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关于2023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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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商务部网站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3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2023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和《2023年度符合申领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可登陆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线上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并提交至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线上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于公示截止前通过线上申报系统管理端上报商务部。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65198790

  传真:010-65198794

 港台动漫 电子信箱:wangguoju@mof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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