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可享多项优待

栏目:义务教育  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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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记者从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持续提升人才引进使用效能,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我市出台了《商丘市重点企业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所称重点企业,为制造业领域重点企业,主要包括:类脑智能、生命健康、氢能与储能、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产品生产及配套企业;装备、汽车、食品、轻纺、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领域研发生产及配套企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为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基础支撑、技术研发、场景应用、产品供给、核心服务的行业领军企业;支撑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传统产业提质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其他行业领军企业;本市重点发展产业集群关键环节研发生产及配套企业。

  本办法所称引进人才,系以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支持和生态优化为牵引,着力引进高层次技术研发、高水平经营管理、高素质专业技能等急需紧缺人才。

  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的范畴界定包括:从市外全职或柔性引进的来商为商工作人才;市内符合引才标准、但未受聘本市重点企业从事研发生产或经营管理工作的人才,纳入重点企业引进人才范畴;已在商工作或柔性引进的人才,按照《商丘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执行。

  据介绍,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和待遇按照《商丘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执行。重点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符合《商丘市高层次 人才分类及认定标准》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应政策和待遇。其他青年人才政策待遇如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学历证书“双证”,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保人员,不含中央和省驻商单位)首次在商就业,自缴纳社保当月起开始发放人才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500/月/人,博士研究生1000/月/人,按年度发放,从审核批准之日起,最长发放3年。

  优先享受租住政府统建或用人单位自建的人才公寓。优先享受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

  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可分别匹配相应待遇。

  办法提出,健全市场化引才机制。紧紧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搭建用才对接平台,引导人力资源开展企业人才招聘服务,指导重点企业组团外出招才引智。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人才、紧缺人才、特殊人才,形成以产引才,以才促才的良性循环。建立重点企业引进人才问题信息库。定期收集梳理高层次人才个性诉求和其他人才共性问题、人才引进和后续管理中的问题等,建立问题信息库,动态收集、定期更新、能入尽入。全面推进人才服务不见面、“一站式”服务机制。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大力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所有业务“一站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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