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栏目:素质教育  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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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为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注册时间:12月5-12日17时

  网上报名时间:12月9-12日17时

  网上审核时间:12月9-13日17时

  网上缴费时间:12月9-14日24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月3-7日

  考试时间:2023年1月7-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含因疫情延考自动延期科目)。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面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学科→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只能注册一次,且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填报信息不得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注: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按照兰州考区的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兰州参加面试,填报到兰州以外考区的,相应考区不予审核通过。

  第四步,审核。审核方式采用网上审核,考生须提前关注所报考考区教育招生机构报名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面试报名公告要求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并按自动放弃报考处理。如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填报信息无效。

  第五步,缴费。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收费标准

  NTCE面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280元/人次(依据《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文件)。

  五、学段及学科设置

  目前,NTCE开考五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含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心理健康教育”考生,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

  (四)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科目。

  六、查询成绩

  七、合格证明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附件2)规范参加考试。

  九、疫情防控

  (一)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前7天及考试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考试当天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于12月31日前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健康情况声明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情况声明书》、核酸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考前相关通知)。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情况声明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报考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重要提示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信息审核工作一律采用线上审核。如本人提交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请按有关防疫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可亲自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考生须提前关注所报考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面试报名公告要求进行线上审核。

  (二)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信息、是否在校生、所属院校等关键信息,并按报考考区要求如实上传学籍或户籍、学历、学信网信息,报名信息不符和投机报考的考生,后果自负(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明将做无效处理)

  (四)对于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的考生,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五)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七)有关NTCE面试审核具体事宜,请考生提前关注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官方网站相关通告。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4。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

  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需根据面试考点要求,配合做好扫描场所码、出示行程码、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三、考生应携带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监考员点名后应迅速前往下一环节地点。

  六、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员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附件3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7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7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

  地址及联系电话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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