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东莞拟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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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5年,东莞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到50%以上。近日,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东莞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根据《行动计划》,到2023年,东莞市各镇街(园区)至少办有2所镇办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十四五”期间,新建扩建和回收改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科学布点有序推进,确保“5085”任务完成《行动计划》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公办民办幼儿园协同发展,力争全市50%幼儿园、30%以上的镇街(园区)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东莞市将统筹规划幼儿园建设,按照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科学测算学位需求,延续编制东莞“十四五”期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用地空间,科学布点,有序推进,确保“5085”任务完成。到2025年,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8%以上。鼓励新建幼儿园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在完成“5085”任务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学前教育公办优质资源将继续扩充增效。据介绍,东莞将推动镇街(园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到2023年,全市各镇街(园区)至少办有2所镇办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未达到“5085”(不含创新方式扩充的公办学位)要求的镇街(园区)镇办公办幼儿园不少于3所。“十四五”期间,新建扩建和回收改建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行动计划》明确,东莞严格落实省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将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属地政府按标准办成公办园。鼓励政府机关、街道、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等开办幼儿园。原则上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须举办规范化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政府和集体物业原则上举办公办园,租用政府、集体物业举办的民办园合同到期后原则上回收办成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根据《行动计划》,东莞将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按要求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根据办园质量建立分类、有差异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实施残疾儿童1-3年免费学前教育。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市镇公办园、集体办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成本,明确各方分担比例,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规范监管。文 | 记者 余晓玲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责编 | 朱嘉乐校对 | 赵丹丹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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