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件被害人年龄日趋低龄化 最小年仅5岁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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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林平 通讯员 何祎)“性侵案件被害人年龄日趋低龄化。”记者今日获悉,去年以来,北京平谷检察院未检处共受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3件,年龄最小的被害人年仅5岁。

  数据显示,2013年,平谷院未检处共受理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件17人,占全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5%,在全部办理刑事案件中,比重最大。其中,涉嫌强奸罪9件,涉嫌猥亵妇女罪1件,涉嫌猥亵儿童罪1件,1例存疑不诉。     “6例案件被害人年龄在10岁至14岁之间,4例案件被害人年龄在14岁至18岁之间。” 该院未检处相关人士分析指出,性侵案件被害人年龄日趋低龄化态势明显。     另据统计,2014年前两个月,该院未检处共受理的4件批准逮捕案件,其中两起亦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年龄最小的被害人5岁,最大的9岁。”     记者了解到,除了被害人年龄呈现低龄化倾向以外,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还具有年龄分段明显、熟人作案等特征。     “47岁至50岁年龄段的犯罪嫌疑人主要针对不满14周岁幼女,18岁至25岁年龄段的犯罪嫌疑人主要针对已满14周岁未成年少女。” 前述未检处人士说,嫌疑人的年龄分段也较为集中,比如,上述16名犯罪嫌疑人中,47岁至50岁占3人,18岁至25岁占8人,14岁至18岁占5人。     与此同时,熟人作案也是一大特点。数据显示,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互相认识,比例高达70%。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朋友关系3件、网友关系2件、继父女关系1件、邻里关系1件。     此外,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多系无业人员、农民或无固定职业者,这一比例占了62.5%。“这些人员平日自由闲散,有的终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迷恋网络。”前述未检处人士透露,尤其近两年,通过QQ、微信结识网友后将被害人强奸的案例日益增多。     为此,平谷检察院未检处有关人士在剖析案件特点时还指出,家长监护不到位、未成年人性教育缺乏、被害人缺乏性保护的自我意识和能力等因素系性侵案件频发的一方面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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