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家门口好学校” 上海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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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立芳)1月23日,上海发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课程体系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招生改革、师生减负等方面回应社会关切。

  意见提出,完善“五育并举”的课程体系,其中包括注重德育实效,提高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提升美育素养和加强劳动教育。一系列数字体现出上海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心。例如,意见要求,推进每校开设7种以上运动项目、每生每天运动不少于1小时,促进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每位学生形成1-2项艺术爱好和特长,提高拥有3个以上艺术特色项目的学校比例;落实初中生每人每学年不少于20课时的公益劳动要求。

  为促进义务教育提质增效,意见还做出多项要求,包括鼓励学校围绕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发个性化课程;坚持“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教学相长”的原则,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式、项目化、合作式学习。

  义务教育招生改革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在这个问题上,意见明确,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强调不挑选生源,有教无类。

  在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的同时,加强公办学校建设,意见提出开展“家门口好学校”建设,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机制,加大对跨区集团办学的保障和激励力度。

  师生减负问题同样是此次出台文件的关注重点。为了让学校和教师把更多精力投入课程教学改革,意见规定,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建立各类检查、验收、调查及专题教育活动进校归口管理制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为防止学生负担过重,意见从课内和课外两方面入手提出要求:在课内,重点要求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学校教学效果,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发挥学校在学生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在课外,家庭教育指导和治理培训市场“双管齐下”,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培训机构全方位监管,防止学生课外负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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