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伦理规范 摩奴法论》社会科学出版社.pdf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3-07-11
手机版

  摩奴法论第一章 正当摩奴坐着、心注一处①,众大仙前去依礼朝拜,然后 对他说了这样一番话: “世尊啊!请如实地依次为我们说一切种姓和杂种姓的 法。 因为,唯有您通晓‘应该做的事情’这全部吠陀的 真义,而吠陀又是永恒的,既不可想象也不可直觉;主啊 经那些高尚的大仙如此求教,具有无限力量的摩奴向他们 全体施礼之后,欣然回答“:请听!” 这宇宙原是一个暗的本体,不可感觉,没有特征,不可推 理,不可认识,一如完全处于昏睡状态。 ①《摩奴法论》以“有自在(天)数论(”或称“有神数论”)为哲学基础。这一派学 说的修行方法叫做“瑜伽”“。心注一处”为瑜伽行法之一“。一处”或在体内, 如鼻端、丹田;或在身外某物。凡有关古代印度哲学的问题,请参阅:汤用彤 先生著《印度哲学史略》(中华书局, 年月第一版)[;印度]德恰托巴 底亚耶著《印度哲学》(黄宝生、郭良鋆译,商务印书馆, 年月第一版)。 原注说“,仙(或“仙人”)指精通吠陀并且严格遵奉吠陀的规定的人“。大仙” 则是仙人中之出类拔萃者,或是因苦行严厉而道行高深者,或是德高望重,声 名遐被者。 吠陀,梵文,意译为“明”“、明解”,即“知识”。它是婆罗门教徒为所奉“圣 经”起的名称,共有四部:《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娑摩吠陀》和《阿婆吠 陀》。《摩奴法论》以其中前三部为一体,称为“三吠陀”。后来的印度古籍才 加上《阿闼婆吠陀》,称为“四吠陀 ④以下至第颂是摩奴的话。 “暗”,梵文数论所主张的万物的三种基本情态或三德之一。“暗的本 体”指尚未转变的原初物质“自性”,即浑沌冥漠的物质体。后来,自身不显现而使这宇宙显现的世尊自在出现了,他 驱除暗,具有转变诸粗大元素等等的力量。 他自照独存,不可感觉,细不可见,不显现,无始终,化入万 物,不可想象。 怀着创造种种生物的愿望,他通过禅思,首先从自己的身 体创造出水,又把自己的种子投入那水中。 那种子变成一枚金卵,象太阳那样光辉灿烂;他自己作为 一切世界之祖梵天出生在那金卵中。 水叫做“拿拉,因为水是“那拉”生的;既然水是他的最初 的居所,所以他就叫做“拿拉衍那”。 由那个不显现的、无始终的、既实在又不实在的因所产生 的那个人,在人间被称为“梵天”。 在那枚金卵中住满一年之后,那世尊通过自身的禅思,亲 自把金卵分成两半。 他用那两半金卵造成天和地,以及其间的空界、八方和水 的永恒所在地。 他从自身生出既实在又不实在的心;在心之前,他生出 执着而躁动的我慢; 还有遍寓万物的大;还有一切具有三德的东西;还依次 指地水火风空五粗大元素(五大)和其他诸元素(谛)。 指自性。 “那拉(”梵文)是“自在”的一个名称。按梵文的规则,由他所产生的东 西名为“拿拉(”梵文)。“居所”的梵文是,前面加上“拿拉” ,构成复合词“拿拉衍那”,义为“以水为居所者”“。拿拉 衍那”是梵天的一个名称。本颂是对这个名称的语源的解释。 人,梵文,即神我。 即海洋。 指意识。 指自我心理。 “大”,梵文即“觉”,指宇宙的总觉。有执着于欲境的五根。 他使那具有无限力量的六者的细不可见的成分与其各自 的产物②结合起来,创造出万物。 由于他的形相的六种细不可见的成分进入这万物,所以 智者们称他的形相为“舍利罗 因此,各粗大元素及其功能,还有心④及其细不可见的成 分,都进入那造作万物的非变易。 而这个则产生于具有无限力量的那七元素的形相的 细不可见的成分;变易者产生于非变易者。 在这些中间,在顺序上居后面的那一个具有其前面 的那一个的属性;其中每一个在顺序上居第几位,就具有几种属 性。 首先,他根据吠陀的词分别为万物制定各种名称、行为和 规则。 那位主还为以行为为本性的有气息者创造出永恒的祭 祀;还有一群天神和细不可见的一群沙梯亚 “欲境”,或译“尘”,指色声香味触五种感官对象“;执着于欲境的五根”即眼耳 鼻舌身五知觉器官或五知根。 原注说“,六者”指我慢和色声香味触五唯;我慢的产物是五知根,五唯的产物 是地水火风空五粗大元素。 ③梵文,义云“身体”“。进入”的梵文是。本颂用所谓通俗语源 学解释,牵强附会,不足为训。 ④“心”即心根。原注说,在这里它也兼指知根。 “非变易”,即自性。 原注说,指粗身。按,即物质世界。 原注说,可能指第颂所指六者加上“大”。 原注说“,变易者”指地水火风空五粗大元素“;非变易者”指香味色触声五细 微元素唯)。 原注说,指构成粗身的五

上一篇:刘晓庆演《武则天秘史》60岁激情戏曝光
下一篇:张津瑜的9分58秒7段 超清

最近更新影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