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出台实施办法引进培养教育教学人才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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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原创稿

据蚌埠新闻网消息 日前,蚌埠市出台引进和培养教育教学人才实施办法,着力引进的同时,也大力激励现有在岗教师开展进修、学科建设和科研能力提升。

按照实施办法,将引进人才根据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荣誉称号、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竞赛奖励获得情况等,以及蚌埠市需要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分为A、B、C、D四个层次,按层次给予相应资助。其中,A层次人才给予个人安家补助80万元,专项工作资助80万元;B层次人才给予个人安家补助50万元;C层次人才给予个人安家补助30万元;D层次人才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年1.5万元、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8万、20万元购房补贴。

“这是蚌埠市以文件形式明确的,对教育人才补助金额最高的一次。”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是补助,办法对人才在蚌服务时间也有要求。其中,A、B、C层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D层次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果服务不满约定年限调离本市或辞职的,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补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引进市外教育教学紧缺人才的同时,蚌埠市也在积极留住本地现有优秀教师,并完善培养激励措施。如果现有在岗教育教学人才在工作期间开展进修和科研能力提升,达到实施办法要求的A、B、C层次的,可按引进同层次人才标准的40%给予资助。与此同时,蚌埠市还首次实施市级首席名师培养工程——在高中语数外史地政物化生九个学科中,每学科遴选20名教师进行培养考核。再由他们领头建立市级首席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推进全市教师整体素质提高。同样的,名师也要接受考核,在3年的管理期内每年进行考核,优秀者给予5万元工作资助,合格者给予3万元资助,不合格者取消名师称号。

“蚌埠市之前针对中青年教师开展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等评选,以后还要坚持,并且要发扬光大,以期形成不断成长的优秀教师梯队。”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实施办法对评选办法、考核办法都有了更详细可操作的明确规定,最重要的是不合格者取消其荣誉称号。而且,对于普通教师,也鼓励、支持参加教育教学业务竞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工作资助;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给予1万元、5千元、3千元的工作资助。

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并举,是蚌埠市一直以来的做法。“建设‘三地一区’两中心,教育是重要基础。此次的实施办法非常详细,对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问题也有考虑。而且还包括人才引进程序等细则,可操作性很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符合条件的教师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络,表达来蚌任教的意愿。而两年前,市教育局也打破常规,在全省率先启动“校园招聘”工作,主动前往高校招聘教师,吸引了一批优秀教育教学人才落户蚌埠。(靳瑾 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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