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栏目:高等教育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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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信

  盐山县各中小学学生家长:

  你们好!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曦。又是一年开学季,新学期,盐山县人们法院一如既往的坚守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提供法治力量。为保障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盐山县人民法院的法治副校长在这里向广大学生家长做出以下温馨提示:

  近年来,我院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民事案件数量均有逐年增长的趋势,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名誉权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等;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诈骗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且大多数涉案青少年年龄集中在10岁-17岁左右。

  青春期的孩子们认知能力快速发展,容易也愿意接受新鲜的事务,他们自我意识高涨,出现很强烈的自我意识,不满足家人对自身的要求,往往出现独立、获得尊重的表现,也会伴随着追求自由、矛盾冲突的现象,大部分还希望摆脱家长的约束,认为自己有独立的决定权。因为青春期的孩子正处于叛逆期,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外貌,穿衣打扮以及追求品质,不能很好的控制自我情绪,常常以自我为中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许多好品质、好习惯的养成,往往都需要家长正确引导和督促。

  相信各位家长在网络平台上看到过关于校园霸凌、未成年性侵、盗窃等事件,在看到这些时相信大家也是心中充满愤懑,但你们会不会觉得这些离我们这个小县城很远?

  大多数伤害未成年人事件往往被隐藏在看不见的角落,有多少孩子因此放弃学业、对生活失去希望。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身心不断发育,心理生理逐步成熟,对异性充满好奇但又缺乏分析和比较的能力。容易被异性打动,在瞒着父母的情况下,进入早恋,也会引起性侵案件的发生,在此,我们向广大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建议:

  01

  身教重于言传,重视沟通交流。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行举止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帮助孩子塑造正直、善良、与人为善、自信的品格,教会孩子学会自我保护,且不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提高孩子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建立与孩子沟通的桥梁,及时掌握孩子在学校的动态,善于观察孩子情绪的变化,在细节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02

  抵制霸凌,避免性侵案件,保护孩子的权益。如果发现孩子遭遇霸凌,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解决矛盾纠纷,要做孩子坚强的后盾,为孩子增强信心,鼓励孩子勇敢面对,向校园霸凌说不。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均有熟人作案的特点,家长要及时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交友,不结识校外人员,不早恋,现阶段以学业为重,必要时,可创造机会让孩子强身健体,告诉孩子学会保护自己。

  03

  做好心理疏导,增进感情交流。请家长朋友们进一步关注孩子们的心理教育,关注孩子们的精神生活和心理动态,特别是未成年人父母存在分居或者离异的,更要多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给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密切留意孩子的异常表现,如出现情绪低落等行为应该及时关心询问,希望各位家长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需要欢迎向司法机关咨询求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一直以来,盐山县人民法院非常重视和关注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探索和研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充分结合学生群体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校园欺凌”“软暴力”“早恋”“网络陷阱”等不良现象,以案释法,让同学们更直观了解到这些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后果,有效避免未成年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人身伤害的发生。

  做为孩子的监护人,学生的家长,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携起手来为孩子们打造一片祥和纯净的天空,面对物欲横流的时代发展,请您一定不要讳疾忌医,及时把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尽我们最大之努力保障孩子们能够“学的安全 习的安心”。

  校园安全关乎社会稳定,更加关乎家庭安宁,优质的家庭教育一定是孩子成长进步的最大动力和最强输出。盐山法院全体干警愿意用最贴心的法治课堂指引孩子们走上法治的大路,用最严谨的工作作风保障孩子们有一个稳定健康的社会环境,用最真挚的司法情怀去鼓舞和带动孩子们的守法意识。

  愿每一个莘莘学子都能学业有成、振翅高飞,愿每一位家长都能得偿所愿、捷报频传,愿每一座校园都能和谐生动、桃李天下。

  

  原标题:《致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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