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跨区划行政审判改革三周年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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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我们知道,跨区划行政审判改革实施后,南铁法院的行政案件数有了大幅增加。请问一下,南铁法院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是如何保证案件的质效?

  南铁法院

  面对行政案件数量激增,南铁法院为保证案件的质效,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从2017年南铁两级法院正式开始跨区划管辖行政案件以来,南铁法院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广泛动员,召开南铁两级法院集中管辖案件改革动员会暨培训班,推动改革工作全面铺开;二是加强审判队伍素质的培养。推动人才培养工作,院领导带队赴其他先行先试改革法院学习,将干警派到省法院、兄弟法院等单位学习锻炼,专门遴选法官及法官助理、聘用书记员充实办案力量。三是加强组织管理。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和整合,制订了《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内设机构人员配置方案》,两级法院26个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15个工作部门。管理模式实现了扁平化,审判流程落实了责任化。所有法官都要承办行政案件,在力量上予以保证。在审判组织上成立内设机制、成立行政审判专业团队等,对疑难案件进行攻坚,保障审判质量。四是保障案件审判质效。创新推出三级分流机制。一级分流实现“简案快审”。在立案阶段,将不符合起诉条件、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不属于南铁法院管辖、政府信息公开、当场作出行政行为类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协调速裁;二级分流实现“难案精审”。在受理阶段,将速裁团队无法调解或速裁的案件,相对简单的类型化案件分流至民事、刑事审判部,疑难复杂案件分流至行政审判部;三级分流实现“类案集中审”。在内部分案阶段,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关联性案件交由专项团队审理。五是推动多元化解工作。南铁法院还针对矛盾产生的原因、争执的焦点、矛盾的激烈程度以及当事人的心理预期等,总结归纳出了“营造调和氛围”“调校预期程度”“寻求利益平衡”“多方协同发力”的“四调法”,通过平等交流找到问题症结,为解决问题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渠道明法理知事非,让当事人对案件的预期维持在一个合理程度;通过多方面寻求平衡,依法处理各方的利益;通过寻求社会各方的协助,共同发力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和整合、三级分流和四调法,南铁法院克服人少案多矛盾,在案件量同比增长近十倍的情况下,实现结案率96.2%,速裁案件平均审限20天,案件调撤率22.5%。

  记者

  从通报中我们得知,2020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往年有了大幅提升。请问新闻发言人,南铁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

  南铁法院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纳入行政诉讼法的调整范围,成为最基本的诉讼制度之一,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2018年、2019年南铁法院辖区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我们下决心找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工作短板,将提升出庭应诉率作为南铁法院2020年狠抓的一项重点工作。

  第一,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在工作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并紧紧依托跨区划法院的职能定位和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独特优势,确立“应出尽出”的工作目标,除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等正当理由外,均要求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最大限度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带动三市区域整体法治水平提升、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的重要作用。

  第二、做好应诉庭前衔接。在案件受理之后我们会制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书并随庭前材料一并送达,提示书上释明出庭应诉法律责任。案件承办人在开庭前主动对接涉诉行政机关,了解出庭应诉人员情况。同时,充分考虑行政机关负责人承担其他行政事务的工作实际,及时沟通、协调庭审时间等具体事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异地出庭应诉确有困难的,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采取巡回庭审等方式到当地就近开庭。

  第三、注重司法部门协调。突出司法行政部门在行政诉讼工作尤其是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中的特殊地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优势,在日常行政审判中遇到需要协调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等情形,及时向属地市司法局沟通协调,督促相关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

  第四、构建庭审互评机制。专门设计行政案件庭审评分表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表。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就庭审准备、庭审程序、庭审技能、庭审形象等四大类19项内容进行评价打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表由合议庭庭审后填写,向被诉行政机关及其上级政府所属司法行政部门反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一步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根据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庭审评分情况,由分管行政审判院领导、行政审判部门负责人牵头适时对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庭后回访,听取其对庭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双向互动。

  第五、建立监督通报制度。每季度梳理分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以书面通报形式报送省司法厅和南昌、新余、鹰潭三市政府。对出庭应诉积极、“出庭又出声”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作为依法行政示范案例通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的,记录在案和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载明,并逐案向上级行政机关通报或发送司法建议。

  经过努力,南铁法院辖区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度的31.5%大踏步的提升到2020年度的79%。其中,2020年以厅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开庭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1.2%。县(区)一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是2019年同类出庭人数的3倍。可以说行政审判工作中“难见官”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记者

  在诉源治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南铁法院进行了有力探索,形成了好的经验和做法,新闻发言人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南铁法院

  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审判的核心工作和追求的目标,南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并在这方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诉源治理方面我们主要有四条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注重一站式多元解纷,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对于能诉前解决的纠纷,积极组织进行协调,力争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同时,尝试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前置到行政复议阶段,推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机衔接。二是注重府院良性互动,与三市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一段时期内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情况和行政机关执法中的瑕疵行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司法建议。同时,对于行政机关提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从法律的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规范行政机关的日常执法行为。三是注重与市委党校合作,提供鲜活的教学实践案例。南铁中院与三市市委党校建立了合作机制,南铁两级法院成为了三市市委党校的教学实践基地,根据各市委党校的教学安排,定期选择典型案例,让培训班的学员旁听庭审,并在庭后合议庭成员与学员进行互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破解行政难题。四是注重挖掘个案审判的导向与辐射效应,促进行政执法政策完善。改革以来,对个案涉及的政策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举行座谈进行合法性论证,促使了多项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比如在南铁中院推动下省人社厅于2019年2月印发《关于完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江西在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审批方面实现了“按身份审批”向“按岗位审批”的政策转变。还推动了南昌市房管局、南昌市医保局分别就房屋测绘体制改革、连续参保人员延长缴费期医保待遇享受等政策出台新的文件, 同时,我们也积极参与行政机关相关政策制定的研讨论证会,为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建议,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类似行政争议发生的良好效果。通过上述诉源治理工作,2020年,两级法院的收案数较往年有了明显下降。基层院收案数下降了27.8%,中院收案数下降了14.7%。

  另外,南铁法院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注重协调的方式方法。比如在南昌市绳金塔景区建设中,因为某民营企业的一栋厂房历时四年没有搬迁,严重影响景区建设的进度,为此,南铁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协调,最终达成“先行交房+后期判决”的协议。通过这种方式既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又如对行政机关明显存在违法情形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案件,积极运用争议化解建议函的方式促成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实现矛盾化解。

  三年来,共发送争议化解建议函17件,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响应,案件以相对人撤诉结案。再如相对人起诉行政机关,有的往往是因为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对相关政策没有进行详细解释说明,造成信息不对等,沟通不畅引发争议。为此,南铁法院采取搭建对话平台方式,面对面交流缓和官民对立情绪,分条梳理当事人诉求,属地政府给予回应,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通过上述的协调方式,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ND

  供稿:南铁中院行政庭

  原标题:《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跨区划行政审判改革三周年新闻发布会 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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