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18中国教育:规范与质量,十件大事你感受到哪些变化?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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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2018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范和质量是两大主题词。规范强调依法治教,消除各种教育乱象,维护教育秩序和保护受教育的合法权益;质量则是在规范基础上,推进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让教育从重视数量发展转入重视质量提升的新时代。

  主题词一:质量

  重大教育事件一:全国教育大会,明确破除“五唯”

  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首次将教育定位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大会强调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破除“五唯”,就是针对困惑我国教育质量提升的难点问题。破除“五唯”的关键在于,必须有破有立,要构建新的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

  

  重大教育事件二:高考改革进入“深水区”

  2018年是新高考改革试行的第4年。原计划有18个省启动高考改革。但到年底,只有江苏、福建、辽宁、广东、湖南、湖北、河北、重庆8个省市宣布按时启动新高考改革。高考改革是让基础教育摆脱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的“牵牛鼻子改革”,改革到第4个年头,出现舆论反弹,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必然面临的问题,需要对改革方案进行进一步评估。

  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当前需要解决三大现实问题。一是顶层设计如何突破总分录取模式;二是如何完善3+3方案,防止3+3方案被功利对待;三是如何结合改革,提高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做好改革准备。

  重大教育事件三: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要求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这被解读为我国将推进建立国家教育公务制度,对提高教师待遇,具有里程碑意义。

  就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我国于今年明确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期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重大教育事件四:大学生不能再醉生梦死

  大学不能再“混”了!这是2018年,教育部对大学生发出的明确的声音。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提出要淘汰“水课”、打造“金课”,要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随后,2018年9月,被称为“新时代高教40条”的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发布, 提出了高水平本科教育的总体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立德树人标杆学校,建设一批一流本科专业点。到2035年,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本科教育,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本科教育是大学立校之本。但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大学存在急功近利的办学导向,普遍存在“重学术研究,轻人才培养”的问题。由于学校要求不严,几乎没有淘汰,导致部分大学生“混日子”、醉生梦死。这既影响大学生自身的成长,也导致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后,我国高校必须转变只重视高等教育规模,不重视质量的办学思路。

  

  重大教育事件五:“双一流”要建立淘汰机制

  “双一流”建设一年之后,教育部宣布要对“双一流”高校适时启动中期评估,并对建设不合格的学校亮出“黄牌”,这一改之前建设985、211工程的做法,不再搞“双一流”终身制,而是引入淘汰机制。

  在“双一流”建设中,切实建立竞争机制,十分重要。这才能有效杜绝把“双一流”标签化的问题。我国大学在世界大学排行榜的排名越来越高,但这主要是发表论文的结果,要建设一流大学,必须培养一流人才,“双一流”建设的核心,应该聚焦在如何培养一流人才之上。

  重大教育事件六:民办西湖大学成立,突破民办大学“天花板”

  2018年4月2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设立西湖大学。根据西湖大学发布的信息,该校是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型高等学校。办学定位是“高起点、小而精、研究型”。学校办学将从博士研究生教育起步,适时开展本科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超过5000人;西湖大学将聚焦基础性、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坚持发展有限特色学科,注重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学校的具体目标是:到2019年年底,西湖大学师资规模将超过拥有2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洛克菲勒大学,教师科研水平很可能成为中国之最;5年后,教师科研水平比肩东京大学、清华、北大等知名学府,成为亚洲一流;15年后,在各项指标上和加州理工学院媲美,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好的大学之一。

  “高起点”办学的西湖大学被认为一改我国民办大学是低端高等教育(“三本”)代名词的形象,被寄予厚望。但真正应该关注的是西湖大学的基金会办学模式,因为“高起点”办学难以复制,而基金会办学模式如能探索成功,则开创出我国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的新路。

  主题词二:规范

  

  重大教育事件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治理教育培训机构,是2018年教育的核心议题之一。年初,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启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依据的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本质是依法治教。校外教育培训乱象的存在,一定程度说明,一些地方没有坚持依法治教,其原因和地方政府的升学政绩导向有关。而在依法治理培训机构,也只能规范培训市场公共给,无法解决教育培训热的问题,缓解教育培训热,需要在规范培训市场供给的同时,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改革教育评价体系。

  重大教育事件八: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时代”到来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在2018年开始落地。司法部发布教育部提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被认为是民办教育走进分类时代的重要标志。条例中诸如“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等条款,让境外上市的有中小学业务板块的我国教育股受到不小冲击。

  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这是规范我国整体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学校也必须消除灰色空间,否则,非营利性学校经过并购、加盟连锁等方式,成为营利性民办教育集团的资产,那分类管理的意义也就被消解。当然,在具体实施分类管理中,肯定还会有更深入的利益博弈。

  

  重大教育事件九:规范学前教育发展,遏制营利性幼儿园过度逐利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我国各地依旧存在。2018年11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同时明确,要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学前教育是我国整体教育的“短板”。补齐“短板”,需要强化政府主导,增加公办园比例,加大对非营利民办园的扶持。而禁止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上市,其主要目的是为发展普惠园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让天价幼儿园的价格降下来,取决于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力度。

  

  本文图片来源:网络

  重大教育事件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规范乡村学校办学

  2018年是消除超大班额的重要节点年。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但到5月,教育部网站发布的《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指出,大班额问题还比较突出。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66人以上超大班额8.6万个,占全国总班数的2.4%,其中排前三位的河南、湖南、河北共有4.5万个,占全国现有大班额总数的52%。全国有56人以上大班额36.8万个,占全国总班数的10.1%,大部分集中在中西部县镇,其中,湖南大班额比例为22.9%,广西、海南达到18%。

  由此可见,消除大班额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尤为重要的是,需要扭转地方政府“低水平维持”发展乡村教育的思路,这导致乡村学校“小而弱”,乡村家庭都送孩子到城镇求学,城镇学校由此拥挤不堪。只有把每一所乡村学校都变为“小而美”的学校,才能给每个孩子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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