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查收!有两所985高校发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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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小赛~ ,要报考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的同学注意啦!

  这两所高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出!重要信息请看原文:

  浙江大学

  Zhejiang University

  浙江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2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以及生物与医药等工程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教育等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8.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7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0.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申请者,除满足1-7条件外,还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1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1-7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12.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3.除满足以上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时间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1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并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0月中旬,开通2022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2022年4月中旬,开通2022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硕博连读申请相关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报考学院(系)递交完成申请材料,具体参见报考学院(系)发布的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1年10月中旬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2022年3月上旬,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以及2022年教育部新增专项计划等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线上(下)递交材料时间、方式和要求参见招生学院(系)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浙江大学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招生学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细则)。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核办法和流程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招生学院(系)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现在读博士须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录取

  招生学院(系)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2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2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4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研究生奖助方案可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grs.zju.edu.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

  八、其他

  (一)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 号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7楼

  邮编: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2@zju.edu.cn。

  (二)招生学院(系)咨询联系人和方式

  编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E-MAIL

  01

  经济学院

  范良辉

  88981625

  flh@zju.edu.cn

  02

  光华法学院

  李冬雪

  86592771

  lidongxue@zju.edu.cn

  03

  教育学院

  苏 洁

  88273714

  sujieangela@zju.edu.cn

  04

  人文学院

  高晖

  88273526

  rwbksk1@zju.edu.cn

  05

  外国语学院

  傅利琴

  88206251

  flq@zju.edu.cn

  07

  生命科学学院

  陈 晖

  88206488

  sinohui84@zju.edu.cn

  10

  电气工程学院

  金若君

  87951691

  eegrs@zju.edu.cn

  12

  建筑工程学院

  路琳琳

  88208680

  jgjys@zju.edu.cn

  13

  生工食品学院

  程 萌

  88982192

  chengmeng@zju.edu.cn

  14

  环资学院

  武秀梅

  88982448

  hz-yjsk@zju.edu.cn

  15

  生仪学院

  黄运操

  87951585

  huacow@zju.edu.cn

  16

  农生学院

  张颖

  88982352

  zhyzhy@zju.edu.cn

  17

  动物科学学院

  朱华

  88982326

  hzhu@zju.edu.cn

  18

  医学院

  马振秋

  88208122

  yxyjsb@zju.edu.cn

  林卓清

  88208117

  yxyjsb@zju.edu.cn

  19

  药学院

  黄佩芳

  88208418

  huangpf@zju.edu.cn

  20

  管理学院

  张世琪

  88206117

  angeljan@zju.edu.cn

  21

  计算机学院

  陈 丹

  87952410

  cs_yjsk@zju.edu.cn

  22

  公共管理学院

  邵明

  56662026

  xxzy@zju.edu.cn

  社会学系MSW中心

  王为欣

  88208155

  wangwx111@foxmail.con

  23

  传媒学院

  兰斓

  87953990

  yoyolan@zju.edu.cn

  24

  航空航天学院

  朱燕君

  87952899

  zhuyanjun@zju.edu.cn

  25

  机械工程学院

  宋晓云

  叶建芳

  87951931

  songxy@zju.edu.cn

  yejianfang@zju.edu.cn

  26

  材料学院

  陈 洁

  87952876

  msecj@zju.edu.cn

  27

  能源工程学院

  王咨元

  87951008

  wangziyuan@zju.edu.cn

  28

  化工学院

  王盎然

  87951502

  zwt@zju.edu.cn

  29

  高分子系

  任意然

  87953142

  renyr@zju.edu.cn

  30

  光电学院

  赵瑛

  87951869

  zhaoying@zju.edu.cn

  31

  信电学院

  刘晶

  87951572

  liujing1002@zju.edu.cn

  32

  控制学系

  于 玲

  87952921

  yuling@zju.edu.cn

  3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潘颖超

  87073920

  PYingchao@zju.edu.cn

  34

  海洋学院

  袁雯静

  0580-2092889

  hzczywj@zju.edu.cn

  35

  数学科学学院

  张 茜

  87953834

  0919012@zju.edu.cn

  36

  物理学系

  郑丽玲

  87953304

  phyzll@zju.edu.cn

  37

  化学系

  黄珍珍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38

  地球科学学院

  姜俊辉

  87953809

  jiangjunhui@zju.edu.cn

  39

  心理系

  崔伟荣

  88273068

  cuiwr@zju.edu.cn

  40

  艺术与考古学院

  蒋璐

  88273418

  jianglu@zju.edu.cn

  41

  微纳电子学院

  张守起

  82990603

  zhangshouqi@zju.edu.cn

  51

  软件学院

  蔡晓平

  0574-27830666

  cszs@zju.edu.cn

  71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海宁)

  周 婕

  0571-87572818

  Zhoujie127@zju.edu.cn

  北京大学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 2022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 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分类选拔,多元考 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北京 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和各学院(系、所、研究院)(以下简称 “院系”)网站。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 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5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2 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6 个专业学位博 士授权点。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各专业的招 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博士研究生指导 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 的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获得学士学位申 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 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三、“直博”报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 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 9 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可以依 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 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研招网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 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 A4 纸)装 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 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 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 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 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 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支付、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 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 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格,综合面试、学科综合笔试任一成 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 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 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 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 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 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 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 生办法(校本部)》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 被取消录取资格。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 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 消录取资格。四、“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22 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 规定执行。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 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 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院系同意;

  3.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和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院系的书面同意意见:同意接收并承认其 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拟接受申请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 内门户,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 “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 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提交“硕转博”异动申请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 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提交后下载并打 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 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 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 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 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 合能力。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 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 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五、“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 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 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 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 前 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 或招生说明。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index.htm),申请人应在规定的 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本招生年度 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 不予退还。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 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 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 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 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 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 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 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 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 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 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和相关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 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 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 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 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 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 分 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 2022 年 5 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 2022 年 6 月。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 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 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 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原件供核查。

  六、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 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 见研究生院奖助管理相关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八、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

  (1)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 区、深圳研究生院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 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 学习年限为准,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除上述第 2 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 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 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住宿按照 院系具体要求执行。九、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 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 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 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 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 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 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 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 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 校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 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 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 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 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 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 章。

  4.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 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三、招生咨询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 校本部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502 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2. 医学部 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 328 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二)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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