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增3例!防控再升级!扬州新增32例!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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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5例(南京市报告3例;扬州市报告32例,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7例为轻型,18例为普通型。当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以上病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7月20日至今,南京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23例(轻型78例、普通型143例、重型2例);扬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6例(轻型43例、普通型79例、重型2例、危重型2例)。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382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362例(轻型122例、普通型234例、重型4例、危重型2例);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6例,其中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908新媒体8:50最新消息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江宁区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外卖订餐、到店自取服务。

二、提供外卖、自取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经营场所设置取餐台,采取无接触式取餐;需进店取餐的,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保持一米线。

三、单位食堂(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养老机构等),采取分餐制或分装盒饭,有序排队取餐,分批分时段、单向就坐用餐。

四、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五、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应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进一步从严从紧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履行防控第一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严防善防,切实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强化员工日常管理。严格员工健康监测,落实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核验苏康码制度;倡导居家办公、线上办公,非必要不外出;有集体宿舍的应安排员工住宿;鼓励企业采用班车、定制公交以及员工自驾等方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3、进一步强化工作环境消杀。企业应强化内部公用设施、公共区域及密闭空间的清洁消杀和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4、进一步强化商务活动管理。倡导以线上形式开展商务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不得超过50人,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5、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教育广大员工树立健康意识,主动配合核酸检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应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特此通告。

来源:健康江苏 江宁发布

来源:安徽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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