宰杀摊点。对全区47家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养野生动物的养殖场户排查监测和封控隔离,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二是清理盘点现有动物疫情防控物资,在保障动物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紧急调拨防控物资支援前线,向各盟市紧急划拨消毒药144吨,一次性防护服4100套,N95口罩3500付,一次性防护手套33500双,3M护目镜2100支,支持一线防控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第一时间通报了新疆、湖南、四川禽流感疫情情况,做好养殖环节疫情排查监测,及时消除隐患。1月1日—2月9日,全区非洲猪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监测样品17.4万份、对35.5万个养殖场户的1522.4万头只(羽)次动物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均未发现异常情况。1月24日—2月9日,全区禽流感共监测样品2047份,均为阴性。共检疫家畜10.8万头只、家禽68.3万羽、动物产品58.7万公斤,保证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市场供给。

  四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全区动物疫情监测排查情况、畜禽检疫情况等实行日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又是春季动物疫病高发期。随着气温逐渐回暖,候鸟开始迁徙,各地动物补栏、调运频繁,加之国内外动物疫情复杂严峻,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明显加大,防控压力大、任务重。

  下一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出现重大动物疫情,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广大从业者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加大对农村牧区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加强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普及。定期调度各地动物防疫工作信息,全力以赴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二是继续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林草等部门,加强农贸市场活禽摊点疫情监测排查,做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是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从3月上旬开始全区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工作,自西向东陆续推进,5月下旬全面结束。适时开展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是继续严格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管,加大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消毒灭源,加强运输、交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疫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屠宰贩卖病死动物等行为,确保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安全。

  五是充分发挥广大农村牧区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疫情巡查报告、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和测报站职能作用,严防外疫传入。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规范处置,防止扩散蔓延。

  记者:春季农牧民就进入大忙季节,在马上开始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如何做好防疫和生产两不误,统筹做好春耕备耕工作,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雨锋: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区即将进入备春耕生产的大忙季节,疫情防控不容松懈,农时农事又不等人,自治区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采取措施合理有序、安全稳妥推进备春耕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努力夯实全年农业丰收粮食稳产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提前谋划,提早安排。1月21日,我区召开全区农牧局长工作会议,对备春耕生产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同时,积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对接,明确了部分重点项目和惠农政策信息,提早下达、加大宣传,提振农民生产信心。今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施;新增5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部用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新增以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新增135万亩,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110万亩;继续在7个盟市的18个旗县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400万亩;自治区在5个盟市的6个旗县区开展盐碱化耕地改良示范12.2万亩;据近期农民种植意向调查显示,受政策利好影响,我区农民生产积极性高,预计全区农作物总播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1.3亿亩和1亿亩左右。

  二是紧急部署,同步推进。2月7日,召开全区视频调度会议,通报农牧系统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工作情况,调度部署春耕备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联合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印发《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印发《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的通知》,确保农业生产资料调运畅通,细化实化春耕备耕生产各项工作。

  三是加强调度,储备农资。采取日报告制度,督促各盟市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让农民有农资可用,用上放心农资。据2月12日调度,全区化肥、农药、地膜存储量分别为78.1万吨、0.4万吨、2.1万吨,占全区春耕需求量的49%、61%、26%;玉米种子存储量5万吨,占总需求量的44%,小麦、马铃薯、水稻、大豆种子存储量分别为9.7万吨、63.1万吨、0.65万吨、5.7万吨,占总需求的65%左右。农资储备低于去年同期,但我区春播从3月上旬开始自西向东逐步展开,历时100多天,随着春播进程的推进,生产物资将由西到东陆续到位,能基本满足春耕需求。全区已培训农机手11776人,检修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20.48万台,全区可投入春耕生产的拖拉机近100万台、配套农机具210台以上,能够保证春耕生产各环节的机械化作业。

  四是创新方法,强化服务。目前,全区各级农牧系统正在组织专家以微课、网络直播、技术要点、技术课件等形式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分地区、分作物组织公布一批专家和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开展“点对点”技术服务;积极动员农民不等不靠,积极采取各项保春播措施,抢抓有利农时,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确保春播质量;进一步抓好在田设施蔬菜生产管理,抓紧早春茬蔬菜定植,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在春耕关键时期,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农技人员做好防护后深入田间地头指导。

  记者:在当前防疫的形势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显得尤为重要。请问,这次疫情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有哪些启示?在这方面,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有力举措?

  王雨锋: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把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到农村牧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统一部署,积极行动。一是部署“快”。疫情发生后,自治区农牧厅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牧区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明确了分工,压实压紧责任。二是措施“实”。发布了《农村牧区疫情20条防控指南》,从严格人员管控、强化人员隔离、加强卫生整治、增强保障能力四个方面指导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农牧部门坚决贯彻、狠抓落实,共清运房前屋后生活垃圾19.7万吨,积雪冰冻垃圾39.8万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牧业生产废弃物57.6万吨,同时加强村内公厕和户厕消毒管理,严防粪口传播,全区90%以上的农牧户和88%以上的行政村(嘎查)达到了干净整洁标准,从源头上预防了疾病传播。

  通过前期防控工作,当前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避免开展人群聚集式活动的同时,做好农户自身房前屋后院落的清洁,把开展以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有力有效手段,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疫情防控和环境整治“两手抓、两不误”,突出抓好10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落实责任抓整治,落实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一把手”抓总、五级书记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体推动的工作责任链。二是明确分工抓整治,厘清部门职责,压紧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联动抓、乡镇村组具体抓的工作推进链。三是多元投入抓整治,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化债压力大的影响,真金白银投入,形成地方政府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资金保障链。四是突出规划抓整治,编制实用性“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绘制,形成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布局图;五是盯紧关键环节抓整治,以厕所革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三大任务为切入点,紧盯关键人和重要事,加快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六是典型示范抓整治,以“十县百乡千村”示范行动为抓手,以一带十,示范引领,实现环境整治与观念转变的双提升;七是发动群众抓整治,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改变政府大包大揽,实行以奖代补,引导农牧民投工投劳,真正做到“花小钱办大事”;八是突出制度抓整治,积极探索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和微治理,推行诚信村民管理办法,督促引导农牧民主动落实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各项任务;九是督导激励抓整治,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探索实行“一月一评一奖一约谈”制度,推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为单位评优选先、干部选拔选用的大舞台;十是长效管理抓整治,积极探索建立村庄长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的“微治理”、巾帼志愿服务队、积分兑换等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实现家风正、民风淳、乡风美。

  又讯(内蒙古日报记者 霍晓庆 记者 苗青)2月16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燕峰、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林,分别就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和就业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疫情以来,各类就业群体十分关注就业,目前,我区的就业形势如何?

  王林:根据我们对就业失业监测和分析,受疫情影响,劳动力市场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企业开工复工延迟,劳动力返岗时间错后,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企业稳岗压力加大。总体看,当前就业形势比较复杂严峻,而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需要我们关注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注就业存量。2019年,我区就业70%以上的存量集中在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这些行业直接受疫情影响最大。1月份监测的5000户企业,1181户企业减员7985人,同比增加1169人。

  二是关注就业增量。2019年全区城镇新就业人数为29.9万人,第一、二、三产业分别为2.7万人、6.19万人和21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数较多,占新就业人数的70.3%,第三产业中,受疫情影响的餐饮住宿业、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人数居多。今年1月份,城镇新增就业受疫情影响不明显,新增就业5466人,同比增加2214人,预计从2月份起将会逐步显现。1月份,全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仅58.8万人,与去年同期89.9万人相比,减少31.1万人,减幅34.6%。

  三是关注重点群体。今年我区需要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达到17多万人。全区农村牧区需要转移就业劳动力250多万人,目前初步调查,原跨省和跨盟市返乡农牧民工外出31.4万人中,今年拟外出务工约有19.3万人,其中拟返原岗位11.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度更大。

  针对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农牧民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32条工作措施,发布了《致全区农牧民工的一封信》。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开始发挥作用。下一步,在坚持常规就业失业统计分析基础上,持续跟进5000户企业失业动态监测,扩大节后就业形势快速调查范围,对就业形势、农牧民工流动、人力资源市场等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和研判,提前研究应对举措,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政策储备。总体看,受疫情影响,就业挑战叠加,就业压力很大,但我们有措施、有信心、有决心保持全区就业局势稳定。

  记者:看来,疫情期间就业形势较为严峻,请介绍一下自治区出台的阶段性支持就业政策。

  王林:疫情以来,自治区实施阶段性特定政策支持,目的就是保存量、促增量。

  一是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的50%。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二是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每吸纳一名重点群体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重点群体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三是积极引导组织线上职业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四是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力度。落实创业园孵化基地奖补、创业服务补助、创业活动补助等扶持政策,支持创业园孵化基地、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感染肺炎的,可展期1年还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五是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记者:您刚才讲了政策方面,那么在就业服务方面,有什么应对措施?

  王林:就业服务各方面总的思路是推行不见面线上就业服务,促进供需对接。

  一是大力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充分发挥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服务功能,积极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行线上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以“内蒙古大型网络招聘月活动”为载体,开通全区1+12网络招聘平台,常态化、不间断组织供需对接。

  二是发挥网上大厅线上经办功能。将实体服务大厅业务经办指南转换为网上经办流程,公布业务办理、招聘服务、岗位需求“三个清单”,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自治区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相关就业服务业务,提供“不见面”服务。

  三是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实行高校毕业生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针对农村牧区劳动力,建立农村牧区劳动力基本情况实名台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牧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发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

  记者:前面您谈了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那么在劳动者保护方面,有没有一些具体安排?

  王林:从开始制定政策,到具体组织实施,我们始终关心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合法权益。

  一是引导劳动者做好卫生防护。指导各地编制发布农牧民工等流动人员预防手册,对重点疫区返乡劳动者,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等形式,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我们面向广大农牧民工发布公开信,对留在疫区继续工作的、准备返岗的、想找工作,都在做好防疫保护、安全出行、合法维权等方面给予提示。

  二是指导企业做好卫生防疫。针对企业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不同特点,指导其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记者:大学生就业是社会关注的重点,目前处于大学生就业季,请您谈谈疫情期间自治区在大学生就业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王林:高校毕业生是就业的重点群体之一,今年我区需要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17.1万人,创历史新高。上半年是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的关键时期,受疫情影响实现就业难度加大。一方面,毕业生总量比去年增加,加之高校开学延期,所有现场招聘活动停止,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的洽谈、面试和签约无法进行。另一方面,毕业生参加就业培训、见习、基层服务项目和自主创业等线下服务活动暂时不能开展。

  针对疫情影响,我们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开展线上招聘。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将原定2月29日—3月1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现场“2020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暨春季人才云服务交流大会”,改为“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活动暨春季网络招聘大会”,时间调整为2月21日-3月7日,为期16天。同时,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

  二是开展线上创业培训。依托“就业创业服务导航”微信公众平台“东云启创模拟实训系统”,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这个系统具备了政策宣传、线上报名、人员筛选、开班申请、线上教学、档案整理等六大功能,极大便利高校毕业生线上培训。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1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记者: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农牧民工陆续返城返岗,在农牧民工管理服务方面,对企业有哪些要求?

  王林:自治区在这方面有明确要求:

  一是复产复工企业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专门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加强员工个人卫生教育宣传,严防疫情扩散。

  二是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严格把好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引导员工合理安排入职和返岗。对有区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及非疫情重点地区但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要落实点对点提醒要求,引导员工暂不入职或返岗;对有“两史”员工必须入职或返岗的,应当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隔离观察期结束后,经医务人员确认,方可正常上岗。

  三是加强员工健康防护和监测。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一律戴口罩,减少人群聚集,不集中就餐。要在工厂、食堂、宿舍、车间等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值守,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履行个人健康报告制度,做好信息登记,有异常情况按规定上报。对有发热症状的员工,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按相关规定诊治或隔离。

  记者:农牧民工返城返岗注意什么?

  王林:农牧民工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减少非必要人员聚集和接触,注意个人和公共场所卫生,保持良好安全饮食习惯,从正当渠道获取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返城前要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返城后要加强与当地防控部门的联系,及时将外出务工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记者:对不计划外出的农牧民工有什么帮助政策?

  王林:对于不外出的,引导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可以通过推荐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牧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以线上为主要方式的职业培训,同时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记者: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疫情期间,劳动者如何参加线上职业培训?

  王林:疫情期间,全区暂停各类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职业培训,组织开展线上培训:

  一是公布线上培训平台。我们已经公布了首批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目录,包括国家层面的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5个平台,内蒙古精准脱贫就业创业学习平台、呼和浩特市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校、呼和浩特市四众职业培训学习等13个培训平台。近期还会陆续公布,请大家关注政务网和人社厅官网。

  二是提供便捷培训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推进活动,通过信息化手段征集和确认劳动者培训意愿,依托各类线上培训资源,通过网络平台、培训APP和公共邮箱、邮寄等方式,灵活开展视频培训、远程培训等,使有培训愿望和线上培训条件的劳动力都能得到培训。

  三是落实线上培训补贴政策。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确诊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复产复工后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王燕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主要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在疫情期间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一方面,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另一方面,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三是保障职工工资待遇。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对于复工企业需安排职工加班加点,企业应当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记者: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王燕峰: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卫健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此类情况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制定工伤保险预案,开辟了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申请认定、待遇支付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及时认定、及时兑现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同时,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卫健委更新的方案及时调整,保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

  记者:在抗击疫情期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有哪些措施?

  王燕峰:在抗击疫情期间,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我们出台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措施,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一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的时间延长到2021年4月30日。二是允许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经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将应缴养老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9月底。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后,不计收滞纳金,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级人社部门将对因疫情影响缓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作出专门标识,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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