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待遇 让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可及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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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提高待遇 让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可及

    ■ 全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哨点)设置实现全覆盖

    ■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五大共享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 建成15分钟医保公共服务圈,实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线上线下全域通办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于8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9月20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自治区人社厅、医保局专家对《措施》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

    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核心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核心能力以及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力度。全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哨点)设置实现全覆盖。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五大共享;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使“互联网+医疗健康”在乡村落地,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手术、远程教学等远程医疗服务将更普遍地惠及乡村和基层。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支持已获批为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的县(市、区)开展相关建设工作,探索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在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措施》就职称评审、人事管理、薪酬待遇等给予多项倾斜性的政策和措施。合理下放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实行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专技人才“引不进、评不出、留不住”的问题。扩宽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保障机制和建立专门绩效激励机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自主分配,主要用于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奖励,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继续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多项向基层工作人员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让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可及。

    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围绕《措施》要求,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强化县域统筹。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将政府办村卫生室的人员、工资、财务、业务、绩效考评等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对服务能力较弱的政府办村卫生室,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健全投入机制。自治区加大统筹力度,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等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

    完善城乡医疗共建机制。健全全区城市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完善城乡协同、以城带乡帮扶机制,深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工作机制。将指导基层、下沉服务作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责。鼓励城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与所在城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施托管、共建等多种模式的合作。

    建成15分钟医保公共服务圈

    《措施》在政策上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从两个方面7项措施实行医保政策调控,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我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政策上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基金起付标准低于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二级、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高15%、30%。

    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政府办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用由6元/人·次提高到8元/人·次,医保基金支付由5元/人·次提高到7元/人·次,个人负担保持1元/人·次不变。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政策,逐步提高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占比。

    管理服务上更加便捷高效。2023年起,面向全区15个统筹区、111个县(区、市)、1260个乡镇(街道)、16162个村(社区),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面建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现普惠均等;建成15分钟医保公共服务圈,实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线上线下全域通办。(记者/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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