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的守护,给孤残儿童一个家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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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原创稿

2000年10月,昆明市儿童福利院试点农村家庭寄养制度,先后在昆明市周边的安宁市草铺镇、五华区厂口镇、禄劝县团街乡等农村社区开展家庭寄养。

该制度实施20年来,参与寄养的家庭共计315户,接受寄养儿童1700余名。

为何施行农村家庭寄养?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赵春仙介绍,随着儿童福利事业的进步,传统的院舍集中养育模式已不能满足儿童的发展需求。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重归家庭可以提升孩子们的生活品质,让他们健康成长。

“起初也曾考虑过在城市家庭开展寄养。但是,无论是居住空间还是个人精力,城市家庭都很有限。最终,寄养家庭选择在城市近郊的农村家庭。”赵春仙说。

选择寄养家庭时,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十分慎重,要求必须是双亲家庭,家庭和睦,家中成员没有传染病、没有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家里要有厨房、院子、孩子居住的卧室等等;对家庭成员开展儿童启蒙教育、儿童心理、生理发育、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培训的家庭还要经历3个月适应期,合适的家庭才有资格带孩子。

儿童福利院承诺对寄养家庭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根据寄养考核情况,每月为寄养家庭发放生活费和劳务费,作为补助。此外,还在各寄养点分别投资数十万元,为寄养儿童新建开展个体功能训练的儿童资源中心。定期组织康复医生、特教老师上门为寄养儿童提供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服务。

按照规定,寄养的孩子成年后就要离开家庭,由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安排就学、务工,或安置到相应的福利机构。

随着社会进步,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逐年递减,近年来陆续关停了2个寄养村,合并寄养点,提高对寄养家庭的服务管理水平,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现有的寄养儿童分布在4个自然村,共计257名。

农村家庭寄养制度实施20年来,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寄养家庭。下面,让我们走进位于安宁市草铺镇九渡村的一户寄养家庭,听寄养妈妈李春美讲述她与寄养儿童之间的感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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