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岛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通知(2)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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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均衡分配,公开评选。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根据学生数量,将市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学校,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公正性。当年因办学行为不规范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应适当减少市级“三好”“优干”分配名额。学校要将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公布,广泛发动和征求师生意见,按照1:2的比例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在学校公布其事迹,最后由学校行政会议评选(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并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推荐报送主管教育部门。

  (二)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学校的推荐名单,对不符合评选标准和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取消其资格。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审核小组,对上报的名单逐一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不得上报。

  (三)认真填写,逐级上报。被评选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分别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3、4),学校和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后,准确填写“花名册”(见附件5、6、7)。以上材料各打印1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前报送。“花名册”电子版同时通过金宏网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各区市材料以区市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材料直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各区市教育(体)局及有关学校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和按规定公示。没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有关学生的评选资格,同时追究有关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经市教育局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

  2016年起不再评选小学“三好”。

  五、奖励办法

  市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由市教育局通报表彰,颁发证书或奖状。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孙蕾,联系电话:85912112

  附件:1.2015年青岛市义务教育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青岛市小学初中市级三好学生审批表

  3.青岛市初中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青岛市初中市级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5.青岛市小学初中市级三好学生花名册

  6.青岛市初中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花名册

  7.青岛市初中市级先进班集体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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