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著细读 |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叙事创新和伦理观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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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截图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叙事伦理

  宗城

  摘要:本文以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叙事伦理为理论依据,试图从这部小说的故事伦理、叙事视角伦理和空间伦理三个方面,来阐释《了不起的盖茨比》隐含的伦理观念,完善关于这部小说的伦理学研究。本文主要希望印证如下观点:《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富有道德批判的小说,它的道德批判并不通过说教来实现,而是通过故事的发展及叙事视角的伦理预设。小说寄托了菲茨杰拉德对社会各阶层的朴素观感,及其悲剧式的命运观念,通过盖茨比的遭遇,菲茨杰拉德展示了纽约的阶层分化、虚无与冷漠,他把自己对命运的矛盾心态也投入到盖茨比的身上。

  关键词:叙事视角;叙述伦理;伦理预设

  正文(格式调整为微信格式):

  二十世纪中后期,随着语言学和伦理学研究的发展,欧美学界兴起了小说叙事伦理研究的热潮,其中,亚当·桑查瑞·纽顿(Adam Zachary Newton)的《叙事伦理》(Narrative Ethics)第一次系统全面地阐释了“叙事伦理”,为后世学者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道路。纽顿提出:“讲述本身就蕴含了伦理本质,因此所有叙事都是伦理性的。”‘叙事伦理’意味着叙事即伦理。所谓伦理,即“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所谓叙事,则是指叙述事情(叙+事),即通过语言等媒介来再现特定时间和空间里的事件。在传统叙事学理论看来,叙事伦理分为故事伦理和叙述伦理,前者是小说叙述了什么故事,及其蕴含的伦理,后者则关注小说讲述故事的方式及背后的伦理意图。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Key Fitzgerald)的代表作。自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菲茨杰拉德热”以来,批评家谈论《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热情就没有中断,但在这些繁复的文本中,缺乏具体地探讨《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叙事伦理。本文决定以叙事伦理为理论依据,试图从这部小说的故事伦理、叙事视角伦理和空间伦理三大方面,来阐释《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隐含的伦理观念,完善关于这部小说的伦理学研究。

  

  作者:  [美] 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出品方: 新经典文化原作名: The Great Gatsby译者: 邓若虚 

  一、故事的伦理

  《了不起的盖茨比》表面上是一个爱情故事,主线是穷小子杰伊 · 盖茨比(Jay Gatsby)一夜暴富,追求资产阶级小姐黛西 · 费伊(Daisy Fay),为此和纽约富翁汤

  姆 · 布坎南(Tom Buchanan)发生冲突,最终被人误杀。菲茨杰拉德要写的不只是一个爱情故事,关于这部小说的用意,他曾说:“对这个时代来说,只要某样东西充满奇幻色彩,有助于时代的不朽,人们就不关心它是否真实还是虚假,但是这些东西终将逝去,我这本书就想说这个。”菲茨杰拉德在小说中用了大量意象、典故和隐喻来建构小说的故事伦理,其中,与宗教经典的文本互涉、盖茨比的形象是我们理解小说故事伦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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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与宗教经典的文本互涉及其伦理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个具有大量宗教典故的文本,这些典故参与到小说的叙事伦理之中。其中,《圣经》是小说中很多意象的源头。

  有学者指出:盖茨比借鉴了《圣经》中亚当的形象,黛西取材自“夏娃”(Eve)和“犹大”(Judas),汤姆则取材自“撒旦”(Satan),盖茨比的别墅象征着《圣经》中的伊甸园,小说中苍凉的灰谷是地狱,黛西把人撞死的地方就在那里,这次事故也间接导致盖茨比之死。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盖茨比死于威尔逊的枪杀,威尔逊是小说中一个开修车铺的小人物,他的妻子与富豪汤姆有染,在一次意外中,被汤姆的妻子黛西,也就是盖茨比深爱的女人撞死,威尔逊误以为和他妻子偷情的人是盖茨比,所以他才动起杀机。但真正的偷情者汤姆却逍遥法外,在这里,盖茨比充当了“替罪羊”,这是旧约和新约中经常出现的经典意象。替罪的羔羊被视作是耶稣命运的隐喻,到后来,教会又称耶稣为赎罪羔羊。

  《了不起的盖茨比》运用了《圣经》的典故,而后者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它赞颂爱人如己的耶稣,批判欲望膨胀的撒旦和犹大,在耶稣替他人受难的过程中,读者加深了对他的同情,同样,当读者看到盖茨比沦为“替罪羊”,读者的道德天平也会向盖茨比倾斜。

  此外,小说中一处具有宗教隐喻的细节值得注意。在盖茨比的葬礼现场,叙述者尼克(Nick Carraway)隐约听到路德教会的牧师喃喃念着“上帝保佑雨中的死者”(191),这句祈祷语的英文原文是“Blessed are the dead that the rain falls on”,它是一句自17世纪流传下来的美国谚语,含有对死者的祝福。在路德教会的牧师看来,遗体下葬时下雨是个好兆头。1849年,一首题为《雨中下葬的人,你们有福了》的谣曲就唱道:

  哦,“雨中下葬的人,你们有福了!”

  这悲伤、纤细、轻柔的雨,

  上苍的无声的痛苦的眼泪

  轻轻落下,直到死者的身体重生:

  是的,“雨中下葬的人,你们有福了!”

  ......

  这些死者,在人间已死,

  死后却获得了生命,

  他们现在全在上帝那里,

  耶稣是他们的首领。

  这首歌谣暗含着菲茨杰拉德对盖茨比的惋惜。盖茨比是小说中最虔诚的人物,他表现出明显有别于现代人的一些古老品质,比如对所爱之人的矢志不渝、对骑士精神的向往,还有那渴望从浪漫主义奇迹中得到拯救的心愿。因此,盖茨比在小说中并不只是一个人物,也是表现浪漫主义风格与神性光环的符号。但在机器大生产所塑造的垄断资本主义社会里,盖茨比显得不合时宜。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菲茨杰拉德认为:柯立芝繁荣看似如同盖茨比的别墅一样美妙,但在另一面,还有许多底层人物居住在苍凉的灰谷,他们生活贫穷,仇恨富人,那就是菲茨杰拉德对贫富分化的美国社会的隐喻。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以汤姆和黛西为代表的上流人群是虚无的,他们并没有明确的信仰,只是把金钱和权力作为寄托,他们表面上信奉上帝,但从他们糜乱的性生活和对他人的势利就能看出,这样的信奉是虚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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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盖茨比的形象及伦理色彩

  盖茨比起源于一个叫“特里马乔”的文学形象。这部小说初稿名字就叫《特里马乔》(Trimalchio)。在菲茨杰拉德与编辑珀金斯(Maxwell Perkins)的通信中,他们一度为《特里马乔》《西卵的特里马乔》《戴金帽的盖茨比》《在灰堆与百万富翁之间》等标题犹豫不决,珀金斯在《西卵的特里马乔》与《了不起的盖茨比》间选择了后者,理由是“尽管这个(《西卵的特里马乔》)具有艺术性,但是却不具备营销价值”,但菲茨杰拉德似乎很喜欢前者,他告诉珀金斯自己不想用《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书名,结果珀金斯告诉他,书已经出版了。

  “特里马乔”是古罗马抒情诗人盖厄斯 · 佩特罗尼乌斯 · 阿尔比特(Gaius Petronius Arbiter)的小说《萨蒂利孔》(Satyricon)中的文学形象。他是古罗马一个获得释放的奴隶,通过继承主人财产、贩卖酒水、放高利贷等方式实现暴富,跻身上流社会。他邀请宾客,流连在大海里的一个孤岛乐园,《萨蒂利孔》里的享乐园,就是盖茨比别墅的原型。

  《萨蒂利孔》是欧洲文学史上的第一部流浪汉小说(创作时间约在公元54年—公元68年),全书共有20卷,现在仅存第15、16卷和第14卷的部分内容。小说中关于特里马乔有一个细节:此人号称博闻强识,却谎话连篇,常常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这一细节被菲茨杰拉德运用到盖茨比的形象塑造上,盖茨比同样是个谎话连篇的人。小说中尼克的女友乔丹透露:有人告诉她,盖茨比杀过一个人。这一细节在小说后面得到补充,一位少妇说:“他(盖茨比)是个私酒贩子,有一回他杀了一个人,那人打听出他是兴登堡的侄子,魔鬼的表兄弟。”(第四章)盖茨比的出身背景、学历都是伪造的,小说指出盖茨比的说法与事实存在出入。比如:当盖茨比给尼克讲述自己的身世,他说他不希望尼克因为闲话得到一个对他的错误看法,他自称:“我是中西部一个有钱人家的儿子——家里人都死光了。我是在美国长大的,可是在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在牛津受教育的。这是个家庭传统。”(82)可实际上,盖茨比只是一个出身中西部的穷小子。

  盖茨比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真相,他很在意别人的看法。正如他对尼克所言,他不

  希望别人认为自己只是一个不三不四的人。当尼克与他初次结识,他在与尼克游玩途中便说:“我不想让你听信那些传言,对我产生误解。”(82)这一点与特里马乔十分相似。

  不过,和佩特罗尼乌斯不同的是,菲茨杰拉德对自己笔下的这位“特里马乔”并不厌恶,反而充满了同情。《萨蒂利孔》使用了诙谐、讽刺的笔法来书写“特里马乔”,但菲茨杰拉德对盖茨比的书写极富正面色彩,并且在对其悲剧的描绘中升华了他的人物形象。小说用“绿灯”、“萤火虫”、“逆水行舟”等意象,渲染了盖茨比为了幻梦坚持不懈、不被理解的孤独色彩,同时通过他和汤姆等权贵的对比,暗示他在权力场上的弱势地位,取得读者同情。因此,读者才会对盖茨比的死亡感到惋惜,对汤姆和黛西的无动于衷感到厌恶。

  菲茨杰拉德在盖茨比身上倾注了自己的感情,盖茨比的身上有他自己的影子。他们都出身于美国中西部,都曾在阿拉巴马州服兵役,都在纽约出人头地,又都恰好爱上一个穿金戴银的南方“飞女郎”(Flappers)。小说中那个盖茨比深爱的黛西,很有可能取材自菲茨杰拉德的初恋姞内瓦(Ginevra King)与他的妻子泽尔达(Zelda)。这段“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的故事,在菲茨杰拉德的生命中两度出现。第一次,菲茨杰拉德因为出身一般而被姞内瓦的家庭拒绝。第二次,菲茨杰拉德向泽尔达求婚,被泽尔达的父亲嫌弃,但他凭借《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的出版一夜成名,成功打动了泽尔达的父亲。

  菲茨杰拉德落魄的出身让他受挫,这些隐痛的记忆都被他写进小说里。盖茨比与黛西重逢时的紧张、他对黛西说的情话,还有他对汤姆这样的权贵的憎恨,都与青年菲茨杰拉德十分相像。

  盖茨比并不等同于菲茨杰拉德,但在塑造他的过程中,作者动用了自己的经验,尤其是那些被豪门贵族排挤、伤害的屈辱记忆。盖茨比是一面镜子,反映出以汤姆为代表的富人的“残酷”和冷漠。自由主义哲学家史柯拉(Judith N. Shklar)提出,在世间的诸多凡常恶行(ordinary vices)中,自由主义者应优先考虑残酷,所谓残酷是指“强者为实现某些实际或虚幻的目标,而故意施加于弱者的身体上的,以及情感上的伤害”理查德 · 罗蒂针对“残酷”曾补充道,对他人的漠不过心也是一种残酷。盖茨比的悲剧发生后,小说用大量篇幅描绘了盖茨比葬礼的冷落、昔日参加他派对的上流阶层,没有一个愿意参与盖茨比的葬礼,他们对盖茨比的冷酷深深刺伤了尼克的心,令他感慨道:“盖茨比死后,东部在我心目中就这样如鬼魅一般,它面目全非,超过了我视力可以矫正的范围。”(193)

  通过盖茨比的悲剧,菲茨杰拉德表达了他对富裕阶层的愤慨。他曾多次通过书信和小说批评美国富人们的冷漠,表现出他对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现实的担忧。例如,在1938年致友人的信件中,他说:“我永远无法原谅富人的富裕,这影响了我的整个生活和全部作品。”

  菲茨杰拉德通过盖茨比的悲剧表达了他对贫富差距、阶层对立的担忧。小说有多处细节揭示出盖茨比的幻灭与身世、阶层紧密相关。

  第一,盖茨比本是北达科他州的贫穷农家子弟,北达科他州位于美国中西部,乃是大草原里最北的州,而黛西出生于南方大家,是富人的女儿。汤姆则来自芝加哥,后来搬到纽约。他毕业于耶鲁大学,是全国知名的橄榄球健将,并且热衷骑马和开跑车,在纽约成为上流阶层的一员。在小说中,汤姆和黛西的住所恰恰位于象征世袭富贵的东卵,盖茨比所在的西卵则象征新兴阶层,东卵居民骨子里瞧不起西卵居民,因为这些世袭者骨子里有上等人的傲慢。

  第二,盖茨比遭受的打击与种族主义有关。汤姆是种族主义者,作为一个属于“北欧日耳曼人种”的“盎格鲁人”,他“是格兰特和斯托达德的种族主义信徒”,认为“如果我们不提高警惕,其他人种就会掌握一切。”(33)

  在小说中,汤姆属于纯正的WASP(白种人、盎格鲁-萨克逊人、新教徒合一)代表,而WASP在美国历史上正是社会上流阶层的主要构成人群。相比起来,盖茨比并不是一个纯正的WASP,他在十七岁的时候将自己的姓由Gatz(盖茨) 改为更盎格鲁化的Gatsby(盖茨比),从而变成一个WASP。学者乔治·皮特·利雷(George Peter Liley)就指出“‘盖茨比’(Gatsby)是日耳曼或瑞典姓氏‘盖茨’(Gatz)的美国化。”也有学者指出,盖茨比与犹太人关系密切,小说中,犹太人沃尔夫山姆是他的好友。在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中,犹太人或瑞典人被塑造为低人一等或有明显缺陷的人群。例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沃尔夫山姆贩卖私酒,操纵赌球,并不是一个被上流阶层喜欢的人物。种族成为盖茨比难以逾越的天堑,所以他才铤而走险,竭力将自己塑造为纯正的WASP。但是,盖茨比跨越种族歧视与阶层差距的努力最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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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叙事视角的伦理

  从叙事视角的角度分析,《了不起的盖茨比》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在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中,叙述者和故事中的一个人物同为一人,叙述焦点与这个人物重合,“于是他变成一切感觉,包括把他当做对象的感觉的虚构‘主体’:叙事可以把这个人物的感觉和想法全部告诉我们。当然,实际上,他从不这样做,或者拒绝提供无直接关系的信息,或者故意扣留某个有直接关系的信息(省叙),原则上叙事不应讲任何别的事。”小说中的“我”是人物尼克,他既是一个事件参与者,也是一个事件评论者,菲茨杰拉德借助尼克的回忆讲故事展开,由于尼克与事件主要人物皆有联系,并且表现出相对独立的姿态,它的回忆成为读者了解整个事件真相的途径(尽管它实际上不是全知叙述者),菲茨杰拉德也借由这个人物表现出自己的道德评判和感情色彩,可以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叙述方式是为了便于作者进行伦理干预。

  菲茨杰拉德选择尼克作为叙述者有其用意。他希望保持盖茨比的神秘色彩,所以盖茨比要作为被观察者,而不能是观察者(即叙述者)。同时,小说中的叙述者必须拥有令人信服的品质,他要让人感到他的话是可信的,并且这个人还要有机会既接触到盖茨比,也接触到汤姆及其家人,显然,尼克完美符合这些要求。尼克是一个十足的怀疑者,自小出生于中西部大族的他,一边遵循着父亲的训诫,一边对眼前的事保持怀疑。家庭的教育让尼克具有宽容与道德感,所以他始终铭记“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1),也只有这样一个人参与到叙述中才令读者信服。因为他宽容,所以他能理解盖茨比的处境,同情出生贫苦的后者;因为道德感,他不能对他人的不幸视而不见,无法再看到盖茨比的悲剧后无动于衷。

  尼克继承了父亲的谦逊品质,惯于做一个倾听者,他对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断,“这个习惯既使得许多有怪僻的人肯跟我讲心里话,也使我成为不少爱唠叨的惹人厌烦的人的受害者”(1)。所以,这个限知叙述者能够成为连接盖茨比、汤姆、黛西、乔丹等人的媒介,换作别人,如此充分的衔接度都是无法完成的,比如:汤姆对盖茨比知之甚少,以他作为叙述者,盖茨比就会彻底落入迷雾之中。而倘若用盖茨比作为叙述者,则会损伤盖茨比的神秘性,也不利于建立读者和盖茨比之间的距离。相比起来,尼克是菲茨杰拉德心目中的叙述者,他足够有亲和力,也足够敏感,通过他那些看上去具有信服力的语言,读者才能够发自内心惋惜盖茨比的悲剧,反思垄断阶层的冷漠和柯立芝时代的信仰危机。

  那么,菲茨杰拉德都通过尼克之口传达出哪些信息,并达到伦理干预的目的呢?笔者挑选几处最重要的来说明:

  首先,尼克对盖茨比的看法是渐变的,在深入了解盖茨比的过程中,尼克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复杂的盖茨比形象,这个形象起初是陌生的,只是别人口中的盖茨比,当尼克真正参与盖茨比的晚宴,见到这位神秘人物的真面孔,他的形象才逐渐清晰起来,而在尼克的叙述中,对比频繁出现——盖茨比与他人的对比、东部和西部的对比、东卵与西卵的对比、富人与穷人生活的对比等,小说的叙述伦理就建立在大量对比之中。比如:尼克在回忆性的叙述中时常渲染汤姆冷漠、暴力、傲慢的气质,反衬盖茨比的亲和、温柔和自卑。“时体健壮”、“略带狠相”、“举止高傲”、“炯炯有神的傲慢的眼睛”、“盛气凌人”、“力大无比”、“一个残忍的身躯”等,这是尼克对汤姆的描绘,这些词组合在一起,渲染出汤姆具有“侵略性”的一面。汤姆做事喜欢以个人意志为主导,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力求主动,甚至霸道,这种侵略性让汤姆与亲和力无缘,也让读者很难对汤姆产生同情。在尼克的叙述中,关于汤姆的片段总是充满不适,关于盖茨比的片段却流露着恻隐之心,暗含着尼克对盖茨比的欣赏。

  当尼克第一次来到盖茨比家中,盖茨比就对尼克表现出自己的热情和温和,他称呼尼克“老兄”,在与尼克的交流中注意尼克的意见。如第三章的这一段:

  “愿意跟我一块去吗,老兄?就在海湾沿着岸边转转。”

  “什么时候?”

  “随便什么时候,对你合适就行。”

  “愿意”、“对你合适”这些叙述用语,加深了盖茨比的亲和力,这样的对话与汤姆与尼克的互动形成鲜明对比。此外,“恳切”也是尼克在回忆盖茨比时经常使用的词汇,比如:“(盖茨比)他恳切地对我说”(71),以及当尼克为与他面对面却不知道他是何许人向他道歉时,盖茨比“恳切”地嘱咐他“没有关系”。

  另一方面,尼克在叙述中格外注意营造盖茨比与东部上流人群的疏离感。例如第三章,“他一个人站在大理石台阶上”(68),“一股突如其来的空虚仿佛从窗户和硕大的门里涌了出来,使主人站在门廊上的身影完全孤立”(73)。

  《了不起的盖茨比》存在两大类人物:一类是以盖茨比和尼克为代表的新兴进城奋斗者,他们都出身于美国中西部,都把纽约作为自己奋斗的舞台。另一类是以汤姆、黛西、乔丹为代表的既得利益者群体,他们都是纽约的富人,在小说中以上流阶层的姿态出现。

  在描绘这两类群体时,菲茨杰拉德赋予了不同的感情色彩,通过尼克的叙述,显然他对盖茨比这一新兴奋斗群体的同情居多,对汤姆等人则暗含批判的态度。而在这个过程中,尼克就是负责提供伦理判断的人,作为一个故事的叙述者和参与者,尼克对盖茨比和纽约的回忆包括了他对人物和人物行为的判断,所以尼克说:“因为除我以外没有人对他表示关心。”(180)小说中,无论是汤姆、乔丹还是他们的朋友,对盖茨比都表现出不屑、嘲笑的姿态。可尼克偏偏就同情盖茨比,并且在和盖茨比的最后一次见面时说:“盖茨比,他们那帮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你!”(171)

  尼克对盖茨比的总概括,则可以在第一章这个回忆色彩浓厚的章节中找到。他说:“盖茨比,它代表了我由衷鄙夷的一切。如果人的品格是由一连串丰富多彩的姿态组成,那么他身上则具有某种美妙而炫目的东西,他对未来的人生有着高度的敏感,仿佛与一台能够预测一万英里以外地震情况的精密机器连接在一起。这种敏感与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多愁善感毫不相干——它是一种总是充满希望的美好天赋,是一种带有浪漫色彩的聪颖气质。这种气质,我从未在别人身上见过,以后也不太可能见到了。不,盖茨比人生最后的结局无可非议,是哪些吞噬他心灵的东西,那些在他梦醒后扬起的污秽尘埃,让我对人世失意的忧伤和片刻的欢欣暂时失去了兴趣。”(22)

  第二,通过尼克的叙述,读者可以隐约感受到菲茨杰拉德的厌女倾向。整部小说没有一个道德高尚的女性形象,相反却不乏大量对女性沉沦于纸醉金迷、道德虚无的描绘,从尼克对黛西的叙述里,读者能感受到黛西是一个穿金戴银、臣服于物欲与权力诱惑的女人。黛西以享乐为人生的最高目标。她爱盖茨比,但更爱汤姆稳固的地位和百万家产,当她惊慌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茉特尔,盖茨比甘愿为她抵罪,最后被威尔逊杀死,黛西竟一走了之,不但不敢承认她是真正的肇事者,而且对盖茨比的死态度淡漠。盖茨比用毕生的精力建造起来的理想贡献给了一具美丽的金钱躯壳。

  然而,这是否是真实的黛西,其实无从得知,因为整个事件只有尼克作为回忆者去讲述,而其他人的回忆在小说中是空缺的,尼克的经验与判断成为读者参考的佐证,尼克建构的真相成为读者认为的真相,这就是叙述的魔力,它能在不知不觉间敢于读者的判断,以表面客观的姿态提供价值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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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空间的伦理

  《了不起的盖茨比》有两组明显的对比型空间叙事:一组是美国东部和中西部的对比,一组是纽约长岛东卵(East egg)和西卵(West egg)的对比。

  盖茨比和尼克都出身于美国中西部,中西部是他们在精神意义上的故乡,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他们的性格和品质。尼克出身于中西部的显赫世家,到他这一代,算不上是贵族,但衣食无忧。菲茨杰拉德借尼克之口,说明在柯立芝时代,中西部已经显现出没落的迹象,相比于在两次工业革命中迅猛发展的东岸城市群,中西部的工业发展明显缓慢,就业机会的落差、财富的悬殊,让许多中西部人奔赴东岸城市群,中西部乡村和城镇面临人口外流。在小说中,中西部具有空旷、凋零的趋势,而东部则非常繁华。

  在塑造这两个二元对立的空间时,菲茨杰拉德赋予了它们道德感。中西部与蛮荒、朴素、纯洁、勇敢的褒义价值观伴随,而以纽约为代表的东部都市,则充满了纸醉金迷和道德沦丧。菲茨杰拉德怀有一种底层的朴素的道德观,对城市病感到惴惴不安,对纯朴的道德则时常留恋。小说为尼克安排了一条中西部到纽约,再返回中西部的人生轨迹,尼克奔赴纽约是为了工作,他离开纽约表面上是出于对盖茨比悲剧的愤怒,实则是对纽约上流阶层的冷漠感到失望。由此可见,尼克的空间转移有它的道德考量,小说在塑造东部和中西部时,嵌入了作者的伦理观念。

  作为故事的主要发生地,东卵和西卵在第一章就被尼克引了出来。它们距离城市二十英里,犹如两个巨大的鸡蛋,隔着一条海湾,尼克就住在西卵村,而盖茨比的住宅就在隔壁。这栋住宅是十年前“仿古热”初期建造的,酷似诺曼底的某个市政府,一边矗立着一座塔楼,在常青藤稀稀疏疏的掩映下显得簇然如新,旁边还有大理石砌的游泳池,以及四十多英亩草坪和花园。与之相比,汤姆家的豪宅则是乔治王殖民时代风格的建筑。乔治王殖民时期的建筑强调秩序和威严,在小说中映衬汤姆的身份和气质。汤姆对于自己居住的建筑精心维护,无论是室内还是草坪都有专人护理,这与盖茨比居住的建筑及其护理情况形成对比。盖茨比的别墅华美有余而威严不足,他对室内秩序感的维护不如汤姆。

  居住地和建筑风格的区别,间接暗示了汤姆与盖茨比所属的不同阶层。东卵象征世袭富贵,西卵象征新兴阶层,东卵居民瞧不起西卵居民,不只是因为前者比后者更时髦,还在于它们的阶层区位是不同的。菲茨杰拉德通过东西卵的区分,引导读者意识到盖茨比和上流阶层的格格不入,为他后来的悲剧埋下伏笔。

  这种阶层分隔的隐喻不只出现在东西卵,还有东卵与灰烬之谷间的对比。灰烬之谷满是灰尘,里面住的也是“土灰色”的人,他们多是低收入者或者失业者,在纽约郊区艰难生活,菲茨杰拉德在这里运用了超现实主义的手法,烘托出这些底层民众的失语和绝望。而汤姆经过灰烬之谷时,他直言“这个地方真可怕”,对灰烬之谷和这里的人满是嫌弃。随后小说笔锋一转,淋漓尽致地描绘了汤姆及其友人的奢靡派对,那些富人的狂欢,混淆着酒精和毒品,弥漫着享乐的激情和道德的失控。灰烬之谷与汤姆及其友人的公寓,鲜明地呈现了美国社会的阶层分裂,以及弥漫在富人阶层的纵欲狂欢。

  到第三、第四章,当菲茨杰拉德将笔触伸向盖茨比的别墅及宴会时,他再次施展了空间叙事的魔法。他描绘了许多物品,香槟、繁花、劳斯莱斯、小气艇、黄色甲壳虫式的旅行车、杜松子酒、烈性酒、甘露酒、鸡尾酒管弦乐队的全套器具等。其中尤为值得留意的是他对汽车和酒类的叙述,汽车在今天是十分平常的事物,但在二十世纪初,他是新潮产物的象征,而酒类更有着特殊的含义,因为在柯立芝时代,社会正实行着禁酒令,当局“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致醉酒类,并且不准此种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禁酒令》压制了公开的酒类交易,却导致地下酒类生意的猖獗,盖茨比就是靠贩卖禁酒致富的,而那些上流人物看不起他,对他存储的酒类倒很感兴趣,所以,东卵的富人们也投身于盖茨比别墅的宴会中,在酒精的刺激下尽情狂欢。通过对宴会的描述,菲茨杰拉德深化了纽约的享乐面貌,旧道德摇摇欲坠,新的信仰却迟迟未到,人们只能在物质的堆砌中缓解虚无,这样完全商品化的氛围,既为盖茨比的一夜暴富提供条件,也使他的悲剧变得顺理成章。小说越写出别墅的宽敞,就越凸显盖茨比个人的渺小,越夸张宴会的狂欢,也就越显得盖茨比本人的落寞。

  如今,《了不起的盖茨比》已经成为爵士乐时代的不朽记忆。菲茨杰拉德的幸运在于,他把握了一种青年情绪,这种情绪背后是美国的某种精神,它原本只是美国社会转型的特定产物,是作家对环境(菲茨杰拉德同时了解美国的富人、新女性和底层青年)的本能反应,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美国都市在全球不同地区的复制,这种情绪就不只局限于爵士乐时代的美国,成为全球化浪潮的一部分,小说的那种盖茨比的“急切”、尼克的“疏离”,还有绿灯暗淡后的“崩溃感”,成为不同世界青年的共同情绪,不停拍打海岸的激流浪花。

  菲茨杰拉德不只影响到钱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盖·特立斯(Gay Talese)等美国作家,也成为村上春树等深受美国影响的作家实际上的“精神教父”,像《刺杀骑士团长》(騎士団長殺し)《烧仓房》(納屋を焼く)这样的小说,一次次唤醒了盖茨比的幽灵,更印证了盖茨比和尼克的处境,在今天依旧不过时。《了不起的盖茨比》对奋斗青年全方位的精确描写,携纽约模式的全球化复制(第三世界充满纽约的拙劣模仿品),成为底层青年的深处共鸣。于是在多年以后,“我们奋力前行,逆水行舟”,依然“不断被浪潮推回往昔”。

  

  参考文献:

  [1]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5年。

  [2]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

  [3]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大亨小传》,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

  [4]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

  [5]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菲茨杰拉德小说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

  [6]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菲茨杰拉德信件选》,译言·古登堡计划,

  https://read.douban.com/ebook/3367111/?amp;dcm=douban&dct=2000725,2014年。

  [7]魏乐德·索普:《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

  [8]董衡巽:《美国文学简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

  [9]吴建国:《菲茨杰拉德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年。

  [10]程巍:《卡罗威的“盖茨比”》,世界文学,2015年第3期。

  [11]刘佳:《浅析<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圣经原型》,海外英语, 2010年第3期。

  [12]方杰:《论<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文化神话模式》,国外文学,1999年第1期。

  [13]苗永敏:《<了不起的盖茨比>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14]王晓:《“风雅总裁”佩特罗尼乌斯及其<萨蒂利孔>》,中华读书报, 2017年06月07日 19 版。[15]Mizner Arthur:The Far Side of Paradise,Cambridge:The Riverside Press,1951.

  [16]Way,Brain:F.Scott Fitzgerald and the Art of Social Fiction,London:Edward Arnold,1980.

  [17]Matthew.J.Bruccoli:《<了不起的盖茨比>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19]Andrew Gordon:The Critique of the Pastoral,Utopia,and the American Dream in American Pastoral,in Debra Shostak ed,Philip Roth American Pastoral,The Human Stain,The Plot Against America,New York: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2013,p-39.

  [20]Carlyle van Thompson:The Fragic Black Buck:Racial Masquerading in the American Literacy Imagination,New York:Peter Lang,2004.

  [21]伍茂国:《从叙事走向伦理:叙事伦理理论与实践》,新华出版社,2013年。

  [22]申丹,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23]刘小枫:《沉重的肉身》,华夏出版社,2007年。

  [24]理查德·罗蒂:《偶然、反讽与团结》,商务印书馆,2003年。

  [25]Judith N. Shkla,“The Liberalism of Fear”,in Nancy L. Rosenblum(ed.),Liberalism and the Moral Life,Ha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p,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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