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局就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进行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栏目:安全教育  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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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号,深圳市教育局向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就《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办法”,现跟变色龙幼儿园设计一起了解过。

  办法明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近五年为一周期,每周期内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分,继续教育学年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其中教师,囊括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需要认定继续教育学分的教育机构校长和教师。

  办法明确学分是由公需科目、校(园)本培训、专业科目、其他形式转换所得四部分所组成。

  公需科目是指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公共学习科目;校(园)本培训是指由本校或跨校组织的校本研修项目培训;专业科目包括指令性培训、自主选学。指令性培训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培训,自主选学是指经教师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批准,由继续教育基地提供,教师个人选择课程或项目的学习;其他形式转换学分是指教师通过提升学历、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选派支教、到企业实践等活动按照一定规则转换获得的学分,一般纳入专业科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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