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征兵!请您监督!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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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纯正征兵风气,维护和展示党和军队良好形象,确保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依据国家和军队关于廉洁征兵的法规政策,现将我区2023年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示,市民发现有关线索,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区征兵办和各乡镇、街道人武部同时设有征兵举报信箱)或联系廉洁征兵监督员,区征兵办将依法核实查处。

  监督举报信息公示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

  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

  举报电话:

  025-80855220

  025-80855255

  无锡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

  举报电话

  0510-68649034

  滨湖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

  举报电话:

  0510-68649700

  滨湖区廉洁征兵监督员名单

  廉洁征兵

  相关规定

  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严格遵守廉洁征兵纪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规范个人言行,高标准完成征接兵任务。

  2.不擅自放宽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不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以任何形式索贿受贿、收受钱物,不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4.不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为应征青年入伍说情打招呼,不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5.不准违规插手或干扰征兵工作,不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不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检查、考核结论。

  征兵期间发现以上问题,对违纪违法情况基本属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将采取停职、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再依据相关廉洁征兵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

  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兵干部、乡镇(街道)专武干部、高校征兵工作站人员、征兵体检医护人员、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征兵工作的军地人员)送钱送物,不搞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2.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通过不正当途径谋求参军入伍;

  3.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到兵役机关或拨打征兵咨询举报电话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予以抵制,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对于违反廉洁征兵政策规定的处理措施

  1.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坚决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要求,对贿赂行为,既追究受贿人责任,也追究行贿人责任,行贿家庭列入违反廉洁征兵名单;

  2.对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应征青年,一律协调部队作退回处理,并注销入伍手续,对行贿人从严进行政治及经济处罚;

  3.依据《刑法》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凡是收送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礼品礼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按照受贿行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涉嫌受贿行贿3万元以上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向3人以上行贿等较重情节,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受财物3万元以上,不论有无请托事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贪污索贿行为达不到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综合数额、情节等因素,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包括开除党籍、降职撤职等。

  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截留挪用征集指标;

  2.不准降低征集标准条件;

  3.不准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

  5.不准向应征青年收取费用;

  6.不准私自定兵;

  7.不准收受应征青年钱物和接受宴请;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

  9.不准在公开公示上打折扣搞变通;

  10.不准私自退兵、随意退兵。

  策划:无锡市滨湖区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事关征兵!请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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