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物品受损后需要赔偿吗?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11-06
手机版

  无偿为别人保管财物时

  要尽到保管的责任

  如果因为自己不小心造成物品的损坏

  就有可能会出现赔偿的纠纷

  对此,不少人存在疑惑

  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

  不是故意损毁物品

  需要赔偿吗?

  Q

  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物品受损后需要赔偿吗?

  无偿保管东西导致损坏根据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托人没有任何过失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警方提示

  police tips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答应帮助别人保管物品后,即使是免费帮忙保管物品,也应当谨慎妥善保管好他人物品,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避免因自己的疏忽行为造成保管物品丢失或者毁损,在有归还条件时应尽早交由权利人,最大限度减轻法律风险。

  如果您还有什么想问的

  请在评论区留言哦!

  原标题:《【法“晋”人心 每日一问】无偿为他人保管物品,物品受损后需要赔偿吗?》

  阅读原文

上一篇:【营商环境】聚焦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高地建设,徐汇区以法治“硬支撑”催生更优营商
下一篇:建好这条“幸福路”

最近更新远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