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仁爱三层面:亲亲—仁民—爱物
究竟什么是“仁”?“仁”字在《论语》中出现了一百零九次,孔子每次对“仁” 的解释都不一样,更准确地说,孔子每次都是针对不同的情况来解释“仁”。就事论事,因材施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孔子教学的特点,他从来不抽象地讨论问题,例如,《论语》中记载这样一个案例: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
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
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子路问:“听到就干起来吗?”孔子回答:“有爸爸哥哥活着,怎么能听到就干起来。”冉有问:“听到就干起来吗?”孔子回答:“听到就干起来。”
公西华道:“仲由(即子路)问听到就干起来吗,您回答:‘有爸爸哥哥在,怎么能听到就干起来(首先要看爸爸哥哥的态度)’,冉求(即冉友)问听到就干起来吗,您却回答:
‘听到就干起来’,(两个学生的问题相同,您的答案却相反),我有些糊涂,大胆请问老师解惑。
孔子答曰:“冉求平日做事退缩,所以我给他壮壮胆,鼓励他;仲有的胆量却有两个人那般大,勇于作为,所以我要压压他。”
这就叫因材施教。脾气暴躁、遇事莽撞的学生和谨小慎微、遇事犹疑的学生向他问同样的问题,答案竟然相反,原因就是两个学生的性格相反。孔子对“仁”的解释也是这样始终紧紧地围绕着人们的日常表现,灵活机动,随事点拨,针对性非常强。例如颜渊、仲弓、司马牛三位学生向孔子问仁,孔子就给了三个截然不同的答案。但是不管能有多少答案,“仁”也有一个不可动摇的核心,那就是“爱”。
《论语》里说:“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孔子的学生樊迟问老师什么是“仁”,老师回答说“仁”就是“爱人”,这个答案十分朴素,但它却是孔子对“仁”的最高概括。这个答案告诉我们,做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有一颗爱心。
但是,光说有爱太简单了,不用圣人,就是我们老百姓,也都知道人要讲点儿爱呀!凭什么孔夫子一讲爱就成了圣人呢?
孔子讲爱尽管十分朴素,其中却蕴涵着丰富深刻的意义。
儒家的亚圣孟子最理解孔子,他讲了十个字,对孔子说的爱做了全面、精辟的概括,这十个字就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这十个字透露了孔子讲爱的三层含义,那就是,第一层:“亲亲”,对亲人的爱;第二层:“仁民”,对大众的爱;第三层:“爱物”,对万物的爱。孔子乃至儒家要求做人应该拥有的仁爱之心,主要就是这三层。先来看第一层:对亲人的爱。
1对亲人的爱
儒家追求一种爱满天下的境界,但儒家的仁爱,却发端于我们身边最普通的血缘亲情,也就是对父母兄弟、对亲人的爱。正如孔子所说:“立爱自亲始”,意思是说,爱这种感情的培育,是从爱亲人开始的。而爱亲人的核心,就是一个“孝”。孔子告诉我们,做人应该有爱心,爱心首先是孝心。
例如《论语》第一篇就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
一句话,就道出了儒家以血缘亲情为基础来建立道德体系的根本诉求。“孝”是对父母的敬爱之情,“悌”是对兄长的敬爱之情。“孝”是纵的要求,“弟”是横的规范。“孝”和“弟”两个出自血缘亲情的自然纽带,一纵一横,就为人间的道德秩序确立了经和纬。其中尤以孝为道德的基石。孔子认为孝是仁的根本,或者说是仁的出发点。
例如有一次,孔子的学生宰予对父母逝世子女守孝三年的习俗提出质疑,说是守孝长达三年很耽误事,一年就足够了。孔子就批评宰予“不仁”,并提出理由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小孩子三岁了,才离开父母的怀抱。因此,父母去世,为他们守丧三年是天下人都尊奉的规矩。你宰予难道不是直到三岁时,还被父母搂在怀里疼爱吗?”
孔子这个说法今天看来仍然不错。今天的小孩子也是三岁才上幼儿园,才算离开了父母的怀抱。 但是守孝长达三年的做法肯定会严重地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这三年之丧怎么守?在父母坟旁搭个小草房,披麻戴孝,戒酒戒肉戒娱乐,想听听音乐是绝对不行的,同时还要戒性生活,结了婚的夫妻要分居。有工作的得请长假,甚至干脆就辞了职。后世为了照顾官员回家为父母守三年之丧,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制度,叫“丁忧”,非常像今天的停薪留职。大家想一想,这样守孝长达三年之久,要耽误多少事?耽误多少孩子?当时的社会,每个国家都格外重视人口的繁衍,耽误孩子可不是小问题。因此对三年之丧,不光是孔子的学生宰予有意见,专门和儒家PK的墨家更是坚决反对。这在今天当然已经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但通过孔子的批评我们可以发现,他判断“仁”或者“不仁”的最重要的根据就是对待父母的态度,对待父母之恩要真诚地感恩,要充分地回报,这就是孝,这就是仁。不孝敬父母就是不仁。
做人首先要孝顺。这是以儒做人的头一个要求。把“孝”作为人生头等大事,这是中国文化的特色,因此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一定意义上又被称为“孝文化”。不仅儒家讲孝,就是专门和儒家过不去的道家也不否认孝。老子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显然也是在主张孝,不过是声明儒家谈仁说义那一套非但不能使人“孝”,反而是“孝”的障碍。这体现了儒道两家人生观的重大差异。儒家人生观强调尽伦理,道家人生观强调任自然。老子还说:“六亲不和有孝慈”,这也不是否认“孝”,这句话同样是在抨击儒家的谈仁说义恰好造成虚伪做作,从而破坏自然,导致“六亲不和”,这个时候才感觉到、认识到“孝慈”的可贵。一个和睦的人家,并不需要天天把孝挂在嘴边上。徐复观曾指出“老子所反对的,是把仁义孝慈等当做教条;而并非反对其自然的流露”,这个看法很有道理。
为什么大家都认同“孝”这个道德要求,就连十恶不赦的强盗,也可能十分孝顺?就因为孝是对你生命之源的感恩,就是对人世间最伟大最无私的一种情感的回报。什么是我们的生命之源?我们哪一个人不是老爸老妈生的?老爸老妈就是我们的生命之源。人世界最伟大最无私的情感是什么情感?难道不是父母之爱吗?“可怜天下父母心”,世间最纯洁最无私最真诚最令人感动的爱,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世间最应该感恩回报的,也是这种爱。我们就来谈谈母爱。
说起母爱,不尽人有母爱,低等动物都有母爱。母爱的无私伟大,遍及一切生灵。说起母爱,我总想起一个鳝鱼的故事,这个故事对我们讨论的问题很有启发。
这个鳝鱼的故事真是催人泪下!说是一天,一户人家烹调一条鳝鱼。主妇将鳝鱼放到锅里用文火慢慢煮。什么叫文火?文火就是慢火,小火。为什么用文火炖这条鳝鱼?北方有句话,叫千滚豆腐万滚鱼,炖的时间长,滋味进去了,这样煮熟的鱼肉味道鲜美。炖了很长时间,锅开了,汤煮沸了,主妇以为鱼炖熟了,就揭开了锅。揭开锅一看,主妇发现鳝鱼的形状十分奇怪,它的身体向上弓起,尾巴和头浸在煮沸的汤中,腹部却露出沸汤之外。主人好奇地剖开了鳝鱼的腹部,发现它的腹内全都是鱼籽,也就是鳝鱼母亲的孩子。原来这条鳝鱼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长时间忍受痛苦,直到死去都保持着那种姿态。是的,这不过是一条鳝鱼,它是个低等动物,它忍受痛苦保护孩子的行为也完全出自一种生物本能,没有这个本能,这个物种可能就绝种了。但就是这种生物本能所体现的、所象征的母爱,难道不是同样地令人感动、令人恻然吗!
反正我看到这个故事后,就再也不吃鳝鱼了,不忍心吃鳝鱼了。
母爱的无私伟大,当然更遍及整个人类。
在日本的古代,有抛弃老人的习俗。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没那么多东西,老人到了一定年岁,只能吃饭,不能干活了,成了“非生产性开支”,有些贫困人家养不起老人,就把老人抛弃了。不仅日本古代有弃老的习俗,很多民族都有弃老甚至杀老的习俗,这是人类历史上令人唏嘘的悲剧。
一天,一个人背着他的老母亲上山,准备将老母亲抛弃到深山里。儿子背着老母亲往深山里走的路上,老母亲在儿子的背上有个动作很奇怪,她在儿子的背上不时地折些树枝仍在地上。儿子奇怪地问老母亲这是干什么。老母亲回答说:“儿呀!我是怕你回来的时候迷路啊,所以折些树枝扔在地上给你做记号”。儿子听了,顿时热泪盈眶,一声不响地又将老母背了回去。你瞧,老母亲在被儿子抛弃的路上还惦记着儿子,还担忧他迷路,还想方设法让他别迷路。这就是母爱啊!
谈到父母之爱,我还想起了一位教授的一堂课,这堂课对我们讨论的问题也很有启发。这位教授在课堂上给同学们出了两道心理测试题,请同学们回答。
第一道题是这样的。一位男性爱着一位女性。他深深地爱着她,一往情深地爱着她。这位女性是个大美女,有一张十分漂亮的脸蛋。但是有一天,她不幸遭遇车祸,虽无性命之忧,脸却上留下几道丑陋的伤疤,十分刺眼。这个时候,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那位男性还会一如既往地爱这位女性吗?不美了!脸蛋不漂亮了!
答案呢,不外乎三种:
A一定还会爱;B一定不会爱了;C可能还会爱。
卷子发下去,同学们填好收上来,教授一看,答案是这样的:
回答A的占10%,就是说,有10%的同学认为这位男性一定还会爱这位女性。回答B的也占10%,就是说,有10%的同学认为这位男性一定不会爱这位女性了。回答C的自然是80%,就是说,有80%的同学认为这位男性可能还会爱这位女性。
教授又发下第二张卷子,第二道题反过来,说是一位女性爱着一位男性,也是深深地爱着他,一往情深地爱着他。男性是个大老板、商界精英、功成名就。但是有一天,这位男性破产了,什么都没有了。这个时候,问题又来了。这种情况下,那位女性还会一如既往地爱这位男性吗?
答案也不外乎三种:
A一定还会爱;B一定不会爱了;C可能还会爱。
教授发下这第二张卷子,同学们填好了收上来。教授一看,这张卷子的答案和第一张有很大不同。
回答A的占30%,就是说,有30%的同学认为这位女性一定还会爱这位男性。回答B的仍是10%,就是说,有10%的同学认为这位女性一定不会爱这位男性了。回答C的自然是60%,也就是说,有60%的同学认为这位女性可能还会爱这位男性。
教授比较一下两道题的答案,开玩笑说:“看来美女毁容比男人破产更令人不能接受啊!”
同学们都笑了,课堂气氛更活跃了。
这时教授话题一转:“同学们,在你们回答我这两个问题的时候,你们的脑海里,你们的潜意识中,是不是都把他们当做恋人了、当做情人了?”
同学们回答:“是啊!难道不是这样吗?”
教授答曰:“但是题目中并没说他们是恋人关系呀!”
教授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现在我告诉你们,假如第一题中的两位,深深地爱着那位女性的男性是女性的父亲,他们是父女关系;在第二题中,深深地爱着那位男性的女性是男性的母亲,她们是母子关系,你们会如何选择呢?还坚持原来的选择吗?”
教室内一下子安静下来,许多人陷入沉思。
教授又发下第三张卷子,请同学们重新回答第一道题和第二道题。
结果是:
第一道题,A,100%,第二道题,A,100%。
教授看到这样的结果,深沉地、动情地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亘古绵长,无私无求,它不因季节而更替,也不因名利而浮沉……这是什么爱?这就是父母之爱。”
儒家把人类全部道德建设的基石,就放在对这种爱的感恩和回报上,所以孔子说:“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民间谚语也有所谓“百善孝为先”。
当然,也有人不同意儒家对血缘亲情的强调,反对以血缘亲情来解释人类道德的起源。由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多种原因,从历史到现实,确乎也不断发生违反伦理亲情的言论和现象。如先秦法家大思想家韩非子就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于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
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谈到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生了男孩就奔走相贺,生了女孩竟然杀掉她。男孩女孩都是父母的亲骨肉,为什么那样喜欢男孩,却那样狠心地对待女孩呢?原因就在于考虑到以后长久的经济利益。韩非子得出结论说:看来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全都是利害计较,也不过是一种算帐关系。
这是典型的重男轻女,它形成于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就是到了今天也没有完全绝迹。我们不是还经常地听到、看到有关溺死女婴的报道吗?俗话说,有狠心儿女,没有狠心爹娘,看来不完全是这么回事。那些杀害自己亲生女儿的爹娘该是多么狠毒啊!然而,这样一种基于利害考虑的选择显然不是出自伦理亲情的本性,相反,它完全违背了伦理亲情和人类的善根,是对人性的亵渎,是对父母之爱的伤害。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当然也有经济的一面,所谓“养儿防老”。特别是古代社会,那个时候又没有保险公司,生一个儿子就等于上了一份儿养老保险。但是这种经济的打算显然不能吞没血缘亲情。例如一个年轻的母亲给新生的孩子喂奶时,她绝不会一边喂奶一边在心里记账:“这口奶值多少钱,那口奶值多少钱。以后你都得还给我”,她的心中,只是充满了无边的温暖、甜蜜和幸福。一个真正的孝子,也不会心里老惦记着老爸老妈的存折。
否认父母和子女的伦理亲情,还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相传孔融说过的话:“父之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
意思是说,父亲对于孩子有什么亲不亲的,按父亲本来的意思,当初不过是发泄自己的性欲,孩子不过是他发泄性欲的副产品罢了。孩子和母亲又是什么关系?那就好像什么东西放在瓶子里,把那个东西从瓶子里拿出来了,那个东西也就和瓶子没有关系了。
这段话究竟是不是孔融所说,其实非常可疑。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代孙,从小就十分仁义,四岁让梨的故事家喻户晓,长大了也是个著名的大孝子,十三岁时母亲去世了,他哭得死去活来,眼泪苦干了,血都留了出来。他做北海太守的时候,有一天到下边视察,看到一个人跪在一座新坟面前哭,原来这个人的母亲刚刚去世。孔融仔细一听这个人在干嚎,也就是假哭,心中没有一点悲伤。孔融非常生气,心想你的母亲死了你都没有一点悲伤,居然把这个人杀了。还有一次,一个小偷偷人家新下来的麦子被抓住了。孔融问他为什么偷人家的麦子,这小偷回答说自己的老母亲最喜欢新下来的麦子磨成的面,家里穷没有麦子,只好偷点给老母亲磨面吃。孔融一听非但没有惩罚这个小偷,反而送他一些麦子,放他回去给老母亲磨面吃。一个这样重视孝顺的人怎么能说出前面那样的话?原来孔融在政治上反对曹操,曹操要找个借口杀害孔融,就命令他的一个部下叫路粹的编造罪名,这段话应该是路粹在陷害孔融时编造的罪名。我们在这里且不用过多地追究这段话究竟是否孔融所说。就这段话本身来说,它对父母与儿女的关系那样评价,实在是极端的动物化,本能化,生理化,低级化,完全无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骨肉亲情,它的逆情背理显然是十分荒唐、十分有害的。
建立在血缘亲情之上的“孝”,是人类道德的本原,是人类的善根所在。因此,“孝”文化尽管是中国传统,但是又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
世界上很多属于不同文化系统的不同民族,通过自己的人生体验,也都肯定了孝的意义和价值。例如西方文化。我们知道,西方文化的精神背景、信仰支柱是基督教。基督教的价值取向和儒家的价值取向有很大差异。基督教也讲爱,所谓“信望爱”是基督教的三大理念,但基督教讲的爱和儒家讲的爱就有巨大差异。基督教讲的爱来自于上帝。《圣经》上这样说:“上帝就是爱。”教堂里牧师布道,经常对信徒呼吁:爱人者,有福了!为什么?因为爱人是响应了上帝的号召,遵循了上帝的命令。儒家讲的爱就大大不同,前面说过,儒家讲的爱生发于血缘亲情,因此孔子讲“立爱自亲始”。不仅如此,基督教讲的爱和儒家讲的爱甚至还有对立的一面。例如《圣经》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这和儒家强调伦理血亲价值至上正好对立。基督教主张人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兄弟,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到了教堂里,不管你是几代人,大家彼此都是兄弟,大家都是上帝的孩子。这对中国人就很难理解,很难接受。当然我这样讲,绝不是说基督教主张打爹骂娘。实际上,就在《圣经·旧约》的“摩西十诫”中,第五条也主张孝敬父母。但是,在基督教的价值序列中,孝绝对不具价值基石、价值源泉的地位,基督教的全部价值的源泉都在上帝,上帝是万有的创造者,也是一切价值的建构者。
《圣经》有一段记载非常能说明问题:
“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
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兄弟?’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兄姐妹和母亲了。”
而在儒家的价值序列中,孝却具有源泉、基础、前提的意义。但是尽管如此,基督教到了中国,也十分重视中国的孝文化,也欣然接受儒家讲的孝。
我们都知道比尔·盖茨,说起来,比尔·盖茨是位虔诚的基督徒,十几岁背《圣经》,一背背上七、八万字。他对中国人讲的孝,就有十分深厚的感受和认同。一次,一家叫《机会》的杂志的记者采访他,向他提出一个问题:“你认为什么最不能等待?”
《机会》杂志的记者以为比尔盖茨一定会回答“机会不能等待”,但比尔盖茨这样回答他:“孝,是不能等待的。”
这使人很自然地想起中国的谚语:“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知道,西方走向近代,特别强调个人权利,这当然有伟大意义。以财产权为核心的个人权利的保障,是近代社会的基石。例如西方有句伸张个人财产权的名言,叫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意思是,我这个人非常穷,住的破房子既挡不住风,也挡不住雨,所谓“风能进,雨能进”。但是我这破房子风可以进来,雨可以进来,国王未经我的允许却不能进来,尽管你是最高的统治者。
十九世纪的德国,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德国皇帝威廉一世一次巡视波茨坦,下榻一座离宫。一日,登离宫高处俯视观赏城市景色,但扫兴的是,无限风光都被一个高高的磨坊遮挡了、破坏了。威廉皇帝便派人与磨坊主交涉,希望买下磨坊,然后将其拆掉。但却遭到磨坊主断然拒绝,他的理由是磨坊世代相传,乃无价之宝,不能出售。威廉皇帝勃然大怒,心想我一个皇帝和你商量买你个破磨坊,已经给你天大面子,你居然蹬鼻子上脸不识趣,就不由分说,令人强行拆掉了磨坊。磨坊主呢,一点不着急,一纸状子就将皇帝告上了法庭。法庭审理的结果:磨坊主胜诉,威廉一世被判重建磨坊。后来,这磨坊传到磨坊主的儿子这一代,穷困潦倒,磨坊主的儿子就想卖掉磨坊。威廉一世的儿子威廉二世还资助磨坊主的儿子,并专门致信说这个磨坊是德国民主和法治的象征。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什么?一介草民敢告皇帝,这对于今天的国人都难以想象,不用告皇帝,你告一个省长试试?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西方走向近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深入人心,法律之上无权力,公民以财产权为核心的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因此,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一位开发商,要盖一栋写字楼。写字楼规划的鸟瞰图是正方形,但是就在正方形的底端边缘内侧,有几间破房子,房子的主人是位老太太。这破房子值多少钱,市场估价,也就几万美元。开放商主动给老太太百万美元。但是老太太就是不搬。为什么呢?老太太说了,我祖祖辈辈住在这儿,我对这个地方有感情,给多少钱我都不搬。这怎么办?这在我们这里非常好办,找个推土机把老太太房子一推,把老太太活埋了,问题就解决了。美国人可不敢这么干,为了避让老太太的旧房子,开发商改变了楼房的规划,将正方形规划改成了凹字形。在日本东京,有个著名的羽田机场,这个机场因为几个住户拒绝搬迁,推迟建成好多年。这种情况和我们国家屡屡发生的野蛮拆迁形成了鲜明对照。拆迁者简直就是黑社会的流氓,居然敢在半夜里闯入被拆迁的人家将人拖出被窝,将房子拆掉。可怕的是这些流氓还往往有官员在背后庇护。公民安身寄命的家竟可以一夜之间被合法或非法地变成废墟。面对官员和开发商黑社会式的野蛮拆迁,百姓们显得那样无力,那样无助。最后只能以生命相抗争,一起起的自伤甚至自焚事件触目惊心,最近还发生了一位反抗野蛮拆迁的老太太惨遭活埋的恶性事件。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从一个侧面表明,落实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个人权利,仍然是中国改革的重要任务。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过分强调个人权利,甚至由此抹煞了对亲人的义务,扭曲了、吞没了温暖的亲情,也有问题。欧美国家不时有这样的报道,老夫老妻死在豪宅里一个星期了,十来天了,没人知道。后来尸体发臭了,邻居闻到了,报了警,才被发现。这些老人不是没有钱,住的是豪宅嘛,但是他们没有亲人的呵护,只能孤孤单单地离开这个世界。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位老母亲被儿子告上法院。儿子告母亲,这种事在今日的中国听着也不新鲜,电视上不是经常报道吗!父母告儿女,儿女告父母,原因大都是存折呀、房产呀,这类事。但这位儿子告母亲不是因为这类原因,儿子告老母亲电话骚扰,就是说,母亲给儿子电话打得多了点,把儿子打烦了,居然把老母亲告上法庭。老母亲在法庭上申诉说,“是呀,我给儿子电话是打的多了点。我为什么打这么多电话呢?我只是想和他说说话。我不能跟儿子说话,也不能跟儿媳说话。我从来没有见过孙子,他都十五岁了。”
孙子都十五岁了,奶奶还没见上孙子一面,打几个电话居然烦成这样。
我们听了老母亲这个申诉,恐怕都要骂那个儿子太不是东西。但是那家法院却判决:骚扰成立,命令老母亲赔偿儿子360欧元的骚扰费。
这个判决我们中国人听起来简直太没人性。西方人听起来恐怕心里也不是滋味。西方人何尝不懂得母爱:您瞧雨果说得多好:慈母的胳膊是由爱构成的,孩子睡在里面怎能不香甜?
况且人都要老,如果老了都是这么个结局,晚景都是如此凄凉,人生岂不太可怕了?你再巴菲特,再李嘉诚,又能如何?人生到头来不是一个令人心酸无比的大悲剧?通过这样一些遭遇,西方人自然能够欣然地接受孝的理念,甚至为此调整自己的信仰。
再以佛教为例。我们都知道,佛教主张“四大皆空”。什么叫“四大”?这是古印度人受古希腊人影响形成的宇宙观。古希腊人认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尽管日月星辰、大地山河、纷纭万象,但是构成这个花花世界的根本元素只有四样,即土、水、火、气。公元前四世纪,亚历山大大帝开疆拓土,一直打到印度,将古希腊文化传到印度。印度人接受了古希腊四元素说,将土改成地,气改成风,形成地、水、火、风四元素说。地水火风构成宇宙,因此被称为“四大”。“四大皆空”就是说宇宙空幻。那么,印度佛教为什么讲宇宙空幻?它要用“四大皆空”这个宇宙观来论证自己的人生观。宇宙都是空幻的,何况人生呢?人生更是空幻的。那么,印度佛教为什么又要讲人生空幻呢?它要由此解脱人生的烦恼和痛苦。印度佛教对人生的态度是悲观的阴郁的,人这一生,从生到死死全都是苦,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及五取蕴苦)之说。那么人生为什么这么多烦恼和痛苦呢?说到底是由于苦苦地追求各色各样的贪得无厌的欲望的满足。
受佛教影响的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人生比作一个钟摆,钟摆嘛,两头摆动,这头是无聊,那头是痛苦。欲望得不到满足,痛苦;欲望得到满足,无聊又产生了,其实也是一种是痛苦。人生就是这样,在无聊和痛苦两头摆动。根源就是那贪得无厌的欲望。
既然苦苦地追求欲望的满足是一切烦恼和痛苦的来源,那么斩断欲望,也就没了烦恼和痛苦。但是如何斩断欲望呢?如果人能认识到,他苦苦追求的一切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到头来空幻一场,他就不会那样争腥逐臭、贪得无厌地追了,不去争腥逐臭、贪得无厌地追,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和痛苦了。这就是佛家从“四大皆空”即宇宙空幻讲到人生空幻的良苦用心。因此佛教要求人不要太执着、太认真,太贪恋世俗的一切,这一切恰好是烦恼和痛苦的因。要解脱烦恼和痛苦,就要“斩断尘缘”,就要“六根清净”。所谓“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是一切欲望的来源。人间的一切关系都是烦恼来源,包括亲属关系,什么父子夫妻儿女,全都是烦恼来源,全都应该斩断。因此,“六根清净”,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其实就是六亲不认。因此,佛教的出家人连姓都得改,原来在家的时候姓李姓刘姓陈,都是俗姓,出了家都只能姓一个姓,就是姓释,释迦摩尼佛的“释”,表示皈依佛祖,一心向佛。这是大约1600年前,也就是公元四世纪,庐山的大和尚释道安作出的规定,以后中国的佛教出家人都遵守这一条。不管什么和尚,都得遵守这一条。
讲到这儿,我想起了我国的官本位。毋庸讳言,我们中国的官本位很严重,官本位的意思是用行政级别来衡量价值大小、地位高低。一些和衙门不沾边的领域都有行政级别。例如中国的高校就有行政级别,有局级高校,还有副部级高校。很多局级高校的校长不是想着怎么搞好教育,而是天天盼着学校升格。局级升格到副部级,他就享受副部级待遇了。因此中国今日的高校大楼林立,大师不在。社会有的一切丑恶,高校全有,象牙塔已经漆黑一团。更荒唐的是,中国的寺庙也有行政级别,跳出五行外,看破红尘了,居然也热衷于行政级别。很多和尚都套上行政级别,有处级和尚、局级和尚,甚至还有部级和尚,但是不管你什么级的和尚,都得姓“释”。
同样毋庸讳言,今日中国社会,商业大潮,汹涌澎湃,各个领域,概莫能外。用司马迁在《史记》里的说法,就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令人忧虑的是,寺庙也不能免俗。当然,寺庙完全免俗也很难。过去流传一句民谣,叫做“一人不入庙,二人不窥井”,它告诫你,一个人单个外出旅行,天黑找不到旅店,看见有座庙,千万别进去投宿。半夜了,人给你害了,财物抢走了,神不知鬼不觉呀!两个人不管关系怎样好,不管是怎样的铁哥们,刚刚的,到了一口井边,你千万不要独自探头往井里看,你这儿正看着呢,那位一掀腿,把你周进去了,钱包就拿走了。这是说人心险恶,出家人也不例外。你看过去的武侠小说,犯罪场所很多都在寺庙,打着宗教旗号更能迷惑人啊!你再看今天的很多和尚道士,看见香客恨不得上来扒你的皮,索取钱财,是那样的毫无遮掩,那样粗鄙,那样急不可耐。有句话说:“原来名士真才少,偏是僧家俗气多”,现在已经不仅如此,现在真的是高僧少,妖僧多,高道少,妖道多呀!打着宗教旗号行骗已经产业化运作。我由此想起郑板桥说过的一句话:秀才是孔子的罪人,和尚是释迦的罪人,道士是老君的罪人。
有些寺庙更是与时俱进,特别会经营,例如某著名寺庙的方丈甚至被称为那座寺庙的CEO,和尚都有CEO了。这位CEO生活奢侈糜烂,遭到很多非议。有人可能会说,你这是多管闲事,人家寺庙香火旺盛,享受享受,你管得着吗?从法律上说,管不着;从道理上说,还就管得着。这涉及到佛家为什么要出家的问题。是不是所有信佛的都要出家?不是的。佛家讲五乘教法:天乘、人乘、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其中只有声闻乘要出家。为什么?因为声闻乘的教法,需要在清净简约的环境,通过艰苦朴素的生活,磨练意志,提高境界,修阿罗汉证果。清静简约、艰苦朴素,出家人就不能图享受,尤其不能贪恋财物。从前印度佛教有个规定,出家人手里绝对不能沾钱,不管什么理由。那么出差怎么办?专门雇个俗家子弟帮助打理财物。因此,不能说香火旺了,我就买个豪宅住住。寺庙的收入除了满足僧众基本生活需求外,应该用来做慈善、塑金身,决不能自己用来享受。因此,很多出家人的做法其实违背了佛家的精神。借佛敛财的做法从佛家的角度看也是罪孽。
但是,方丈再CEO也得姓“释”,至少形式上不能改变。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佛家应不应该讲孝?
按逻辑,佛家好像不应该讲孝。老爸老妈给的姓都改了,还讲什么孝呢?出家人已经斩断尘缘,六亲不认了,还讲什么孝呀?
但是非常耐人寻味,佛家到了中国,也欣然地接受了儒家的“孝”。你看《坛经》里就说:“恩则孝养父母”。 《佛说孝子经》更强调:“佛以孝为至道之宗”、说佛法“皆以孝顺为宗”。
佛家甚至用自己编的故事来宣传儒家讲的孝。有这样一个寻找佛的故事,生动地告诉我们人为什么要“孝”的道理。故事说道:有位年轻人离开自己的家到深山里去找佛,想修行成佛。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找了很久,也找不到佛。一天在深山里碰到一位老和尚,就向老和尚请教:“法师呀!佛究竟在哪里呀?我怎么总也找不到佛呀?您能指点指点我吗?”老和尚指点他说:“不要在深山里找佛了,赶快回家去吧!在回家的路上,你会碰到一位反披着衣服,趿拉着鞋迎接你的人,那就是佛啊!”年轻人听了半信半疑,但是想反正也找不到佛,索性就听老和尚一回吧!于是就往家赶,走到半夜了,快到家门口了,也没有碰到这样一个人。年轻人很懊恼,心想自己被老和尚捉弄了。但是已经到家了,总不能不回家呀!于是敲响了家门,这时,半夜了,屋里的老母亲已经睡下了,但是一听,是儿子回来了,哪里还顾得上穿衣服,哪里还顾得上穿鞋?手忙脚乱,反披着衣服、趿拉着鞋,踉踉跄跄地去给儿子开门。门开了,儿子看见老母亲这个样子,恍然大悟,眼泪哗地流了下来。
什么是佛?佛在这里,就是伟大无私的母爱。
因此,中国有句老话:“堂上二老便是佛”!
讲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儒家讲的爱和其他文化系统,例如基督教讲的爱就有很大区别。前面已谈到,基督教讲博爱,来自于上帝的召唤,来自于外在的、高高在上的神圣命令。所以《圣经》的《马太福音》才说:“上帝就是爱。”
牧师在教堂里布道,经常张开来两臂,向信徒呼吁:“爱人者,有福了”。为什么?因为你爱人如己,是响应了上帝的号召,遵循了上帝的命令,这样才能有福。
儒家讲的爱,却是来自于内在的、自然的血缘亲情,所以孔子说“立爱自亲始”。儒家讲的爱甚至来自于动物的本能,是这种动物本能的升华。
例如,很多动物都有“孝”的表现,如“乌鸦反哺”。这种生物本能进一步升华,就成为人的“孝”,因此我们经常说,人不孝顺,畜生不如。
当然,讲到人的孝,和动物有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动物只有出于本能的“孝养”,人却有出于亲情的“孝敬”。孔子的学生子游问老师究竟怎样才算是“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现在的人说起孝,都认为能养活爹娘就行了。仅仅这样理解孝,那么我们对于狗啊马啊都能饲养,如果没有尊敬,那么养活爹娘和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
一个“敬”字,道出了“孝”的道德属性。较之“养”,“敬”确乎更体现了人的“孝”较之动物本能所独有的情感特征。我由此想到民间流传的两句话:“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心是内在的情感,迹是外在的行为。如果仅仅把“孝”理解为从物质上供养父母的行为,那么贫困人家子弟自然无力很好地供养父母,按照这个标准,贫困人家就没有孝子了。如果对某个异性动心就是淫乱,而不管在行为上有没有表现,那么这世上就没有几个人不是淫乱之徒。因为从内在的情感来说,没有几个人见到钟情的异性不动动心。因此讲孝,主要的要求还是敬重老人。“敬”的标准要高于“养”的标准,因此“孝敬”较之“孝养”出现频率更高。伴随着经济繁荣,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孝养”的问题越来越容易解决,而“孝敬”的问题却仍然突出。进入老龄化社会,“孝敬”的道德情感理应得到悉心培育。
必须指出的是,“孝”在历史上也曾经被统治者利用,成为专制统治的手段。统治者纯粹从政治功利出发强调儒家“孝”的道德要求,他们提倡对父母尽“孝”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对皇帝尽“忠”,通过对父母的孝来保证对帝王的忠,并且进而用对帝王的忠来压倒对父母的孝,对于专制帝王来说,孝不过是手段,忠才是目的。在他们看来,君权就是父权的放大,臣子应该像在家里对父母尽孝一样,在朝廷对皇帝尽忠。所谓“忠臣出于孝子之门”。秦代丞相吕不韦编《吕氏春秋》,指出“人臣孝,则事君忠”。汉代的皇帝号称以“孝”治国,除了汉高祖刘邦外,皇帝的谥号都冠上一个“孝”字,如汉武帝的谥号是汉孝武帝,汉文帝的嗜好是汉孝文帝,目的都是在维护皇权统治。
这种思想在孔子那里好像能找到一点根据,孔子说过:“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他的为人,孝顺爹娘,敬爱兄长,却喜欢触犯上级,这种人是很少的;不喜欢触犯上级,却喜欢造反,这种人从来没有过。这段话是在肯定孝悌对于维护政治稳定的价值,也就是孝对于忠的价值。到了孟子,就坚决反对将“孝”和“”忠“扯到一起。孟子是孔子的铁杆粉丝,甚至可以说是钢丝,因为他说过:“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如孔子者也。”有人类以来,就没有像孔子这样伟大的人。但孟子在很多方面,特别是他的政治观点比孔子要激进,要民主。他高度评价舜的孝行,甚至主张为了尽孝可以违反法律。有人问他如果舜的父亲杀了人,舜该怎么办?他说舜一定放弃自己的王位,背着自己的父亲逃到海边去,逃避法律的制裁,隐居下来享受天伦之乐。但对君臣关系,孟子则坚决主张建立一种互相尽义务的关系。君对臣好,臣就对君好;君对臣不好,臣也就可以不买君的账。这就是孟子那段著名的议论:“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君主把臣下看待为自己的手脚,那么臣下就会把君主看待为自己的腹心;君主把臣下看待为狗马,那么臣下就会把君主看待为一般人;君主把臣下看待为泥土草芥,那么臣下就会把君主看待为仇敌。这段话后来惹得专制帝王朱元璋大发雷霆,要将孟子从孔庙中撤出去,并说谁反对就杀掉谁。但有个叫钱塘的大臣偏偏不怕死,坚决反对朱元璋的决定,并说为孟子死,虽死犹荣。由于大臣冒死反对,朱元璋未能如愿,但他最后还是让大臣重新编了一本《孟子节文》,也就是《孟子》的删节本,把这样的话统统删掉。总之,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孟子第一个从根本上颠覆了帝王专制时代忠君不贰的政治要求,“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君王圣明,臣罪当诛”的奴才政治逻辑在孟子这里是根本行不通的。
三国时期有位叫邴原的名士更勇敢地捍卫孝高于忠的原则,坚决地回应了统治者就这个问题提出的挑战。事情是这样的:曹操的儿子曹丕(三国魏国的第一位皇帝,即魏文帝)向属下宾客们提出了一个极端尖锐的问题:“君父各有篤疾,有药一丸,可救一人,当救君耶?父耶?”
君王和父亲都生了重病,但只有一丸药,只能救一个人。那么,是救君王呢?还是救父亲?
这个问题问的很巧妙,很刁钻,很老辣,很阴险,很敏感,令宾客们很难回答。这其实就是一个孝的原则与忠的原则哪一个是更高原则的问题,是一个孝的原则与忠的原则相互冲突的问题。曹丕这样提出问题,用意就在检验臣下对帝王是否绝对地忠。
从内心自然的真实感情来说,人们肯定更愿意尽孝,更愿意用这丸药救自己的父亲,而不愿意用它来救皇帝。因为我和老爸是血缘关系,有亲情,我和皇帝不过是政治关系,没有什么亲情。但是谁也不敢讲真话,因为那样会违背忠的原则,从而得罪君王。大家议论纷纷,名士邴原不参与讨论。于是曹丕专门点邴原的名,指定他回答。邴原则干脆果决、坚定有力地回答:“父也。”当然是救我的父亲!
邴原的回答捍卫了“孝”的尊严,捍卫了孝对于忠的的至上性。颠覆了帝王家的霸道逻辑,粉碎了专制统治者的政治意图。我们从邴原的回答中能够感受到一种道德的无畏,感受到一种孝的巨大力量,获得一种亲情的最高满足。如果他回答说:“君也”,大家一定在心里骂他是马屁精。
古代社会,官吏经常被称为“父母官”,百姓被称为“子民”, 这其实是混淆了血缘伦理和政治关系。就像我在前面说的,过去的专制统治者就喜欢来这一套,什么“忠臣出于孝子之门”、“人臣孝,则事君忠”,目的不外乎是让百姓像孝敬爹娘一样忠于朝廷官府,百姓不仅在政治上要服从,在伦理上也要服从。
从当代公民社会的视角来看,“父母官”的说法当然荒谬绝伦。打个比方,政府和公民的关系就好像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业主出钱雇物业公司是为他服务的,不是花钱买爹的。同理,公民将权力赋予政府是让它为民众服务的,不是请它来当爹的。当然,我们的现实是,如同很多物业公司搞错角色,把自己当成了业主的主人,肆无忌惮地盘剥业主,很多政府官员也搞错了角色,把自己当成了百姓的爹娘,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主仆关系倒挂,表明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还任重道远。
“父母官”不仅在政治上荒谬,在伦理上也是对父母之爱的亵渎。
当然,谈到孝和忠的关系,还有更复杂的一面。实际上,忠的对象不能仅仅是君王,忠还具有更为宽广的含义。如果“忠”的对象是国家、是民族、甚至是某个大集体时,舍孝而取忠,舍小家而顾大家,就往往具有道德的崇高性和震撼性。岳母刺字的故事、杨家将的故事之所以能够千古流传,就在于这些爱国者能够以忠代孝,甚至毁家纾难,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体现了可歌可泣的献身精神。
绝对的孝,特别是孝成为礼教,也曾经带来严重的问题。当孝成为对个性的压抑,对个人情感的蹂躏,对个人权利的剥夺时,就往往会酿成悲剧。从《孔雀东南飞》、《梁山伯与祝英台》到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都是对“孝”成为束缚人的礼教的深刻暴露,都是对礼教扼杀年轻一代幸福追求的强烈控诉。想一想旧时代,为了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父母尽孝,发生了多少不幸的婚姻?五四时期,都已经民国了,还有姑娘因为不满意自己的婚姻,在出嫁的轿子里用剪刀自杀。 由于孝成为礼教后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五四时期反传统也把矛头对准孝道。当时对孝道的批判,主要是想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提倡个性解放,冲破家族压迫,二是提倡政治解放,推翻专制压迫。因此五四对孝道的批判,并不是号召人们都去打爹骂娘,而是反对孝成为礼教的绳索,束缚人的基本自由。 现在为了弘扬传统,有人激烈否定五四,包括五四对封建孝道的批判。什么“二十四孝”等等极端不近人情的东西又有人津津乐道,《孝经》这种专门借孝来谈忠的东西又有人稀里糊涂地宣传。这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态度。五四的反传统,包括对孝道的批判,有它时代的合理性。我们应该同情地理解五四,肯定五四。弘扬传统,包括讲“孝”,应该从五四往前走,不应该从五四往后退。 从五四前往前走,我们就能够纠正专制政治的扭曲,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跨过历史时代对孝的局限,站在今天的高度,我们重温对亲人的爱,心中涌起对父母的感恩之情,温习孔老夫子的教导,就能理解儒家提倡孝的良苦用心。我们不能说,孝能解决一切人类问题,但是我们可以说,孝是解决一切人类问题的开始;我们不能说,有了孝心,就完成了做人的使命,但是我们可以说,没有孝心,就肯定还不具备做人的起码资格。从古到今,尽管我们不断地提倡孝,但是打爹骂娘的也不少。例如在北京通州,就发生了如此令人发指的事件:五个儿子遗弃八十岁老母。老母想爬出门去要口饭吃,爬到门口爬不动了,竟然活活饿死。半个月后,才被人发现。看惯了恶性死亡的法医检查了老人的尸体后,都忍不住发火:你们这儿子是怎么当的?你们的老妈胃已经薄的像一张纸了。法院审理,判了其中三个儿子三年徒刑,这判得太轻了!那几个儿子还有脸上诉。有鉴于此,我坚决主张,对于那些在道德上有某种示范要求的职业,特别是拥有国家权力的职业和为人师表的职业,例如教师和公务员等,遴选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孝敬父母。在这样一类职业的从业者中如果发现不孝者,就应该立即开除。据说有的省份的地方公务员条例已经明确要求,虐待父母的人不能当公务员。 以孝为核心,从对亲人的爱推广开来,就进入爱的第二个层面:对大众的爱。
2 对大众的爱
“仁”从对父母的“孝”开始,从对亲人的爱开始,又推演扩充为对大众的爱,这就是儒家经常强调的推己及人,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将心比心。为了实现对大众的爱,孔子提出了两条原则:
一条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喜欢的,就不要强加给别人。
孔子非常重视这个原则。
他的弟子子贡曾问他:“有一言而可终身行之者乎?”
有没有一句可以奉行终身的话呢?
孔子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大概是恕吧!自己不喜欢的,就不要强加给别人。
这条原则听起来很简单,很朴素,但却获得全世界的认可。2001年,联合国来了个会。什么会,和这一年的特殊意义有关。2001年是什么年份?是人类社会的新千年开始的第一年,基督教世界非常重视这一年,称它为“千禧年”。人类社会过去的一千年,充满灾难,充满罪恶,充满战争,新的一千年,人类不应再这样生活了。应该怎样生活?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组织全世界宗教学界、伦理学界的代表人士开了个会,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会议讨论的结果,与会者一致主张把孔子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和基督教讲的“己所欲,施与人”的宗教戒律并列为人类生活应该遵循的普遍法则。奉为人类生活应该遵循的永恒法则。如果你有机会去纽约到联合国总部参观,在联合国总部的墙壁上,这八个字赫然在目。瞧,就这八个字,成了全人类的信条。大家知道,我们今天已经进入了微博时代,但是说起微博来,孔子和老子实在是中国微博最伟大的创始人。你看《论语》和《道德经》,差不多没有一段话超过140个字,但是段段都那样精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条永恒的微博。
另一条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立”是站得住脚,“达”是发展。这句话的意思是,自己要站得住脚,也要让别人站得住脚;自己要发展,也要让别人发展。
第一条是否定地说,第二条是肯定地说。两条原则实际上是从相反的方向指示着同一个“仁”的道理: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博爱大众,共同发展,大家都赢。
再深入一点考察,孔子提出的两个原则已包含了孔子思想的核心诉求。
《论语》里有一段孔子和曾子的对话:
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
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孔子说:“参呀!我的学说贯穿着一个基本观念。”曾子说:“是。”
孔子走出去后,别的学生问曾子:“这是什么意思呀?”曾子回道:“他老人家的学说,就是忠和恕罢了。”
冯友兰指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称之为‘忠’,即‘尽己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称之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实行仁的方法)。”
这两条“仁之方”,也就是实行仁的方法和原则初看起来好像很平常,但认真想一想,要真正地落实却何其艰难?可以说,人和人的一切冲突,归根结底都是因为违背了这两条原则;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归根结底都是因为遵循着这两条原则。
下面一则故事告诉我们的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20世纪70年代,南非白人政府实施“种族隔离”政策,对黑人搞种族歧视,认为他们是低贱的种族。法律上明文规定白人不与黑人来往,白人出现的场合黑人不能出现,出现了也不待见你。二十世纪了,已经不是十五世纪贩卖黑奴的时代,还搞这种赤裸裸的种族歧视,真的是十分野蛮。在这个背景下,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天,有位白人姑娘在海边沙滩上晒日光浴,由于过度疲劳,她睡着了。当她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 她觉得肚子饿了,便走进附近的一家餐馆。 但是,她在餐馆的椅子上坐了好长时间,竟然一直没有侍者前来招待她。她看到那些侍者都忙着侍候比她来的还晚的顾客,对她则不屑一顾,顿时怒火满腔,想走过去责问那些侍者。 她站起身来,眼前凑巧有一面大镜子。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立刻明白了侍者为什么不愿意招待自己的原因,眼泪不由夺眶而出。 原来,整整一下午的日光浴,已经把她的皮肤晒得黢黑黢黑。服务员看过来以为她是黑人,当然不理睬她了。 这个白人姑娘一霎那就懂得了孔子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她体会到了黑人被白人歧视的滋味,这种滋味当然不好受,既然自己觉得不好受,那么也就不应该对别人搞种族歧视了。
南非那位黑人前总统曼德拉,就非常懂得孔子讲的道理。曼德拉在白人政权推行种族歧视的时代,领导黑人民权运动,被白人政权抓进监狱,判处无期徒刑,受尽虐待,整整被押了27年才放出来。1994年,曼德拉成为南非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一次,南非要为世界杯足球赛选拔代表队。南非国内有一支白人球队球踢得最棒。那么是否选拔这支球队代表南非参加世界杯?国内很多黑人反对。但是曼德拉总统最后作出决定,就让这支白人球队代表南非参加世界杯足球赛。他说:这支足球队既不是白人的球队,也不是黑人的球队,而是南非的球队。曼德拉的这个决定,显示了他的宽阔胸襟,赢得了白人的敬重,有力地缓解了国内的种族对立。
有一个佛家的故事,更有助于我们了解“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道理。
一天早晨,佛祖在西方极乐世界的一个美丽的大湖边散步,湖中盛开着荷花。荷花又称莲花,又称芙蓉花,在佛教中有重要作用,这和荷花的植物特征有关。荷花的根子扎在淤泥里,但是花开在水面上,清丽可爱,一尘不染。因此李白赞颂荷花:“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北宋大儒周敦颐《爱莲说》中的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更是妇孺皆知。由于荷花具有这种特征,佛教就差不多将它当成了“教花”,用它象征出离,象征超越。出离什么?出离苦海。超越什么?超越凡尘。因此佛祖要坐在紫金莲上,观世音菩萨也站在莲花座上。佛祖一面欣赏着湖上的荷花,一面思考着它所象征的佛家道理。佛不经意地透过浮萍的间隙往湖下面一看。湖下面是什么地方?是十八层地狱。
原来极乐世界和十八层地狱仅仅隔着一层湖水,这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天堂地狱,一水之隔,行善作恶,一念之间呀!我们知道,任何宗教都设计了天堂和地狱,目的是劝善惩恶。生前行善,死后上天堂,生前作恶,死后下地狱。佛祖看到那些生前为非作歹的人死后罚入地狱,正在遭受种种煎熬。佛祖突然发现了地狱中的一个强盗。这个强盗生前作恶多端,死后下了地狱。佛祖看到这个强盗,想起这个强盗生前也干过一件好事。什么好事?这个强盗生前,有一次在森林里面走,看到一只小蜘蛛在地上爬,就想一脚上去踩死它。但脚落下之前,他转念一想:算了!大小也是个生灵,放它去吧!脚便没有落下。佛祖念这强盗曾经放过一条蜘蛛的命,便发了慈悲,想要救他出地狱。那么,怎样救他出地狱呢?方法是在他头上放下一条施了法力的蛛丝。强盗看见蛛丝,连忙攀着往上爬,眼瞅着就要爬出地狱了,爬出地狱就进了极乐世界呀!就在刚要爬出地狱的时候,强盗有些累了,心想我休息一下。他停了下来,往下面看了看,立刻就慌了起来。为什么?他突然发现,他盼着蛛丝往上爬,他 身下有很多人也跟着他往上爬。一点也不奇怪,他想出地狱,大家都想出地狱呀!地狱里可不好玩,又没有卡拉OK,有没有咖啡馆。这强盗一看就着了急,心想你们都跟着我往上爬,这么细的蛛丝哪能经得住这么多人,如果蛛丝断了我岂不要和你们一起掉下去。想到这里,他就拼命地往下踹那些跟着他往上爬的人。就在他往下踹的一刹那,蛛丝从他头上“啪”地断了,强盗又重新跌回地狱。
这个强盗为什么重新跌回地狱?就是因为没有学习孔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教导。你要出地狱,大家都想出地狱,你为了自己出地狱,竟然把别人往地狱里踹,就完全违背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精神,结果就是重新堕入地狱。
仔细想想,如果人们真的都能按照孔子提出的两条原则做人做事,人间天堂就建成了,世界大同就来到了。因此这两条看似平常的原则实际上却具有无比神圣的意义,它们的崇高深厚的道德内涵、社会价值和任何宗教的金律相比,都毫不逊色。
孔子提出的两条原则确实是具有永恒价值和普遍意义的人类的金律。
从对大众的爱出发,孔子认为实现“仁”的最重要的标准是大众的幸福。 那么什么是大众的幸福?怎样落实大众的幸福?孔子首先对政治家提出了要求,这要求突出地体现于四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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