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坚决禁止妨碍义务教育行为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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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坚决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并在19日前部署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导致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严查并问责。

  据了解,省教育厅将随时组织抽查妨碍义务教育行为,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刷题班、辅导班等不到校正常上课的行为进行严查并问责。对学校和个人不严格履行休学手续,无正当病假、事假证明长期请假等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问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记者衣春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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