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致通辽市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栏目:职业教育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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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科尔沁频道

  致通辽市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值此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通辽市医疗保障局诚挚祝愿广大居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今年9月1日开始,我市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希望您抽出时间阅读该信,了解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基本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城乡居民医保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有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惠民政策。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学校)认真履职尽责,组织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参保,有效减轻了我市城乡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但仍有部分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不够了解,忽视了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导致患病后缺少基本医保政策保障,无法享受报销政策,特别是一些群众未参保患了大病,医药费用支出很大,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担。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您的家人增添一份健康保障。

  二、具体筹资标准及缴费方式

  缴费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筹资标准:2024年度个人缴费400元/人,国家补贴不低于640元/人;

  缴费方式:1.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蒙速办“社保医保缴费”等方式进行线上自主缴费。

  2.线下缴费:通辽市域范围内所有办税服务厅进行线下缴费。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

  (一)缴费政策

  如果您是特困人员或是孤儿,参保费用由政府予以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如果您是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优抚对象、伤残程度为1—2级的成年人和持证未成年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中的一员,可享受定额180元的资助,个人仅需缴纳220元。以上身份人员,请在缴费时核对是否享受差额缴费待遇。

  (二)待遇政策

  2024年开始,对我市城乡居民连续参保3年(含)及以上的住院患者实施提高报销比例的倾斜政策,同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镇场卫生院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除此之外,我市已经开展了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零起付线门诊购药报销政策。

  在通辽市读书的在校(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还可享受以下倾斜政策:一是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在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享受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5%、年度封顶2000元的待遇;二是学生在各级医疗机构因病住院,享受起付线减半待遇。在居民门诊统筹启动后,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在校生医保服务,满足在校学生就医需求。

  您在缴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拨打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的咨询电话,我们将协助您解决!同时,如果您有其他医保政策方面的问题,也可拨打医保部门的咨询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父母尽一份孝心,为儿女献一份爱心,为自己守一份安心。全民医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通辽医疗保障,一直守护在您身边。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原标题:《关注 |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致通辽市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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