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14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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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生命教育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形成健康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培养学生健康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时自救自护能力,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同时也在相关课程标准和指导纲要中对健康安全教育内容进行了明确,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实施途径,采取课程渗透、专题教育、主题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方式,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将健康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一是对中小学安全教育提出专门要求。2006年,教育部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安全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办法》“第五章 安全教育”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求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该《指导纲要》还对安全教育实施途径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学校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是将急救知识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相关课程中。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课程标准,将急救知识教育从小学阶段就已纳入必修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德育、体育与健康、生物等课程充分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年龄特点,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安全急救能力,提出了循序渐进的要求。  

  三是将急救自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2008年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定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个领域,其中一个领域是“安全应急与避险”。在相应的教师教学指导用书中,对溺水的救治流程教学包括有心肺复苏的训练要求。1993年印发的《大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对大学健康教育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其中第十一部分“急症自救与互救”内容包括“掌握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技术,学会各种急症的自救、互救方法,保护自己和旁人的生命安全”。

  四是因地制宜设置地方课程。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中,特别留出16%-20%的课时用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发健康安全教育课程。各地按照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涌现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陕西省推行安全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保证每学期12课时安全教育;天津市把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必修地方课程,纳入中小学、幼儿园课程体系,每周安排1学时。

  二、大力开发健康安全教育资源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写的教材,对有关安全应急与避险的学习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化和生活化,努力将安全应急与避险教育与学生身边发生的事件相联系,以达到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目的。

  为推动各地健康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组织编写、开发《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知识读本》《春夏秋冬话安全》《中小学生假期体育卫生安全》等安全教育图书和视频资源,向广大中小学免费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图书和视频资源,向广大中小学生免费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教育等挂图和卡片;开通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网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频道,组织两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各地结合实际开发一批安全教育教材,如上海市的《中小学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湖北省的《生命安全教育》、山西省的《安全》等。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还专门编印出版了《学生安全救护读本》(小学生版、中学生版、教师版三个版本),在部分省市学校开展健康安全辅导员培训,建设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支持学校开展救护志愿活动,促进了学校健康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包括生命教育在内的健康教育

  一是以国家课程为载体,落实包括应急生存在内的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的课程标准已将相关的应急生存常识内容纳入其中,内容包括掌握简便的止血方法;学会一些运动损伤及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与简易处理方法;掌握溺水的应急处理方法等。《义务教育初中科学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学习触电、溺水、异物堵塞气管、蛇虫咬伤等急救的基本方法等。

  二是综合实践活动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其他形式,推进学校应急生存教育。要求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的地震、消防演练以及高校新生军训中的防空演练等活动中统筹安排应急生存知识的教育与演练。

  三是把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抓手。为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指导学校更好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从演练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对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系统、清晰的规定,对演练的次数和疏散时间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中小学每月至少演练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演练一次;中学生疏散时间在2分钟以内,小学生疏散时间在3分钟以内。目前,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基本依据,以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为重要抓手,以课程教学、专题活动、实践演练、日常活动为主要渠道,以开学初、放假前等为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加强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为提高高校救护师资水平,推动高校学生救护知识培训工作,教育部2011年举办了两期高校现场急救骨干培训班,140所高校卫生保健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有关应急救护培训的要求,2012年和2013年教育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联合组织举办了两期高校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师资培训班,对120余名高校有关人员进行了应急救护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也积极开展应急救护进校园活动。近几年来,内蒙古、黑龙江、山西、上海、江苏、江西、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宁夏等地省级或地(市)、县级红十字会和教育部门联合对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如2013年,福建省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推广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的通知》。2014年,浙江省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下发了《关于实施我省百万大学生应急救护提升行动的通知》。2015年,安徽省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江温州市印发了《实施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暨“生命与健康”教育三年行动方案》。 各地红十字会、教育部门也联合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活动,如,今年,江苏省组织开展了高校体育教师应急救护培训;山东青岛在高中新生军训期间开展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工作;上海杨浦区下半年学校德育工作要点之一就是结合《2015年杨浦区教育局政府实施项目-在全区小学普及紧急救护常识》要求,将红十字传播知识与初级救护普及培训融合在一起,编写区本教材《小学生应急避险救护常识》救护体验活动课程,在小学四年级开展“识险避险、应急救护”常识普及项目,并组织60名卫生保健教师参加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及教材使用培训。北京、山西、河北、浙江、安徽等省市许多市县和学校也组织了开展学校应急救护培训活动。

  四、设置生命教育和健康教育相关专业

  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了最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并将本科专业设置权更多地下放到高校,同时要求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调整和设置专业。目前,本科专业目录中虽未设置健康教育专业,但根据《规定》的要求,高校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可经高校申报、高校主管部门召开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会议审议、教育部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教育部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也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置健康相关课程。另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健康教育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培养健康教育方面的人才。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推动落实各相关部门学生安全工作职责,形成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合力,为学生编织一张安全的保护网。并将继续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密切配合,开展好原有合作项目,如合作开展学校安全辅导员培训,支持学校开展红十字救护志愿活动,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安全教育体验教室,联合举办全国性的学生救护比赛或演练活动等,并联合开展相关工作的调研,了解学校和学生对生命安全教育的需求,了解各地好的经验和工作模式,并积极宣传与推广。同时继续督促各地按照有关文件和课程标准要求,切实落实生命安全教育,稳步推动“应急救护进校园”,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自救互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生命教育和健康教育课程的建设和开展,结合多种形式进行多样化的生命教育,推动生命教育的健康、科学、实效地发展。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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