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高校参加全区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暨中小学专项艺术展演现场观摩的函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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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教体艺函〔2023〕119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全区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暨中小学专项艺术展演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113号)安排,自治区教育厅将于2023年10月25日—27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暨中小学专项艺术展演现场展演。展演期间,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有参演任务的驻呼高校进行现场观摩,现需各有关高校上报观摩团领队名单并做好展演期间观摩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观摩团选派

  本次观摩团从参与此次线下展演的驻呼高校中派出,可优先组织本校参加展演项目的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务工作的负责人、艺术教育中心主任等干部以及艺术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学习观摩,每校观摩团参与观摩的场次、人数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各校务必安排组织好本校观摩人员,如有学校领导、干部前来观摩,请提前告知组委会观摩团接待人员。请各校于2023年10月24日前将观摩团领队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至电子邮箱:276850029@qq.com。

  二、观摩时间与地点

  (一)开幕式及声乐、器乐专场:10月25日下午3点—5点半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音乐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进行展演。

  (二)戏剧、朗诵专场:10月26日下午3点—5点在呼和浩特铁路第一中学校园剧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27号)进行展演。

  (三)闭幕式及舞蹈专场:10月27日下午3点—6点在呼和浩特铁路第一中学校园剧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27号)进行展演。

  (四)艺术作品:10月25日—26日全天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设计学院进行书画、设计等艺术作品展示。

  三、观摩团领队职责及观摩要求

  (一)领队职责

  各校观摩团须确定1名领队,负责管理、协调本校观摩人员参加观摩活动,并保证观摩团人员的安全。各校领队负责组织本校观摩团队伍统一往返展演场地和学校,组委会不负责观摩人员接送。观摩团需在每场展演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指定地点,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引领观摩队伍入场,演出结束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由领队统一组织离会。

  (二)观摩要求

  观摩人员需遵守现场展演期间的有关规定、纪律和要求,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服从观摩团领队的管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观演期间不得扰乱现场秩序,须在座位上保持安静,手机开启震动或静音,确保现场展演有序进行。观摩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离会,及时向本校领队报告,由领队统一向组委会报备。如发现未经报备私自外出,或在演出现场随意进出,扰乱现场秩序,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向所在学校通报。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一)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

  (二)组委会观摩团接待:薛静,1315487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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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各校观摩团日程安排表

  ??????2.观摩团领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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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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