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小哥”沉迷打赏主播,竟挪用学生住宿费上百万元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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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某高校“宿管小哥”张某利用工作便利,擅自挪用学生住宿费上百万。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张某是长宁某物业公司的员工,被指派到上海某大学担任学生宿舍楼管理员。根据工作要求,张某按照学生住宿名单收取水电费、押金、租金等费用,开具收费单据后,需把收取费用明细制成一份表格,附上收费凭证,与款项一并交给学校财务处。财务处核对后,开具相应凭据给张某,张某将此凭据上交给物业管理处,流程即结束。起初,张某每天都会按流程办事,但没过多久,他逐渐变成几天一交甚至不断延长交款周期。直到物业公司与大学签订的生活园区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准备结算时,才发现张某办公桌抽屉里都是没有上交的收费单据。经过粗略对账,发现张某应缴数额和实际缴数额对不上,少了100多万元,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在家人的帮助下退赔了部分钱款。原来,张某挪用学生住宿费,竟是迷上了给主播刷礼物、打赏。他盯上了学生们上缴的房租和水电费。由于该大学财务处没有规定物业上交代收费用的时间,加之学生交的都是现金,这也给了张某可乘之机。自此,他开始截留部分学生上缴的费用,降低上缴财务处的频次,陆续存现至个人银行账户,用于主播打赏和网游充值。经审计,张某通过上述手段侵吞的钱款数额达人民币132万余元。长宁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张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案件中该高校存在的款项收缴制度存在漏洞、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严、法治教育不到位等问题,长宁区检察院从溯源治理角度出发,向该高校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从财务管理制度、派遣人员管理等方面堵漏建制,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作者:单颖文 王奕颖编辑:占悦责任编辑:苏展*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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