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原理》批注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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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注过的这本《伦理学原理》,是德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泡尔生(1846—1908)的主要代表作《伦理学体系》的一部分。日本学者蟹江义丸将该书的《序论》和第二篇《伦理学原理》译成日文,以《伦理学原理》书名出版。泡氏哲学观点是二元论,伦理思想特点是调和直觉和经验、动机与效果、义务和**。蔡元培从日译本译成中文,1909年10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此后多次重印。蔡元培在序言中指出:“蟹江氏之译此书也,曰取其能调和动机论与功利论两派之学说,而论议平实不滋流弊也。今之重译犹是意也。”杨昌济将这书用作修身课的教材,只教了原书中的一部分。

  1950年9月下旬,周世钊应**邀请去北京之前,第一师范同学杨韶华将20世纪20年代初在清水塘借阅的这本《伦理学原理》,托他归还书主。杨在扉页上写了一段话,说:“珍藏至今,深恐或失!兹趁周敦元同学北上之便,托其奉还故主,借镜当时思想之一斑。”由于知道笔者很关心毛早年读书生活和活动情况,周世钊起程之前,特将此书交与一阅。打开书来,真是大吃一惊:密密麻麻写了那么多批语,是这样用功读书的呀!此书在手上只能停留三天,即使能通读一遍,也来不及消化,于是托人将原书凡有批语的部分全部拍照,并放大成原书模样。此书一进中南海,今后就再难以见到了。照片中有一部分批语,由于原字体太小,模糊不清,有的用放大镜也难断定。见到这本书之后,是最早促笔者写出《早年**》(初版名《**同志的初期革命活动》)这本书的一个原因。1952年用一个月时间完成初稿时,并没有将这些“批语”消化好,关于此书及其批语,只是作了这样的介绍:

  杨昌济教授伦理学,采用的课本便是这本《伦理学原理》。当时多数同学对于哲学不感兴趣,听课甚不专注;唯有**等少数人,用心听讲勤做笔记。他极爱读这本书,曾根据其中一些论点加以批判和发挥,写过一篇《心之力》的文章,被杨先生大加称赞,打了100分。这本书共约10万字,他一共写了1.2万余字的批语。全书还逐句用墨笔加以圈、点,打上单杠、双杠、三角、叉等符号。批语是用工整的行楷写在天地头空白处及行距间,小者如7号铅字,要用放大镜才看得清楚。批语最多的是第四章《害及恶》、第五章《义务及良心》,共5900余字;次为第六章《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约1500余字;再次为第一章《善恶正鹄论与形式论之见解》,约为1100余字。批语的内容,绝大部分是**发抒自己的伦理观、人生观、历史观和宇宙观,以及对原著的各种批判与引申;小部分是对原著的简要的赞同语和章段的提要。凡原著中合乎自己观点的地方,不论唯物或唯心,必浓圈密点,眉批则往往有“切论”、“此语甚精”、“此语甚切”、“此说与吾大合”等语。对原著的否定与怀疑之处也很多,常见这类批语:“诚不然”,“此不然”,“此节不甚当”,“此处又使余怀疑”,“吾意不应以此立说”,“此说终觉不完满”,等等。其中许多地方联系到中国的历史,墨子、孔子、孟子、宋明理学、王船山、颜习斋、谭嗣同、梁启超诸家思想,以及五四运动前夜的国事与思潮。总之,处处充满着追求真理、真知和改革国家社会的精神。

  限于自己的学力,当时对这些批语的特点,作了这样几点概括,简意如下:

  一、重视“个人有无上之价值”,“发达个性”,强调个性解放,从“无我论”到“唯我论”,即强调“个人精神主义”。

  二、对于原著赞誉对外界的“抵抗”,强调“善恶相竞”与人类进步的关系,常予以发挥。

  三、极端重视思想和知识的作用,要用哲学这个“大本大源”来改造世界;追求变革旧传统的新思想、新观点。

  四、同时又重事实、重现在,尤重实行。

  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书中进化论的观点,以及谭嗣同、《新青年》所倡导的进步学说得到的启发,批语中已开始初步掌握了辩证法。

  由这些批语可以看到,当时**何等醉心于哲学的研究,探求哲学的基本问题,以其特出的博学、钻研和实践精神,在思想上已有新的收获,远超出当时一般进步知识分子的水平。

  从周世钊手中收到这本书时,**说了这样一段话:“这本书的道理也不那么正确,它不是纯粹的唯物论,而是心物二元论。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一旦接触一点唯物论的东西,就觉得很新颖,很有道理,越读越觉得有趣味,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

  **读这本书是在1917年下半年到1918年上半年。这时他还不曾接触马克思主义,所以他的有些批语“也不那么正确”。值得人们重视的是,除开批语的内容外,还可以从中来了解他的读书方法。人们从这些批注中得到第一个强烈的印象就是:不是被动地接受书中的观点,而是一面读一面想。遇到他以为能够同意的观点,就表示接受,有时还加以发挥或大做文章;遇到他不能同意的观点,就提出自己的意见来。《伦理学原理》上的全部批语无不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关于批语中表现出来的主要思想观点和哲学观点,在下一章“思想方向”中,还将论述。现在我们着重介绍这种读书方法。

  原书中说:“何者为利,何者为害,诚待经验而后知。而何者为善,何者为恶,则于未经验之前,固已知之。”泡尔生这是说,利害属于现实的范畴,是客观的,而善恶属于道德的范畴,是先验的,分明显出唯心论的色彩。批语道:“殊未必然。”为什么呢?“善恶生于利害,利害生于快苦,快苦生于生死,生死生于成毁,成毁生于吸拒,吸拒生于小大,小大生于有无,有无生于心理。”“善恶生于利害”,就是认为道德并不是什么先验的东西,它的根源在于客观的物质世界之中。这表明这时的**已经比泡尔生有更多的唯物论思想。

  原书说:“道德何以必随时代而不同,既已随时代而不同,而又何以仍无失其为道德,此则虽圣哲犹难言之。”批语道:“此并不难言”,“道德因社会而异,因人而异。”

  原书在一处地方引述了叔本华的两个意见,一个是“自然之人类,如必不得已,小己之生存与世界之生存,不可得兼,则必以自保为第一义,而世界之灭亡,有所不顾”。一个是“道德之价值,必以他人之利害为其行为之动机者也”。批语道:“叔本华之悦,吾亦不谓然。”这样反驳第一个观点:“人类固以利己性为主,然非有此而已也,又有推以利人之性,此仍是一性,利人乃所以自利也。”又进一步发挥说:“如吾所亲爱之人,吾情不能忘之,吾意欲救之,则奋吾之力以救之。至剧激之时,宁可使自己死,不可使亲爱之人死。如此,吾情始浃,吾意始畅。古今之孝子烈妇忠臣侠友、殉情者、爱国者、爱世界者、爱主义者,皆所以利自己之精神也。”对于第二点,反驳说:“道德非必待人而有,待人而有者,客观之道德律;**所有者,主观之道德律也。吾人欲自尽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宝贵之道德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我眼一闭,固不见物也,故客观之道德律亦系主观之道德律。”这里可以看出当时毛所受影响是很杂乱的,所谓“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岂不就是贝克莱的著名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吗!

  **这时不只是接受了贝克莱的唯心论思想,也接受了人本主义思想。原书中说:“斯时即利己主义之人,亦知离群索居之不堪矣。”批语就此发挥说:“离群索居诚哉不堪,然社会为个人而设,非个人为社会而设也。”原书中说:“且一切杀身成仁之事,亦皆含有保存小己之义,即所以保存其观念中之小己者也。”毛认为“此语甚精”,并写了一段很长很重要的批语,反映了他当时的一种主导思想:“观此语始知泡氏亦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此个人主义乃为精神的,可谓之精神之个人主义。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依个人而存,使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之价值大于宇宙之价值可也。故凡有压抑个人、违背个性者,罪莫大焉。故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而教会、资本家、君主、国家四者,同为天下之恶魔也。或曰个人依团体而存,与团体之因个人而存其事相等,盖互相依存不可偏重也。是不然。事固先有个人而后有团体,个人离团体固不能独存,然团体无意思,其有意思仍系集合个人之意思也……社会乃集许多个人而成,国家乃集许多社会而成。当其散则多,及其成则一。故个人、社会、国家皆个人也。宇宙亦一个人也。故谓世无团体,只有个人,亦无不可。”这段批语,自是对《新青年》个性解放主张的极端响应。中国的传统观念就是忽视个人价值,所谓三纲,也就是确定人身依附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欧洲文艺复兴时代出现的反封建、反宗教束缚的人文主义思想.比起中国的封建主义伦理道德来是先进的。**在强调个人的极大价值的时候,提出“吾国之三纲在所必去”,表示他在五四运动前夕,已经感觉到在意识形态方面彻底反封建的必要性。

  关于个人之无上价值,在《义务及良心》一章的批语中,有更为极端的说法。原书中论到道德律出于神之命令之非,以及所谓良心即“道德生涯在客观世界适合自然之性,而反射于各人之意识中者”,于此批语说:“服从神何不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以外尚有所谓神乎?吾研究良心之起源而知之,此问题已得于己矣,即当举其所得于己者而服从之……吾人一生之活动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宇宙间各物之活动,各物服从自我之活动而已。吾从前固主无我论,(“无我”原为佛教词语,意为世间并无物质性的实在自体(即“我”)的存在。我国古代思想家有强调重视“大我”、牺牲“小我”之说,也被称为“无我论”。杨昌济在《达化斋日记》中说:“曰为己,又曰无我,何也?宇宙内事,皆吾性分内事,为己者为此也;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无我者无此也。”)以为只有宇宙而无我。今知其不然。盖我即宇宙也。各除去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即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苟无我何有各我哉。是故,宇宙间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在第四章《害及恶》的长篇批语中,还有这样一段:“吾只对于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既往吾不知,未来吾不知,以与吾个人之现实无关也。或谓人在历史中负有继往开来之责者,吾不信也。吾惟发展吾之一身,使吾内而思维,外而行事,皆达正鹄。吾死之后,置吾之身于历史之中,使后人见之,皆知吾确然有以自完。后人因吾之完满如此,亦自加吾以芳名,然而非吾之所喜悦,以其属之后来,非吾躬与之现实也。”这一段话,是不是可以看做**对人生态度的宣言,甚至看做他一生作为的预言呢?

  对书中的一些内容,表示了赞同,并且在批语中作了发挥之处很不少;有一些意见,甚至反映在他后来的著作中。

  原书说:“凡实践问题,其发生常在学理问题之前,而尤为重要。所谓科学者,率由求实践问题之解释而后起。”批语对此表示了赞同:“此言学皆起于实践问题,故皆范于伦理学。”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对这一问题作了深刻的说明:“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当时毛不可能看到马克思的这一篇议论,但他能够接受“学皆起于实践”的提法。后来他最重要的哲学论文题目就是《实践论》。

  原书说:“苟有一民族焉,其间人人果有同一之具足生活,则意味索然。且其民族中之各人,性质同,生涯同,而仅仅以某甲某乙为分别,亦复成何民族耶。故所谓人类具足之生活者,乃合各人各种之具足生活以成之,而非取其雷同者也。”在这几句顶上的批语说:“发达个性。至不同即至同,至不统一即至统一。”这就反映出了毛的辩证法思想。书中说:“吾人所见各人有大同之动作者,徒观其表耳,苟求其内情,则无一不具特性。”对特殊性的极端重视,正是后来**辩证法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特色,因此在书头上批上“切论”二字。后来他在其哲学著作《矛盾论》中,对“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共性即包含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作了详尽的阐述。

  原书中说:“今日者,诋谟人类,暴露人类丑恶之方面,为文学界风尚之题目。讦发人类之虚伪粗野,为诗文之任务。此岂人心倾向真理之情状耶?吾人所不敢信也。”又说:“彼艺术新派,所揭为写实主义者,果健全者耶,果有欢迎之价值耶,吾不能无疑。”批语道:“泡氏乃持理想主义者。”似乎不很以泡尔生此说为然。只是后来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在解决歌颂与暴露问题的时候,似乎流露出了早年从泡尔生书中受到的影响。

  原书第一章《善恶正鹄论与形式论之见解》,批语概括了第一段之大意后,说:“即善恶之区别以何为标准——一说只论动机,一说兼论效果。”这大约是毛第一次接触到动机与效果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后来他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畅论了一回。

  从一些批语中,可以看出**当年的气质。例如原书中说:“吾人果得此无障碍之满足,无抵抗之成功,则必深厌之,如常胜之游戏焉。夫弈者苟知每局必胜,则无乐乎对局。猎者苟知每射必获,则无乐乎从禽。彼初无觊觎利益之希望,而以弈猎为消遣者,正以其或胜或负,或得或否,不能预必耳,否则兴味索然矣。”这观点正好符合**好动好奇好变化的性格,他在批语中说:“此缘吾人有好变化、好奇之心。人不能有俄顷不变化者。”这也就是他的诗句所表现的,“无限风光在险峰”。

  泡尔生“是个有辩证法思想的”学者,书中常常显出了辩证的思维。例如,不止一处出现了“且为作用,且为正鹄”这个提法。用现代汉语,这就是说,作为(作用)本身就是目的(正鹄)。毛欣赏这个提法。在批语中说:“前段发明‘且为作用,且为正鹄’之精神,足使人类之人生观意义为之一变。何则?从前之人,莫不以为事未至最终之目的,即为无甚价值。因之在未达目的之前毫无生意,视其所行之一段路若废物焉。今知且为作用,且为正鹄,则无往不乐。有一日之生活即有一日之价值,使人不畏死,上寿百年亦可也,即死亦可也。”“凡积极道德且为作用,且为正鹄。”在思考作为本身即是目的这一命题的时候,毛又显现出了他具有辩证的观点。原书中说:“以一人之生活而论其为正鹄为作用之两方面。吾人之圆满生活,吾人之正鹄也。而自吾人为国家或文明社会之一分子观之,则又不过一作用。”毛的批语是:“然则‘正鹄’‘作用’无定位,到处皆正鹄,到处皆作用。”这已经懂得了一切界线都不是确定的、绝对的,这正是辩证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

  从所有的批注中,可以看出**当学生时就对哲学有极其浓厚的兴趣,这种兴趣终身不衰。原书第八章为《道德与宗教之关系》,他批道:“此章论及哲学问题,颇好。”在这1.2万字的一章里,提到了宗教、世界观、形而上学、惟(唯)物论、无神论、泛神论、怀疑论、宇宙的构造和本质、灵魂不灭与死后的生活、时间是什么等一大堆哲学家思考着的问题;也提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宾诺莎、莱布尼兹、休谟、康德、叔本华、黑格尔、费希纳等一大批哲学家。可以看出,**是以极大的兴趣阅读这一章的。他在这一章书的头上,写了长长短短一共19条批注,一些是提要的性质,也有抒发自己的观点的。书中的一些观点,在毛后来的著作中也有所反映。例如,书中引证了斯宾诺莎的话:“世界者,现实也,其绝对一致之本质,则实体也。一切事物,虽若**之状,而实皆实体之所规定,实体次第发展,为有意识进化之世界,与无意识进化之世界,而此两界间,又有普通中行之性质。至管理此两界之自然律,则又出于实体之自动,而非若机械之受迫于外力也。夫实体既不受外力压迫,而特由内部冲动,以开展其本质之内容,而为现实界,是即其唯一自由之原因焉。”这与《矛盾论》所说:“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的。

  泡尔生书中的哲学思想,最引起**重视的,就是强调抵抗、对立面的作用。书中说:“人之意思,不可无对象之抵抗,无抵抗则无动力,无障碍则无幸福,在人类,则享幸福者必当有障碍若损害,犹之识真理者必当有蒙昧若谬误也。”毛对之批道:“至真之理,至彻之言。”在书中举例说明“世界一切之事业及文明,固无不起于抵抗决胜也”这一段的上面,批注补充了例证:“河出潼关,因有太华抵抗,而水力益增其奔猛;风回三峡,因有巫山为隔,而风力益增其怒号。”当书中说道,“盖人类势力之增,与外界抵抗之减,其效本同”,批注对此表示了异议:“此不然。盖人类之势力增加,外界之抵抗亦增加,有大势力者,又有大抵抗在前也。大抵抗对于有大势力者,其必要乃亦如普通抵抗之对于普通人。如西**新地之对于哥伦布,洪水之对于禹,欧洲各邦群起而围巴黎之对于拿破仑之战胜是也。”这里批语对拿破仑事迹说得不准确,如果说:“欧洲各邦多次结成反法联盟之对于拿破仑之战胜”,就对了。因为1814年联军攻入巴黎是拿破仑败亡之始,而在此以前并无各邦围困巴黎的事。虽说这个举例说得不确切,但是他要说明的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意思,还是表达清楚了的。书中说,“不幸之境遇,若失败,若坎坷,乃适以训练吾人,而使得强大纯粹之效果。盖吾人既逢不幸,则抵抗压制之弹力,流变不渝之气节,皆得藉以研练。故意志益以强固,而忍耐之力,谦让之德,亦足是养成焉”。批注者认为,这是“振聋发聩之言”。

  **甚至认为,没有挫折,没有冲突,没有波澜的理想的大同世界,是人生所不堪的。为此,他写了一段很长的批语:“然则不平等、不自由、大战争亦当与天地终古,永不能绝,世岂有纯粹之平等自由博爱者乎?有之,其惟仙境。然则唱大同之说者,岂非谬误之理想乎?人现处于不大同时代,而想望大同,亦犹人处于困难之时,而想望平安。然长久之平安,毫无抵抗纯粹之平安,非人生之所堪,而不得不于平安之境又生出波澜来。然大同亦岂人生之所堪乎?吾知一人大同之境,亦必生出许多竞争抵抗之波澜来,而不能安处于大同之境矣。是故老庄绝圣弃智、老死不相往来之社会,徒为理想之社会而已。陶渊明桃花源之遭遇,徒为理想之境遇而已。即此又可证明人类理想之实在性少,而谬误性多也。是故治乱迭乘,平和与战伐相寻者,自然之例也。伊古以来,一治即有一乱,吾人恒厌乱而望治,殊不知乱亦历史生活之一过程,自亦有实际生活之价值。吾人揽史时,恒赞叹战国之时,刘项相争之时,汉武与匈奴竞争之时,三国竞争之时,事态百变,人才辈出,令人喜读。至若承平之代,则殊厌弃之,非好乱也,安逸宁静之境,不能长处,非人生之所堪,而变化倏忽,乃人性之所喜也。吾尝梦想人智平等,人类皆为圣人,则一切法治均可弃去,今亦知其决无此境矣。”这段话可以概括**一生处世行事的心态,但晚年发展到“大跃进”,再发展到“文化大革命”,不能不令人遗憾。

  批语有不少辩证法。在论及生死、成毁的时候,更显示了辩证的思维。原书引述了歌德的观点:“死者,自然界所以得许多生活之善策也。夫自然界欲营历史之生活,计诚无善于有死者。无时代之变易,则无历史,不死之人类,其将营所谓非历史之生活乎。此其内容,非吾人所能想象焉。”批注者发挥说:“惟土石不死,然则人类将欲营土石之生活乎?”这些见解都说得很好。只是有的地方讲辩证法讲过了一点头,就显出思想的混乱来了。例如,批语说:“且吾人之死,未死也,解散而已。凡自然物不灭,吾人固不灭也。不仅死为未死,即生亦系未生,团聚而已矣。由精神与物质之团聚而为人,及其衰老而遂解散之,有何可惧哉。且散非一散而不复聚者,散于此而聚于被。”“世上各种现象只有变化,并无生灭成毁也,生死也皆变化也,既无生灭,而只有变化,且必有变化,则成于此必毁于彼,毁于彼者必成于此,成非生,毁非灭也。生于此者,必死于彼,死于彼者,必生于此,生非生,死非灭也。国家有灭亡,乃国家现象之变化,土地未灭亡,人民未灭亡也。国家有变化,乃国家日新之机,社会进化所必要也……吾尝虑吾中国之将亡,今乃知不然。改建政体,变化民质,改良社会,是亦日耳曼而变为德意志也,无忧也。惟改变之事如何进行,乃是问题。吾意必须再造之,使其如物质之由毁而成,如孩儿之从母腹胎生也。……宇宙之毁决不终毁也,其毁于此者必成于彼无疑也。吾人甚盼望其毁,盖毁旧宇宙而得新宇宙,岂不愈于旧宇宙耶!”批语所说的“必尚有各种人生以外之世界”,恐怕不是今天人们想象的外星人,也就是地球以外是否存在高等智能生物的问题,而是生活在此岸世界的我们也有可能去经验一番彼岸世界。辛弃疾词中说的,“是别有人间,那边才见,光景东头”,大约也是这意思吧。在这里,特别是在论及成毁之处,显然有着佛教哲学“劫”这一范畴的影响。这种观点认为,世界每经历若干万年要毁灭一次,重新再开始。每一个周期经历“成”(生成)、“住”(存在)、“坏”(灾害)、“空”(消亡)四个阶段。看来那时**接受了这种发展观,当然也接受了这种发展观中所包含的辩证法。辩证法强调事物的相对性。**在强调相对性的时候,走得远了一点,辩证法变成了相对主义。这一点表现得最突出的,是这样一条批注:“余曰:观念即存在,有限即无限,时间感官者即超绝时间感观者,想象即思维,形式即实质,我即宇宙,生即死,死即生,现在即过去及未来,过去及未来即现在,小即大,阳即阴,上即下,秽即清,男即女,厚即薄。质而言之,万即一,变即常。”像生即死、男即女这些提法就应该看做是一种诡辩了。

  **在这本书上的批注,尽管有些不正确之处,但是人们没有理由去苛求一个师范学生。难能可贵的倒是他读书时那一种认真的严肃的态度。他好学深思,涉猎面广,知识面宽,这些都在这些批注中明显地表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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