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坚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云南省高院发布打击毒品犯罪情况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3-08-11
手机版

  

   

  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云南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总体情况以及典型案例。

  2022年1月1号到2023年5月31号,云南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548件,审结3355件,判处被告人4721人。近年来,云南省对毒品犯罪的严惩力度不减,毒品案件重刑率达51.62%,始终保持高位,在打击、遏制、预防毒品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源头性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毒贩通过网络等互相勾连,群体性走私、贩运毒品犯罪,智能化、专业化、职业化特征明显,且发展迅速,部分案件中查获的毒品数量屡创新高,审结的万克以上甚至数十万克以上的毒品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全省法院始终保持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从严惩处态势,对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对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云南法院加大犯罪的惩治力度,对毒黑交织制贩毒团伙,云南法院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打击毒品犯罪紧密结合,严惩黑恶团伙首要分子。下一步,云南法院将立足禁毒斗争实际,大力开展"清源断流"攻坚行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65333333记者报道

  打击与治理并重 扎实推动禁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的举措成效。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持续加大对制毒源头犯罪、大宗毒品犯罪、跨境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摧毁毒品犯罪终端消费市场。成功办理了一批百公斤以上、毒品累犯、再犯重大案件,形成了"打击一批、震慑一方"的高压效应,有力打击了境外毒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并对毒品消费市场形成有效控制。毒品犯罪数量逐年下降,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确保惩治毒品犯罪公平公正,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联动合作、法律监督、注重宽严相济等举措。发挥刑事诉讼审前主导作用,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在严惩重大毒品犯罪,形成强大震慑的同时,对于有自首、立功、情节较轻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依法从宽处理,提高办案质效。去年1月到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54%。并在"6·26"国际禁毒日、检察开放日等节点,通报禁毒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将禁毒法律知识和禁毒检察故事向全社会宣传,实现毒品犯罪预防和禁毒宣传教育结合。全方位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表示,2023年是云南省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化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筑牢祖国西南边疆禁毒屏障目标,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推动禁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曾某章、沈某等六人走私、运输毒品案"在内的10件典型案例。65333333记者报道。

  一个快递 牵出特大贩毒网络

  再来关注一起铁路警方破获的案件,一个快递包裹,牵出特大贩毒网络。2022年,昆明铁路公安处在多地公安禁毒部门的协作配合下,成功侦破了一起特大毒品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缴获毒品20.499公斤。

  一辆白色轿车在银昆高速上疾驰,车上坐着的 是两名涉毒人员:马某孝和罗某万,此行他们即将去往贵州。十分警惕的两人万万没想到,在不远处,专案组民警正驾车一路跟踪。而对于这起毒品案的调查,还要从一个快递包裹说起。

  民警调查发现,近期在马某孝频繁联系的三个人中,其中一人曾在2021年因运输毒品已被贵州省威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抓获,目前手机号被另外一名男子使用,还有一人董某则是和一名涉毒前科人员一同从武汉来到昆明的。由于涉案人员组织严密,反侦察能力强,这个团伙的上层是谁,毒品来源是哪,分销下线的人员构成等情况都没有明确,更重要的是,没有确切信息显示这伙人已经取得毒品,如果贴靠太近反而容易打草惊蛇。于是,专案组决定:放长线、钓大鱼。

  就在这段时间,除了马某孝等4人,还有一名男子罗某万也出现在了团伙中,专案组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这个团伙即将要有大动作。为了摸清团伙的内部构造,彻底打掉这一贩毒网络,专案组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团伙全部成员进行观察蹲守。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团伙成员进行了更为频繁的会面,种种蠢蠢欲动的迹象也印证了专案组之前的判断:时机来了。此时,专案组每位民警心里都绷紧了一根弦。

  022年7月13日,晚上九点,马某孝出现在了警方的视线中,上了一辆白色轿车。夜晚的昆明城霓虹闪烁,二环路上的灯带像一条蜿蜒的银河。专案组民警开着车警惕地跟在马某孝的车后,车辆一路由昆明北上银昆高速后,往出省方向疾驰而去。跟踪过程中,民警发现,另外一辆车的行车轨迹蹊跷,跟白色嫌疑车辆有汇合的嫌疑。

  果然,一夜疾驰后,白色轿车在曲靖会泽附近下了高速,故意往乡镇方向驶去。民警通过对马某孝等人之前去往武汉的轨迹进行分析发现,马某孝乘坐的白色轿车其实是探路车,后面这辆鄂A牌照的车才是真正的运毒车。为了确保抓捕行动万无一失,保证人、毒品同时到案,专案组立即联系贵州安顺警方在威宁地界设卡拦截。

  7月14日凌晨五点,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董某驾驶的鄂A牌照车辆被贵州安顺警方和专案组民警一前一后逼停,民警成功抓获董某和胡某,当场缴获冰毒(片剂)1.133公斤。另一组民警也在贵州安顺警方的协助下,在赫章县乌木铺停车区将马某孝和罗某万抓获。民警经过调查发现:马某孝曾于2022年1月,两次将毒品邮寄至湖南省。专案组分别派出3个小组至湖南,在当地警方协作下开展分销毒品网络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缴获毒品4.996公斤。

  大巴车里的“秘密”

  马某孝等人被抓捕归案,一张更大的贩毒网 逐渐清晰,而如何将这个贩毒团伙一网打尽,一辆大巴车就成了重要线索。专案组经过对马某孝的审讯,发现这个团伙幕后的组织者和供毒者,是一名叫邓某林的男子:邓某林,云南昭通人,长期盘踞在西双版纳等边境地区从事毒品犯罪。

  7月31日,邓某林和其他两名同伙,出现在了景洪客运站旁的一个天桥上。在三人碰面时,其中两人还趁着客运站无人看守期间,翻进停车场内观察停放的客运车辆。第二天,邓某林和周某香便离开景洪返回了昆明,留下邓某虎一人。然而,接连几天,邓某虎都很少出门,活动轨迹也一直围绕着客运站。

  邓某虎既不离开景洪,也没有其他动作,那么,前两天三人在天桥碰头又是做什么呢?就在民警感到疑惑时,邓某林和周某香再次返回景洪,也来到客运站的天桥上,向着停在客运站里的一辆大巴车不断眺望。在此期间,侦查员向客运站工作人员了解到,停车场内最近一辆景洪到宣威的大巴车因为证件不全,无法上路,所以一直没有出车。结合邓某林三人的行为,一个大胆的猜想浮现在了专案组民警的脑海中:邓某林等人已经将毒品藏在了那辆大巴车上,由于一直未出车,才导致邓某虎在此逗留多日,邓某林此行再次到景洪,很可能是为了转移毒品。

  专案组民警对邓某虎、周某香二人开展了更为严密的蹲守行动。直到8月11日凌晨,邓某虎、周某香二人趁着夜色再次进入客运站内,就在二人即将从大巴车里取出毒品时,专案组民警果断收网,当场缴获毒品冰毒(片剂)1.96公斤。经过后续侦查,专案组于2022年9月7日,在昭通市成功抓获准备逃往外省躲避的该团伙核心成员2名及团伙幕后组织者和供毒者邓某林,并在德宏芒市一山上查获藏匿的一批毒品海洛因12.5公斤。历时180余天,辗转滇、贵、鄂、湘四地,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缴获毒品20.499公斤,扣押涉案车辆2辆,摧毁了一条由中缅边境地区通过体内藏毒、汽车夹带、快递邮寄等方式将毒品从景洪、勐海等中缅边境地区运输至湖南、湖北等地的贩毒网络。至此,"3.15"贩卖、运输毒品案顺利告破,一个横跨四省运输、贩卖毒品的犯罪链条被彻底斩断。

  以案释法嘉宾点评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安:

  在新闻中提到的案例,邓某林、邓某虎等人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可能面临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关于毒品的定义,相关司法解释也有规定: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国家进行严格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毒品是指携带、运输、邮寄毒品非法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贩卖"毒品是指非法销售毒品,包括批发和零售;以贩卖为目的收买毒品的,也属于贩卖毒品。"运输"毒品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采用随身携带的方法,将毒品从这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的行为。无论是哪种情形,一旦触犯,都将面临法律的惩处。

上一篇:洛丽塔,天真的诱惑……
下一篇:爱是表白

最近更新影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