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速执之道:“四度”工作法系列报道之十五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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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坚持以“一性两化”为支撑,以拓宽执行思路、穷尽执行措施为常态,践行“快捷执行、生道执行、谦抑执行、能动执行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四度”工作法,即对首执案件的执行重在“速度”,对陷入僵局案件重在“力度”,对矛盾易激化的房迁案件重在“温度”,对与当事人生计休戚相关的涉民生案件重在“深度”,为善意文明执行筑起“速执之道”,让公正有保障、可触摸。

  ——速执之道:

  “四度”工作法系列报道之十五:

  张弛有度预“处罚”

  民生执行再“提速”

  刘某原是青岛某健康管理公司的员工,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老板梅某失联,拖欠刘某工资16000元未付。刘某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向市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收此案后,经过网络查控发现,该被执行人公司为一人公司,2022年已关门歇业,名下银行账户早已不再使用,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全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梅某电话也是空号,下落不明。按照一般执行流程,该案已经属于执行不能,只能让申请执行人依照相关规定尝试追加该一人公司的股东梅某为被执行人。但考虑到执行追加流程耗时较长,而且在梅某已经失联无法参加执行异议听证的情况下,追加程序很可能空转。因此,承办法官决定采用新思路:首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某下达《预处罚决定书》;然后,根据该《预处罚决定书》对梅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第三步,在查询到梅某名下存在大额存款的同时,也根据其银行卡关联信息找到了梅某的联系方式;最后,在对梅某下达《罚款决定书》并通过短信送达的方式对其进行送达后,对梅某名下的存款以罚款的名义进行冻结。

  

  梅某收到《罚款决定书》并发现自己银行存款被冻结后,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将案款如数交至法院,法官随后撤销了罚款决定,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后语】

  市北区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针对劳动争议类执行案件特点,巧妙利用“预处罚”措施,对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作出“预罚款”“预拘留”决定,一方面使得申请执行人无需再另行申请启动追加程序,大大减少了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有效提升了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缩短了执行案件办案周期。

  2023年以来速执团队累计作出“预罚款”“预拘留”决定85件次,其中,直接执行完毕55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5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标题:《【小案不小办】速执之道:“四度”工作法系列报道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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