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禁骑电动车!聊城将逐班逐人开展排查

栏目:教育管理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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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璇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存在诸多交通安全隐患。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王延志提交了《关于严格禁止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建议》。对此,市教育和体育局答复称,各学校要履行监管责任,逐班逐人开展排查,制止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车。

王延志在提案中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的优势,成为家庭必备交通工具,一些中小学生上下学也会选择骑电动自行车。然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建议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化管理,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严格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建立学校和家长联动机制,学校可以通过家长会,邀请学生家长参与交通安全教育讲座,让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方式,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对此,市教育和体育局答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要年满16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是驾驶电动车的危险群体,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相对缺乏,加上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骑电动上路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疫情期间,聊城各级各类学校利用网上资源,通过微信群等家校沟通平台,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课程,并在学科教学课程中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利用我市安全教育平台,收看警示案例、利用多媒体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交通安全等公共安全教育。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全员交通安全培训,聘请交警对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以案说法,从如何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通行、骑车安全、乘车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等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让驾乘人员摒弃交通安全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今后,让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提醒家长一定要慎重为孩子选择代步工具,切勿盲目攀比为孩子购买电动车、摩托车,学校也应该完善规章制度,约束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学生未满12周岁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

各学校须履行监管责任,逐班逐人开展排查,掌握驾乘学生底数。通过值班教师、门岗保安、护学岗等人员,通过现场劝导等教育形式,制止学生骑乘电动车。对学生违法违规现象,落实核查登记,与班级量化评比挂钩,每周在班级、学校进行提醒通报,对屡教不改的纳入不遵守学校规则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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