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官告民”案件今天公开审理!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0-02-06
手机版

  12月20日,丘北县人民法院在官寨乡中心学校巡回审理两户家长拒不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官告民”案件,两千多名师生、家长到现场旁听。

  家住官寨乡蚌郎村民委蚌郎村小组的张某某,现年14岁,原就读于官寨乡蚌郎小学2016年9月起辍学并随母亲外出务工;家住官寨乡白马村民委石汪村小组的张某甲、张某乙两兄弟,现年分别14岁、11岁,均就读于官寨乡中心学校,2019年9月起辍学并随父母外出务工。官寨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驻村帮扶队员多次家访劝返,三名辍学少年儿童的家长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没有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经乡人民政府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履行送未成年子女返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官寨乡人民政府遂以该三名辍学学生的家长作为被告,于12月16日向丘北县人民法院提起监护权纠纷民事诉讼。一并提起诉讼的还有其他乡镇的30余件同类型案件。

  

  丘北县人民法院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起诉的“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组成专项审判小组,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迅速深入各乡镇开展送达、调解、劝返工作。其中,官寨乡人民政府起诉的这两起案件于12月20日如期在官寨乡中心学公开审理。

  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三名辍学学生的家长对自己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默许放任子女辍学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反省,都纷纷表示愿意立即送子女返校读书。法庭当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被告同意于12月23日前送子女返校完成义务教育,法庭利用移动庭审设备当即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庭审过程中,法官以案释法,宣传家长对子女辍学放任不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调解协议上按下指印后,一名被告家长说,此前法律意识淡薄,今天才知道不送娃娃读书是犯法的,今后将督促和引导孩子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该系列案件承办法官表示,在丘北脱贫攻坚工作中,针对控辍保学任务艰巨的情况,丘北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注重利用乡镇街天以及周末家长接送子女的契机进行公开审理,将法庭审理与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教育和警示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家长,并当场调解合作或当庭宣判,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上一篇: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激励效果怎么样
下一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最近更新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