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 一案一警示严纠“四风”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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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近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背后往往牵涉“四风”问题。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醒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并以此作为整治“四风”问题的重要抓手,持续改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作风。

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供暖管理科原四级调研员潘某某是此次被通报的党员干部之一。2月5日晚,潘某某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我们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通报对潘某某的处分决定,并就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做专题培训。同时,要求系统内各党支部分批次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全体党员,推动党纪国法入脑入心。”海淀区纪委监委驻区城管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

石景山区人力社保局劳动鉴定中心原主任胡某某是通报中的另一名“主人公”,亦因醉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案件发生后,石景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向全区各单位通报案件情况,并把各单位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的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推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党员干部漠视党纪国法,放松自我要求,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第八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约谈区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随后,一系列警示教育举措在石景山区人力社保局开展: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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