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近三年支持四重点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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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近三年支持四重点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明确,2020-2022年,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四方面工作:一是支持各地巩固和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各地开展高职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以及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等。二是支持各地在优化布局结构的基础上,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推动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中职学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三是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和“1+X”师资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2022年以后,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适时按规定调整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内容。

  《办法》规定,提升计划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提升计划资金时,应当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结合本地区年度职业教育重点工作,注重投入效益,防止项目过于分散,并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以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急需特需专业,以及技术技能积累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专业倾斜。应当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

  《办法》要求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提升计划资金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D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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